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讯 证监会26日晚间公布了《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81次会议审核结果》,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淳中科技”)首发申请获通过。

 

资料显示,淳中科技是国内显控系统设备及解决方案提供商。此前披露的招股书显示,淳中科技拟于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2338.67万股,计划募集资金5.97亿元,用于显控产品升级及改扩建项目、智能视音频管控系统产业化项目等。据了解,淳中科技此次IPO的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

 

据了解,淳中科技于2016年9月28日进入上市辅导,2017年5月22日收到证监会受理通知正式排队IPO,截至26日过会仅耗时218天。

 

发审委会议向淳中科技主要提出了以下几个问题:

 

1、淳中科技需结合客户构成、定价政策、产品差异、人均工资水平、研发投入等方面说明报告期各期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可持续。

 

2、淳中科技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逐年增长,尤其2017年6月末增长金额较大。淳中科技需:(1)说明报告期主要客户信用期存在较多变更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业务收入的情况;(2)信用期外应收账款金额逐年增大,说明逾期应收账款对应的客户情况,截止目前的期后回款情况,是否存在异常;说明是否制定相关内控措施防止信用期外的应收账款金额进一步增大,业务合同虽明确约定了应收账款逾期的违约条款,该等条款能否能够得到实际执行;(3)结合客户信用情况、信用期限、期后回款时间以及部分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的坏账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审慎、充分。

 

3、除第一大客户同方工业/龙泽视通外,其他主要客户收入占比均不足5%,且变动较大。淳中科技需:(1)说明与第一大客户合作关系持续稳定而与其他客户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分析报告期内客户变动情况和客户稳定性,说明是否合理并符合行业惯例;结合实际销售流程说明销售人员数量、订单数量、销售费用率是否匹配,是否合理、符合行业惯例;(3)说明对公司产品最终客户的核查情况,产品是否实现了真实销售。

 

4、淳中科技需根据实际情况:(1)说明公司所处行业的规模和发展趋势;(2)结合销售规模、生产设施规模、员工队伍、技术专利等情况,对比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说明公司的行业地位、优势及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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