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多家第三方支付正在力推“无现金”消费。如支付宝推出了“无现金周”的活动,而8月8日,又将是微信的“无现金日”。而与此对应的是,在超市、便利店、餐馆等很多地方,现金支付逐步被扫码所代替。甚至于不少菜市场卖菜、卖鱼的摊位上都摆着支付宝、微信的二维码,欢迎消费者扫码支付。

扫码消费带来的便利是显而易见的。不仅商家省去了找零钱的麻烦,消费者也省去了带钱、数钱的麻烦,而且在省去了现金交易的情况下,扫码消费也符合健康消费的原则。毕竟现金在无数人点来点去之后,携带了多少细菌,恐怕不是消费者肉眼所能看得出来的。因此,无现金消费是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建立无现金社会也符合社会发展的方向。


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拒收现金。某些店家因为倡导无现金消费,因此拒收现金,包括一些无人超市,甚至没有一个工作人员,就连收银员的岗位也都撤销了。这种做法显然是对无现金消费、无现金社会的误读。

所谓无现金消费或无现金社会,主要是针对消费者说的。即消费者不需要带现金,只需要能够扫码消费,就可以畅通无阻了。但无现金消费或无现金社会并不是针对商家来说的。作为商家来说,可以倡导无现金消费,但却不能拒收现金。而一旦拒收现金,就是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了。

对于任何一个商家来说,收取现金是再简单不过的一件事情。哪一个商家没有收取过现金?即便是某些拒收现金的商家,在其过去的日子里,一样都收取过现金。毕竟扫码消费是近年兴起的事情。而在几年前,社会上就只有现金消费。所以,收取现金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商家只需要配备一名或几名收银员就可以了。

而拒收现金之所以说是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这其实是不无道理的。首先,拒收现金涉及到违法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与此同时,《条例》第二条规定,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因此,商家如果拒收现金,这就涉及到违法事项了。这显然是将事态搞严重了。所以,在现金收取的问题上,除非我国的法律宣布取消实物货币形式(这种可能性几乎不存在),否则,商家就不应拒收现金。

其次,之所以不能拒收现金,是因为它涉及到弱势群体的利益问题。虽然在年轻人看来,移动支付很方便,但对于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来说,移动支付或许很麻烦,他们习惯于用现金支付。特别是一些盲人,扫码支付显然存在很大的困难。还有一些小孩,同样是不宜使用扫码消费的。如果商家拒收现金的话,这显然涉及到对弱势群体的歧视问题。这无疑是把问题搞复杂了。

实际上,即便是年轻人也不是随时都可以扫码消费的。比如手机掉了、手机没电了、或账上没钱了,在这个时候如果不能使用现金支付,那么无现金消费的便利反倒变成了不便利了。

因此,在面对现金消费的问题上,一些商家反倒不妨向小摊点、向小商小贩们学习。即既接受无现金消费,又不拒收现金,这是多大的一点事儿呢?犯得着因此被戴上一顶“违法违规”或“歧视弱势群体”的帽子么?因此,对于拒收现金的商家,笔者奉劝一声:别没事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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