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产品增值税于2018年1月1日开征,新三板产品有太多的问题尚无解决方案。新三板市场需要一个公平的估值体系。

话说资本市场最近掀起了一场增值税问题大讨论。但是仍然没有几位专家能够说得很清楚,诸多的疑问让市场期待资管产品征税细则的出台。而新三板市场对此更是漠不关心。

根据财政部的36号文、46号文、70号文,140号文、56号文和最新的90号文件,从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开始征收增值税,新三板市场的资管产品也不例外。

“我们不关心这事,无论是从年底算还是从买入时点算,我们的产品表现都不好,没有纳税资格。”一家新三板投资基金的负责人比较黑色幽默的说到,他的话代表新三板市场的现状。

有媒体根据私募排排网不完全统计,截至11月底,纳入排名的129只投资于新三板的私募基金近11月平均收益率为-1.82%;其中仅46只产品实现正收益,占比35.66%,这意味着近三分之二投资于新三板的私募基金前11月的投资收益为负。最大亏损高达-75.73%。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新三板后续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就有问题了。“由于增值税是按净值征收,而新三板市场的估值体系还不成熟,一般是按收盘价计算,但是受流动性影响,不可能按收盘价值变现,那增值税怎么算,这是一件麻烦事儿。”一位不愿意具名的私募基金负责人说,“新三板投资需要一套公正的估值体系,才能公正的纳税。”

还有一件更难确定的事情,如何界定资管产品。“根据文件规定的私募基金产品是指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还是包括没有备案的?新三板的投资属于股票中的有价证券?还是金融商品?”一位资深记者反问子沐君这个问题。

根据基金业协会备案信息等反馈,只有参与新三板优先股和定向增发的投资被称为新三板股票,可以归类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可转债和股权投资的称为新三板股权,属于股权投资基金及创业投资基金范畴。在新三板市场上,后者可以包括前者。

对于资管行业万亿资产来说,以税收制度约束资本空转,引导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因此通道业务或将消失。这是某媒体分析资管征税时的目的和初衷。

“分红免税,交易盈利的部分收税,亏损只能在年内抵扣,这是鼓励长期投资最好的政策。”新三板市场分析人士说,“资管产品征税对新三板市场是一大利好,因为新三板都是长期持有者。”

只不过,他不解的是“为什么不把新三板投资与A股投资区分开始,新三板应该按实际盈亏征收。”他说。“按现在的收法,还不如公司型基金,也就是有限合伙制企业,至少可以控制成本。”他分析到,随着新三板日益走强,投资新三板过程增加的税收成本难以控制,从而限制资金进入新三板市场。“3%虽然不多,但也不少。”

麻烦的恰恰如此,全国股转公司于2017年12月底发布三项政策,意要重构新三板市场框架,其背后是对应对流动性问题的解决方案。而资管产品征税的日期恰恰是以2018年1月1日开始,这让抄底的机构有一种被薅羊毛的感觉。“市场底就在眼前,产品未来的盈利可期,在价值投资下,以季度为纳税期在新三板市场上就显得不合理。”一位准备抄底的投资机构人士说。

另外,新三板市场的上对赌协议融资如何征税也是一个大问题。对赌失败是贷款,对赌成功是投资。根据征收文件,两种行为的征税不同,税务部分如何界定投资和征税比例呢?税收返还和抵扣又该怎么确认?

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运用资管产品资产发放贷款取得利息收入,应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运用资管产品资产进行投资等,则应根据取得收益的性质,判断其是否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应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于资产管理公司来说,逃税是属于经营性风险,所以宁可多交税款也不会落下逃税的口实。毕竟金融行业的根基是信用。”上述资深记者揣测到,还有就是资产管理产品除公募基金外都属于非公开募集产品,征税意味着这些产品必须要向税务部门公开净值,甚至公开投资组合。因此,信息安全也是个大问题。

“还有,征税的顺序也没有特别的清晰,现在私募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发布的公告来看,纳税成本是会转嫁给持有人、融资方、投资者、或受益人的。

那么,从基金资产中征收的3%是在管理费、托管费等计提之前?还是计提之后征收呢?毕竟管理费要缴纳6%增值税呀!”上述市场人士说,”另外,私募母基金是否跟FOF基金一样的征收呢?”

而对于3%的简易计税方法,到底能不能抵扣,市场还有争论。不能抵扣的话,对于新三板市场净值变化大的特点来说,是个麻烦。

另外,对于业绩提成如何征收?“一般私募基金都有超额收益的业绩提成,这该如何征收?如何避免双重征收呢?”他问。

反正,现在新三板市场也就是三类股东涉及资管产品纳税问题,而相对于40万开户数而言,仅是4000多家机构的税收问题,而且大部分还处于亏损状态。

“暂无纳税资格”新三板资管产品的管理人根本就不用关心。“让投资A股的资管产品管理者先搞明白,我们跟着就行了。”他们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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