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集中形式:自有资金、同业拆借、互联网理财平台、ABS等。

一是自有资金。商业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以及大型电商平台依靠自有资金发展现金贷业务,其中银行具有最低的资金成本,因此一开始就占有资金优势,如果能在风控手段上有所突破,自然占据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但银行的现金贷业务门槛高,且办理流程较繁琐,无法覆盖真正长尾客户;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资金成本次优,也存在门槛较高、放款速度慢的问题。

三是同业拆借。商业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银监会审批及监管,可通过同业拆借获得低成本资金。据网贷天眼统计,目前获得银监会批复的22家消费金融公司之中中,银行系占据九成以上,有20家,该类消费金融公司可从股东方获得一定低成本的贷款额度。

三是互联网理财平台。非持牌消费金融公司需要向互联网理财平台融资获得较高成本的资金,并通过信托或小贷来发放贷款,面临恶意欺诈的概率高、多头借贷现象突出,但拥有良好的客户体验、流程简单、放款速度快。

四是ABS等创新融资渠道。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发行ABS的动力主要在于加快信贷资产周转率、改变经营模式和减少资本占用量等。对于消费金融公司而言,ABS是其融资方式的一种补充。消费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普遍不高,通过资产证券化可扩充资产规模,软化债务结构上存在的短贷长借现象,还可通过发行ABS实现资产出表以释放业务额度。对于无消费金融牌照的发行人而言,资产证券化是一种成本较低且可在短期内多次发行的融资方式。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