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建集团20日晚间公告,此前公司拟以爱建信托为执行主体增资曲靖市商业银行,成为其并列第一大股东。但本次对外投资未能获得监管部门核准,未能实现投资目的。

爱建集团公告显示,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2017年12月15日公司拟以人民币1,524,232,800.00元认购该行股份491,688,000股,占曲商行增资完成后的股权比例19.50%。

爱建信托与曲商行签署《入股协议书》,同时依据《入股协议书》支付入股意向金人民币5千万元,并依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交股东资格审批所需材料,由曲商行向监管部门提交股东资格核准申请。

2018年4月20日,爱建信托接曲商行告知函,告知在审核过程中,中国银监会新出台了《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由于爱建信托不符合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股东资格未能获得监管审批。爱建信托已缴纳的5千万元入股意向金,曲商行将计息并审批后及时划转爱建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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