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先生

来源:K先生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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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晚上,新三板发布了创新层公司的初选名单,这已经是2016年以来市场的第三次分层调整,在目前市场日益清冷的环境之下,市场各方面的关注度并不高。

相比于前两年,当下证券市场的热点是独角兽新经济企业的上市。为了将独角兽们迎入怀抱,不少国家或地区的证券市场正掀起一场“规则竞赛”:

1.大陆A股市场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新经济企业通过发行CDR等方式上市的试点;

2.香港市场则开放未盈利的医药研发企业和双重股权架构的企业上市;

3.台湾、新加坡等市场也先后修改规则,放宽上市条件。

然而,无论是监管当局还是市场各方,对新经济企业上市的反映,实际上是疑虑重重。港股新政后上市的首家互联网企业“平安好医生”上市次日即告破发,此前上市的“阅文集团”等几家新经济企业股价也有较大跌幅,在A股借壳上市的“360”更是在一连串的股价下跌中,较峰值价格跌去千亿市值。

而对于A股市场的新经济企业上市试点,虽然已有规则陆续亮相,但监管层对于诸如外汇管制环境下CDR与基础证券的估值价差、VIE架构带来股权和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双重表决权架构下的股东权利保护等问题,尚无有效解决的具体路径。

至于未盈利的新经济企业直接IPO上市,还面临一个巨大的法律风险,按照《证券法》的规定,三年连续亏损的企业将被退市,因此,这些企业一上市便面临若在三年大限内不能扭亏为盈的话,则会退市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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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新经济企业A股上市之路上的种种“阴云”,都与沪深交易所市场高度“散户化”的投资者结构密切相关。

在为从海外市场迎回少数几家独角兽而量身打造的试点规则下,CDR必然成为散户市场爆炒的稀缺品种。如果届时资本项目下外汇管制不能“定向放松”,将会导致CDR与境外基础证券之间的巨大的估值落差。倘若这些企业经营业绩或其他方面有点风吹草动(想想早年富士康的12连跳,最近打车软件、视频直播的政策风险),被高估的CDR将会面临比境外基础证券更大更深的跌幅,届时散户投资者们的反应可想而知。

要注意证券产品创新失败带来的稳定压力和政治风险,相信证券市场的老兵们应该不会忘记当年的南航权证风波。

由此,我们认为,新经济企业上市试点应当放在解决中国证券市场结构性失衡的框架下来重新审视:在沪深交易所,是资金端的散户化特征,以及伴随的资产端高准入门槛,不得不为新经济企业上市而另开“后门”;在新三板市场,则是资金端的高准入门槛下,资产端的万家企业“无米下炊”,流动性枯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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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一思路出发,K先生工作室提出以下建议,并请同道中人共同发声,向监管层呼吁:

第一,将创新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试点的各项政策扩大覆盖到新三板市场。

第二,沪深交易所和新三板市场分别试点不同类型的创新企业上市,错位发展,形成互补。具体而言:

沪深交易所可以重点承接已进入稳定发展期的新经济企业,如BAT;已有营业利润,但由于会计准则适用差异等原因仍有账面亏损的企业,如京东、小米;以及主要股东、资产和经营活动均在境内,仅因为接受境外投资而搭建VIE架构的企业。

新三板市场则可以发挥制度灵活的优势,重点承接股权、资产和经营稳定性更弱,尚不适宜在交易所上市的创新企业:

一是尚在研发阶段的特定行业企业,例如医药研发企业,或者因市场快速扩展,“战略性亏损”的互联网企业。

二是由于行业运行特征,周期性巨额亏损与“逆周期投资”并存的资本密集型企业,例如液晶、芯片制造企业;三是BAT等境内互联网巨头在东南亚、印度等新兴市场投资布局的科技企业,可以在新三板发行CDR。

第三,沪深交易所和新三板市场承接创新企业都需要匹配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基于承接企业类型和投资者结构现状的不同,具体指标可以有所差异,但不宜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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