证监会主席刘士余近日出席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六次会员大会并作了重要讲话。针对证券业的发展问题,刘士余主席表示,希望证券行业专注主业,更好服务于创新驱动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此,刘士余称,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题中应有之意。证券公司要心无旁骛做好主业,真正履行勤勉尽责等责任,从源头上严把上市公司质量关,不能“只荐不保”、一上了之。


证券公司不能“只荐不保”、一上了之,刘士余主席的这番讲话,抓住了中国股市的一大要害,那就是如何从源头严把上市公司质量关问题。伴随着今年新股发行的加速,刘士余主席明显把IPO公司的质量放在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早在今年2月26日出席国新办新闻发布会时,刘士余主席就表示,不在乎每周发行多少家企业 关键在于过会企业的质量。而为了保证过会企业的质量,证监会明显在发审环节加大了把关的力度,包括加大了IPO现场检查的力度。


证监会在发审环节从严把关也确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根据证监会公布的数据,截至5月19日,今年证监会共审结IPO企业257家,其中,已核准的IPO企业188家;未通过发审会(被否决)的IPO企业24家;终止审查(申请撤回)的IPO企业45家。IPO审结通过率约为73.15%,未通过率(包括终止审查和否决)约为26.85%。而去年全年,发审委共审核275家企业,247家获通过,通过率89.82%。可见,在发审委的从严把关下,IPO公司的过会率明显下降。


不过,尽管发审委在审核环节使出了洪荒之力,但仍然难以保证过会公司的质量不出问题。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2016年至今上市的453只新股和次新股中,已有34家公司今年一季报出现亏损,占比约7.51%;一季度净利润同比下滑的公司为107家,占比达23.62%。在今年一季度经济复苏的大背景下,如此之高的次新股业绩首亏和首减比例,为历年所罕见,这也为新股发审敲响了警钟。


如何更好地对IPO公司的质量把关?证监会在发审环节从严把关当然是必不可少的。但仅限于此,显然又是不够的。还必须充分发挥保荐机构(也即证券公司)的作用。因为企业上市都是由证券公司来保荐的。对于企业的好坏,保荐机构心里其实最清楚。实际上,哪些企业弄虚作假了,以及弄虚作假的程度如何,保荐机构通常都是心里有数的。因为在不少企业准备上市材料的过程中,保荐机构就是这些公司的高参,其中的很多材料甚至都是保荐机构一手准备的,有的保荐机构甚至为企业的弄虚作假出谋划策。也正因如此,在提高IPO公司质量方面,充分发挥保荐机构的作用,强调保荐机构的责任,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刘士余主席在强调“从源头上严把上市公司质量关”时,强调保荐机构不能“只荐不保”、一上了之,这一点确实抓住了问题的要害。


那么,如何让保荐机构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告别“只荐不保”的局面呢?在这个问题上,《证券法》还是给予了严惩的空间。从目前的现状来看,一些保荐机构之所以“只荐不保”,显然与监管者的手下留情存在很大关系。比如,对保荐机构的常见处罚无非是“3个月内不受理其出具文件”,这对于保荐机构来说显然是不痛不痒。而从《证券法》的规定来说,是有严惩措施的。根据《证券法》第192条规定,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保荐书,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除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之外,还可以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但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一家保荐机构因为涉及欺诈发行而被撤销业务许可的。因此,对于保荐机构“只荐不保”的问题,完全可以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直到撤销相关业务许可为止。


不仅如此,为了解决保荐机构“只荐不保”问题,还可以让保荐机构在招股说明书上承诺,一旦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并导致公司股票退市的,则由保荐机构伙同发行人、控股股东一起回购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全部流通股份,以切实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此一来,保荐机构自然就不会“只荐不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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