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将漫画内容演变为商业模式的道路上,DC的前两步都领先于漫威。但是在IP管理上的严重失策,导致DC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对手在泛娱乐化崛起的时代一飞冲天。

尽管手握超人、蝙蝠侠这两个最强IP,DC仍然亦步亦趋,被漫威继续拉开着彼此的差距。

黄金时代

如果将漫画产业的商业路径进行总结,“原创内容—衍生周边—IP管理”已经成为不胜枚举的既定模式。作为IP经营者而言,漫威母公司迪士尼无疑是这一时代最为成功的企业。

然而在主打原创内容与衍生周边的时代,漫威实难望竞争对手DC之项背,这还要从1934年说起。

在超人这一角色正式出现的4年前,一位久居军旅的马尔科姆维勒尼科尔森少校创立了国家联合出版公司,这一公司正是DC的前身。

他提出的“全新、全部原创”的创作方针为DC积累了大量优秀内容以及一批富有理想的画手。这其中就包括两个20多岁的年轻人,分别是杰瑞西格尔(Jerry Siegel)和乔舒斯特(Joe Shuster)。

在出版业大发展且股灾后百废待兴的大环境中,速食内容的崛起令不少投资者看好漫画刊物的“钱景”。1938年国家联合出版公司迎来了新的管理层。

履新后,相继有两本读物创刊,分别是《侦探漫画》(Detective Comics,缩写为DC),以及《动作漫画》(Action Comics)。正是这两本刊物,成功将DC送上了漫画神坛塔尖。

杰瑞西格尔和乔舒斯特正是超人的原创作者。他们生活在底层,但却酷爱科幻,充满理想。因此在他们的笔下,超人成为了彼时大多数年轻人所幻想的精神偶像——一重身份是平凡普通的上班族,而另一个身份则是挽狂澜于既倒的救世主。

在后大萧条时代,犯罪率的攀升,国民信心的受挫都在扮演着社会进步的掣肘。而超人所带来的正能量从文化上给予了社会强有力的强心剂。

在超人之后,DC再接再厉,在《动作漫画》上发表了“反英雄”蝙蝠侠。如果说超人的存在是为了宣扬正义,那么蝙蝠侠的存在则是惩处罪恶。

DC逐渐通过漫画中的英雄人物俘获了美国人的民心,也令超人与蝙蝠侠成为了美国文化的代表。随着二战的爆发,这种极具英雄主义的文化符号更是跨过枪林弹雨传播到了世界各个角落,也激励了当时奋战在一线的士兵军官。

直到战争结束,DC却因祸得福,迎来了属于漫画界的黄金时代。

“下嫁”华纳

凭借超人与蝙蝠侠一炮而红的DC成为了漫画行业一时风头无两的宠儿。超人与蝙蝠侠所蕴含的巨大影响力更是令其度过了战后漫画行业的寒冬。

上世纪50年代,美国漫画遭受了严峻的挑战,由心理学家弗雷德里克魏特汉提出的“漫画有害论”开始风行。他宣称漫画导致犯罪,进而对漫画业展开了全面的剿杀行动;同时社会上也掀起了反对漫画的运动。出版社纷纷关闭,一年之内,漫画书的销量下降了75%。

尽管如此,DC通过两个角色的深度联动(首次明晰彼此身份)吸引了漫画支持者的强烈关注,也因此顺利渡过难关。

在行业遇冷之际,DC主动求变。在原有内容上,DC通过创造“正义联盟”这一概念,将本来零散的动漫角色进行了整合。将超人、蝙蝠侠、闪电侠、神奇女侠等超级英雄集结。不仅加强了原有内容间的联动,也摆脱了简单的个人英雄主义不断升级打怪的套路、转而升级为突出英雄团队的集体主义。

同时,在内容创新上,DC也双管齐下。一方面,为了继续“俘获”年轻群体,DC开发了诸如蝙蝠侠助手罗宾这样的贴近儿童的年轻化角色;与此同时,DC也开始尝试更深层次的角色创作。如《V字仇杀队》、《守望者》等著作甚至得到了雨果奖的认可,更是被评为超越文学表达的漫画形式。DC也因此有了更为广泛的受众。

内容上的跨越式发展为DC在渠道上的开拓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从60年代末,DC就开始拥抱电视媒体。1966年,真人版蝙蝠侠电视剧在全美掀起了热潮,吸引了孩子和不少的成年人。

至此,DC的商业价值已经显露无疑,这也引来了好莱坞八大影业公司之一的华纳兄弟的侧目。1969年DC被华纳兄弟收购,产业上的成功终于获得了资本的垂青。

背靠大树好乘凉,从70年代末开始,DC的漫改电影登上了大银幕。并且以2年一部的节奏称霸了漫改电影行业整整20年的时间。不仅通过电影银幕促进了漫画的发展,还收获了衍生周边所带来的不菲收入。彼时,漫威还在因濒临破产而变卖版权。

然而,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漫威的置之死地而后生反而令其深刻的认识到了IP经营的迫切性以及巨大价值。反观一路顺风顺水的DC却因不断在各种三部曲中循环往复而错失了挖掘IP经营所带来的巨大金矿。

DC在电影制作上不乏佳作,也并非失败。只是相较于漫威极具前瞻性的将“复仇者联盟”的联动内容与IP管理上的经营手法相结合,所获取的巨大商业成功相比,DC不得不承认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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