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这四大部门又放大招,发布以下通知——
通知中明确了参与者应严格遵守债券市场有关规定,其中还提到了严禁“抽屉协议”!
为何叫“抽屉协议”?
双方签订的私下协议,都签字盖章,但该协议没事儿的时候放在抽屉里,通常除了双方以外,别人都不知道,但要发生相关情况,具有法律效力。
产生的背景
银行放贷给企业,企业需要有一定的抵押物和担保措施,但银行觉得担保条件不够;
企业贷款若满足银行条件,觉得存在着有损企业形象等其它不方便原因。
如何破?
双方各退让一步,流程上走抵押物和系列担保措施,私下再签订一个协议作为担保事宜的补充,这个如不发生债务风险,通常不会公开。
现有操作模式
1、利益互换
A公司:发行5年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3.80%,低于该行业的债券平均利率;
A公司与B银行签订协议,银行以3.8%的票面利率买入A公司债券。
B银行:按照4.5%左右的价格将A公司债券卖给其他投资者;
A公司与B银行签订“抽屉协议”,过后以其它业务返还给B银行相应比例的差额。
2、通道业务
银行不希望资产真正卖出去,仅作为暂时出表,以此垫厚资本,于是信托公司、券商向银行发行资管产品吸纳银行资金,再用于购买银行票据,帮助银行曲线完成信托贷款,并将相关资产转移到表外。这个时候,信托公司、券商和银行私下签的协议,就是“抽屉协议”,这部分协议在正式合同中不会出现。
3、IPO对赌
企业在谋求上市之前,会引入新的投资人,投资人为了保障资金安全,往往会要求拟上市企业与其签订对赌协议,以便谋求特殊股东权利,最为常见的条款有业绩对赌和上市时间对赌。
但是在强监管的大背景下,IPO对赌协议在明面上已经不见踪迹,拟上市企业在披露招股说明书阶段就会明确表示,相关对赌已经解除。但在实际操作中,对赌具有普遍性,且已形成惯例,双方通过签订中止协议来规避审核雷区,但诸多拟上市企业选择“抽屉协议”,不对外披露这一环节。
说了这么多,其实“抽屉协议”就是不能放到明面上来说的一种协议方式,也是当下监管部门逐步整治的对象。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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