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成立逾六年已历四位总经理。高管频繁变动对业绩带来不利影响,2017年共亏损1.1亿元,与2016年亏损0.62亿元相比上升77%





《投资时报》记者  宋希



15则任职资格上报,唯独一例未能通过。



近日,有意正式任命新一届总经理的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江财险)便遭遇如此尴尬。



6月28日,中国银保监会官方网站披露了共计15则任职资格结果。其中,14家险企高管的任职资格皆得到顺利通过,唯一的例外出现在长江财险身上,其申报宋静刚的任职资格最终“不予批复”。换帅被拒,这一业内罕见事件迅速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据《投资时报》记者了解,成立逾六年的长江财险此前已历经四位总经理,包括以“拟任总经理”角色亮相的宋静刚。一个引发保险行业普遍关注的情况是,在走马灯式的高管变动下,该公司业绩情况并不乐观。年报显示,2017年长江财险实现营业收入4.99亿元,同比下降21.54%;净利润不仅连年呈负,且有持续扩大趋势——2016年亏损6214.6万元,2017年亏损幅度达到1.1亿元,同比上升77%。



如今,空缺一年多的总经理岗位在相关人选遭到银保监会否决后仍然处于真空。对于长江财险来说,提振业绩与物色“新头儿”,或许已变得同等重要。



总经理任职资格被否决



六年,四任总经理,应以“稳健”示人的该保险公司显然出现了状况。



2012年4月,也就是在长江财险成立之初,原保监会核准邵国勇出任长江财险首任总经理,同时核准郑则鹏担任长江财险副总经理。



2014年6月,郑则鹏被核准成为长江财险的董事、总经理。2016年4月,长江财险发布公告称,因工作调整原因,郑已辞去总经理职务。之后,该公司向原保监会报送彭柱石作为临时负责人。2017年3月,彭氏担任公司总经理。



然而,动荡并未就此结束。仅仅时隔一个月,彭柱石也宣布辞去总经理一职。随后的2017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宋静刚作为长江财险拟任董事、拟任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赫然在列。时至今日,不过一年之久。



银保监会最新批文显示,“经审核,宋静刚不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不予核准其担任你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为什么在15家险企高管任职批复中,唯独长江财险成为“不予批复”的个例?



按照政策规定,保险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应当具有的几大条件,包括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从事金融工作8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10年以上,以及保险公司或者金融监管机构至少5年以上的任职经历等。而从长江财险所公布的宋静刚个人资料可见,其在进入长江财险主持工作前,主要在中国国电集团旗下公司从事管理工作,几乎没有保险行业工作经验。市场分析人士表示,这或许是其被银保监会否决的主要原因。



频繁换帅之下业绩不佳



除了核心高管剧烈变动,事实上该公司的业绩情况也不容乐观。



数据显示,2017年长江财险实现营业收入4.99亿元,和2016年的6.36亿元相比下降21.54%;净利润亏损达1.1亿元,和2016年亏损0.62亿元相比幅度进一步扩大。



同时,该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值。截至去年末,长江财险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为-1.45亿元,和去年同期的2.21亿元相比下降165.6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0.74亿元,较去年同期的967.42万元相比下降840%。至2018年一季度末,其净现金流依旧为负值。2018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长江财险净现金流为-1亿元。其中,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1666.29万元,投资活动净现金流为-8363.76万元。



此外, 2017年该公司保费收入居前五位的保险产品,包括机动车辆限、企业财产险、工程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其承保利润皆为负数,分别为-3561.45万元、-4080.71万元、-2214.89亿元、-773.13万元、-34.28万元。



资料显示,长江财险成立于2011年11月18日,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其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20%、18.67%、16.67%、16.67%、14%、14%。



依赖关联交易



《投资时报》记者从长江财险2017年年报中发现,该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在保费收入中的占比较高。



2017年年报显示,当年该公司共发生两项重大关联交易,包括该公司通过共保方式承保国电集团所属企业保险项目,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总和约为2.808亿元;国电经纪为该公司承保国电集团业务提供保险中介服务,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总和约为0.805亿元。



因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问题,长江财险曾在去年收到监管函。2017年10月26日,原保监会指出,于2017年3月2日至3月31日对该公司进行了公司治理现场评估,查实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三会一层”运作、关联交易、合规与内控管理、内部审计、考核激励、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问题。



其中,在关联交易方面,监管函指出主要是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一是关联方信息档案对关联方识别不全;二是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中,存在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关联议题的情形;三是未及时向原保监会报送并公开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信息;四是2015年度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报告中缺少主要股东关于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的书面声明。



除了因关联交易违规被点名外,2018年2月13日,长江财险还因备案产品存在问题,再次“中枪”。



原保监会针对该公司的监管函显示,保监会随机抽检了长江财险65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28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44个,主要包括条款要素不完备、产品属性分类不当、险种归属不当、条款名称命名不规范、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部分未作明显标示、费率调整条件不明确、精算报告及可行性报告不完备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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