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典型案例


C公司付息违约和终止上市风险处置案例


2011年下半年至2013年,全球光伏行业均步入急速下行的状态,作为两头在外(设备、原料和市场在外)的中国光伏企业更是内忧外患,从曾经的辉煌跌入低谷。从外因来看,美国市场的“双反”已对中国光伏业形成巨大的冲击,欧洲市场此前的“双反”调查及萎靡经济下薄弱的需求更是给中国光伏业致命一击。从内因来看,国内光伏产业盲目扩张、产能过剩也是一个重要问题。随着赛维LDK、尚德等纷纷倒塌,中国光伏产业风光不再。


在面临着产品价格不断下跌、毛利被大幅压缩的行业大背景,在经营业绩的压力下,2011年下半年,C公司开始率先尝试全面向电站投资建设转型:一方面自身大量进行电站项目投资,另一方面,组件销售也全面直接面向电站投资商。该转型虽然可能提高公司的组件获利水平,但也将公司的资金周转风险推向了极致。一般来说,电站项目投资需要在项目上网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上网,方能取得约定的补贴,故电站项目建设的时效性非常强。另外,境外光伏电站投资采取自有资金20%、银行贷款80%的方案,故在电站投资建设过程中,银行的资金支持非常重要,如果未及时获得银行贷款,在电站建设的时效性要求下,公司必将大量投入自有资金,公司资金周转将被推入深渊。


C公司未预测到欧债危机以及欧洲经济衰退导致当地银行对电站建设贷款收紧银根,贷款比例缩减、放款速度拖延。于是,本应通过银行贷款融资支付的组件款和EPC商费用(两项大约各占电站总投资的60%-70%)只能通过自有资金解决,待电站建成并网发电三个月后才能够申请银行贷款融资。2011年下半年开始,由于已完成大规模的电站前期投资,因此C公司只能不断的向所投资电站销售自产组件,且短期内无法收回应收款。过于冒进的投资策略,导致C公司资金紧张。C公司外售组件的客户基本均锁定为光伏电站投资商(相对来说毛利较高)。这些客户同样需依赖银行贷款融资以支付组件款,在欧洲银行不断紧缩银根的趋势下,客户付款周期一拖再拖,进一步加剧了C公司资金链的紧张情况。


光伏行业陷入困境后,国内银行将光伏列入重点关注行业,紧缩银根,加大贷款催收力度,公司融资渠道受到了极大限制。截至2012年三季度末,C公司已到期未成功办理续贷的银行贷款大约5亿元,但其余到期的银行贷款仍办理了续贷。到了10月份,银行对C公司的信贷紧缩进一步加剧。11月初开始,C公司到期银行贷款在偿还后,办理贷款的相关分行以审批权收归总行为由,拒绝为C公司续贷,当月金额达3.8亿元,C公司资金链基本断裂。


案例启示


一是C公司危机的爆发离不开行业的剧烈下滑,若投资者在项目投资过程中能对行业的发展趋势进行准确的预判,预先采取行动规避风险,从而减少损失。二是大多数个人投资者认购公司债时并未对公司债的风险有充分的判断,认为公司债作为债权类产品等价于银行存款保本保息,从而在债券存在偿付风险时出现了部分过激的举动,“11C债”违约事件打破了刚性兑付的预期,揭示了债券投资天然信用风险的属性。


E公司公募债券违约及处置案例


E公司于2009年11月在交易所上市,实际控制人为M。公司原主营业务为高档餐饮业,是国内第一家在A股上市的民营餐饮企业,后经多次转型,主营业务涉及餐饮服务与管理、环保科技、网络新媒体及大数据处理。


2012年4月,公司发行了4.8亿元存续期为5年、附第3年(2015年4月)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公司债,发行利率为6.78%,每年的4月X日为债券付息日。


公司2013年全年亏损5.64亿元,2014年上半年亏损659万元,经营风险增大,业务转型困难,并存在业绩真实性等质疑。


2014年10月,P资信公司披露对“12E债”的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将其主体及债项评级均由A下调至BBB,触发交易所风险警示条件。交易所于10月X日对债券进行停牌处理,并于复牌后实行风险警示处理,债券更名为“STE债”。


2015年4月,因公司无法按时、足额筹集资金用于偿付“12E债”本期债券应付利息及回售款项,构成对本期债券的实质违约。


因公司2013年、2014年净利润分别为-5.6亿元、-6.8亿元,连续两年亏损,“STE债”于2015年6月暂停上市。


 “12E债”违约处置难度大。从经营角度看,一是传统餐饮业务业绩继续亏损,且公司转型的新业务发展停滞;二是公司前期形成的大额应收及预付款项约1.5亿元无法收回;三是因涉及房屋合同纠纷等情况,公司7个银行帐号被冻结,日常经营无法正常进行。从重组角度看,一是公司市值约为60亿元,估值较高,增加了借壳重组的难度;二是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重组存在障碍;三是实际控制人2014年国庆期间出国后迄今未归,更为重组增添难度。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于2015年6月启动债务重组有关事项。因涉及相关利益方较多,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复杂,公司需同相关各方多次沟通协调。通过2015年下半年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和债务重组,公司完成“12E债”债券兑付资金的筹集工作,2016年3月X日,偿债资金划入结算公司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结算公司已于2016年3月X日完成派发工作。其中,本金为2.92亿元,利息为353万元,违约金为1,722.95万元,合计3.13亿元。至此,“12E债”违约事件处置完毕。


案例启示


一是“12E债”的违约风险爆发离不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环境的巨大变化以及转型新业务的不顺利,若投资者在项目投资过程中能对行业的发展趋势进行准确的预判,预先采取行动规避风险,从而减少损失。二是“12E债”违约事件为我国资本市场首例公募债券本金违约案例,是“11C债”违约事件后的又一案例,再次打破了刚性兑付的预期,揭示了债券投资天然信用风险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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