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0日,证监会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证券发行办法》),对现行的《证券发行办法》作出修改。

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养老金参与新股发行的网下配售作出规定,在新股发行的网下配售过程中,“应当安排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优先向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配售(养老金)”,而原来的规定并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配售(养老金)”之内容。根据这一新规定,养老金获得参与网下配售的优先配售资格。二是就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事宜作出相应的规定。

从上述两方面的修改来看,养老金获得网下发行优先配售权无疑更令人关注。《证券发行办法》之所以作出这样的修改,显然是由于养老金已经进入股市的缘故。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2017年半年报,养老金已成为九阳股份与正海滋材两家公司的前十大股东,市场千呼万唤的养老金进入股市已经成为事实。

从证监会对《证券发行办法》的此次修改来看,其中就养老金参与网下配售事宜的规定,显然有向养老金伸出橄榄枝之意。毕竟养老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养老金投资的安全问题一直是中国老百姓乃至整个中国社会所关心的问题。也正是基于对养老金投资安全性的考虑,所以尽管中国股市对养老金入市一事千呼万唤,但养老金入市还是姗姗来迟,直到今年上市公司半年报披露,才有养老金正式进入股市的消息。也正是基于养老金投资安全性的考虑,所以,证监会还是希望能够尽可能地给养老金创造一个合适的投资环境,让养老金能够获得一份无风险或风险相对较小的投资收益。

而让养老金参与网下配售显然是比较合适的。虽然说网下配售只是新股发行的一种方式,而且从历史上来看,证监会早期推出网下配售的发股方式也只是为了确保新股发行的顺利进行,毕竟在曾经的某个时期,A股市场上的大盘股发行较为困难,为此,管理层推出网下配售的方式,将新股发行份额的一部分转移到网下发行,让机构投资者为大盘股的顺利发行保驾护航。

不过,随着A股市场的发展,随着投资者队伍的发展壮大,特别是基于A股市场的“新股不败”神话,新股成了香饽饽。并且由于网上新股发行由资金配售改为市值配售,新股发行根本就是供不应求。在这种情况下,“网下配售”已经失去了原有的保证新股发行顺利进行的本义,谁拥有新股份额谁就拥有了赚钱的机会。如此一来,参与新股发行的网下配售也就成了机构投资者以及个人大户追逐利润的一个重要途径。因此,证监会授予养老金在参与网下配售过程中获得优先配售的权利,这实际上是将一部分无风险收益奉送到了养老金的面前。所以,《证券发行办法》授予养老金网下优先配售资格,实际上是对养老金的一种“照顾”,养老金所拥有的这种“特权”,是其他诸多投资者所不能拥有的。

因此,从《证券发行办法》的修改来看,证监会对养老金的一番“好意”是显而易见的。不过,作为养老金来说,面对证监会的这番“好意”,有必要慎重对待,要慎重对待“网下配售”的诱惑,要全面考虑“网下配售”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毕竟“网下配售”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参加网下配售是需要有足够的股票市值的。而通常来说,将蓝筹股作为底仓来参与网下配售是比较合适的,毕竟中小盘股的股价波动太大,不太适合作为参与网下配售的底仓来持有。

但目前养老金参与网下配售显然面临着现实的问题,那就是蓝筹股的股价普遍都有了较大的涨幅,继续买进并长线持有蓝筹股并不太合适。比如,A股市场的第一绩优股贵州茅台不久前的最高价达到719.96元(11月16日),继续买进并长线持有这种股票,恐怕谁的心里都不会踏实。而如果为了参与“网下配售”而买进这种高价蓝筹股,对于养老金来说,恐怕也是存在一定投资风险的,并不符合投资的安全性原则。

不仅如此,尽管由于“新股不败”的原因,网下配售能够为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收益,但由于新股的加速发行,“打新”的收益其实是在下降的,如今年部分上市新股上市后的涨停数量明显减少,有的只有三个涨停板即宣告开板。这对于巨资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来说基本上已是无利可图。而且在未来的日子里,“新股破发”也是有可能的,这种现象在一些成熟的海外市场其实很正常。所以,养老金参与网下配售,同样需要考虑到无利可图及“新股破发”的风险。

更重要的是,尽管证监会向养老金伸出橄榄枝这是一番“好意”,但这种利益上的照顾并不利于提高养老金的投资水平,更不利于提高养老金在投资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尤其是面对国际投资者的时候,这种投资水平与竞争力上所存在的劣势是非常明显的。养老金真要提高投资水平与市场竞争力,就不应该把自己培养成“温室里的花朵”。因此,养老金真要成长壮大,就不能依赖于证监会的这种“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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