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17年华商基金积极响应号召,从维护投资者利益出发,推出一系列投资者教育保护活动,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今年我们将继续推出以“明规则、识风险•理性投资戊戌年”为主题的专项宣传活动,小海螺希望通过知识梳理和案例分析等方式,让投资者认清违法违规主体的实质,增强投资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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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的定义










是指在市场上从事经济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和组织体。具体来说,就是具有独立经济利益和资产,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可从事市场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自然人。


















市场主体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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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违规经营的典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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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并购存在重大疏漏,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违规以各种形式为其他合资合作方提供垫资,通过高溢价并购等手段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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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及风险管理制度缺失、法律审核不到位,瞒报、漏报重大风险及风险损失事件,指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企业账实严重不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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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将国有资产以明显不公允低价折股、出售或无偿分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改组改制过程中变相套取、私分国有股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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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违反相关规定,组织提供和披露虚假信息,未按相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造成资产损失、低价转让企业产权、上市公司股权和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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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算未经严格审查、严重偏离实际,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擅自投资、造成资产损失,购建项目未按规定招标,干预或操纵招标、项目管理混乱,致使建设严重拖期、成本明显高于同类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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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如何严惩这种行为?









2016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列举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10大类54种行为,明确划定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范围资产损失认定责任追究处理方式等,再次扎紧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篱笆。


















责任追究处理










在责任追究处理方面,根据资产损失程度、问题性质等,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方式处理。
















国有企业发生资产损失,经过查证核实和责任认定后,除依据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外,还进行通报批评、诫勉、停职、调离工作岗位、降职、扣减薪酬、责令辞职、免职和禁入限制等处理。
















对资产损失频繁发生、金额巨大、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未及时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导致资产损失扩大的,以及瞒报、谎报资产损失的,应当从重处理。


















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建设










《意见》提出,要严格界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严肃追究问责,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到2017年底前,基本形成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到2020年底前,全面建立覆盖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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