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民欲向赵薇夫妇维权时,赵薇这边却抢先有了新动作。


就在8月7日,有媒体发现: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即龙薇传媒)已于7月30日发生了法定代表人和高管的变更。其中,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赵薇变更为彭胜凯,经理、执行董事一职亦由赵薇变更为彭胜凯。


由此,赵薇完全退出龙薇传媒经营层面,但目前,其仍持有公司95%股份。


消息一出,网友炸了,大家一边倒的认为赵薇此举是想全身而退。甚至有受损投资者愤怒地表示: “别让赵薇跑了!”


众所周知,赵薇夫妇在试图利用龙薇传媒“空手套白狼”,以 51倍杠杆 收购万家文化(现改名祥源文化)股份时,被证监会逮个正着,于是,生意泡汤了不说,还为此受到了 “5年内禁入证券市场,罚款60万元” 的处分。


赵薇耍空手道,却害惨了一大批小散户。 眼下,就有很多被 “坑惨”的股民,欲拿起法律武器向自己维权。


7月18日,关于祥源文化、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在杭州中院首次开庭。


其中,此次开庭涉及的起诉投资者共计 19人 ,另有 42人 诉讼法院已受理,但尚未开庭。据媒体粗略统计,目前股民的索赔金额合计已经超过 5000万元


有意思的是,不论是原告方还是被告方祥源文化,都认为应该追加赵薇、黄有龙为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在如此巧妙的时间点上,赵薇却抢先一步退出龙微传媒管理层。莫非正如网友猜测的,想逃脱直接成为被告的下场?


据中新经纬的报道,公司法人变更了,其之前从事的公司职权范围内的行为直接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不能再追究该“前”法人代表的责任。但若是严重危害公司利益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则由其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但别慌,受损投资者追求的是公道和钱,法律讲究的是公平和正义,不冲突。法律界人士表示:


1.如果自然人在法定代表人期间严重危害公司利益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并不能因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逃避法律责任。


2.公司的责任不会因为法定代表人更换而发生影响,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后对于相关民事责任的承担没有任何影响。


所以,因万家文化事件导致损失的投资者可以继续依法追偿,但那些揪着赵薇不放的人就要搞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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