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初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个税起征点拟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工资、薪金所得等四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

个税免征额标准提高,个税缴纳将节省多少钱?

在个人所得税税率方面,我国实行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区间对应不同的税率,税率最低档为3%,最高档为45%。

税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个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案例说明:

假设小李每月工资收入为12000元,每月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1100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12000-1100-5000=5900元,应纳税所得额5900元,适用税率表三级,对应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元。

应纳税额=5900X20%-555=625元(而在起征点为3500时,小李的应纳税额为925元)

个税起征点调整后,对你的影响有哪些?

调到5000元对你收入有啥影响?

  根据草案,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草案将上述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

财政部部长刘昆当日在作草案说明时说,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到底能省下多少钱呢?我们来粗略算一笔账。以月薪1万元为例,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每月要缴纳个税323元。如果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在现行税率下,每月缴纳的个税降至173元,也就是每月收入多增加150元,每月吃饭你可以多加很多鸡腿了。

实际上减负水平不止于此

因为草案还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也就是说,你还可以在扣除以上这些支出后再纳税,这样一来,不仅降负更多,而且更加公平。

在现行个税税制下,工薪所得的扣除因素单一,主要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但缺乏教育、抚养子女等专项扣除,没有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同样的收入水平下,对抚养人口较多的纳税人不公平。

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曾表示,个人收入5000元一个月,日子可以过得不错,如果有抚养、有赡养,那么日子就很艰难。

也就是说,增加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

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

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拟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目前,个人运用各种手段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现象时有发生。

有专家曾对记者表示,工资薪金所得实行的是由单位代扣代缴,无法逃避,其他的则有逃避空间。在此情况下,私企老板可以不给自己开高薪,富人可以合理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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