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水木环保发布重大合同公告。7月25日,公司与西华县人民政府签署《太阳能中央生活热水供应服务合作协议书》。公司为西华县人民政府辖区内老旧城区改造及新建的居民住宅、公共设施、写字楼及其他物业需求等领域提供太阳能中央生活热水服务。双方合作期限为二十年。 

公告表示,履行上述合同对公司业绩产生长远且积极的影响;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的风险。 

不久前,7月23日,水木环保发布的重大合同公告称,7月16日,公司与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水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的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负责在中国水务业务覆盖的城市和地区投资、运营太阳能热水及采暖项目,并按出资比例享受收益。中国水务负责业务的拓展,项目的经营、收费,公司负责提供核心技术和设备,以及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以及业务划分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

公告指出,履行上述合同将打开公司产品在全国的市场,对公司业绩产生长远且积极的影响;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的风险。

5月10日,水木环保发布两条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提到,公司一直以来注重产品的研发、技术的创新,以上发明专利的取得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据悉,在年初,2月8日,水木环保(838877)公告,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目前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股东每10股转增8.2股,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每10股送红股1.6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水木环保母公司累计资本公积3085万元,未分配利润599万元。本次共转增股本3085万股,送红股599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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