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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国常会,似乎扭转了外界对个税改革、社保转税以及创投基金补缴税款的所有看法。

官方媒体称,9月6日召开的国常会给大家吃了一颗“定心丸”。

这个会议的高明之处在于,回应了这段时间外界普遍关心的问题。为各种疑问给出了答案,让外界看到了希望。从朋友圈就可以看出,公众对会议结果的“喜出望外”。

不过,税收话锋突转背后释放的信号比会议内容本身更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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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次国常会的内容,中国政府网总结成了“四件大事”。

第一件: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具体内容是:

1、要在确保10月1日起如期将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的同时。

2、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但没给出时间表。

第二件:现有社保征收政策不变。具体内容是:

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这是外界最近讨论热烈的,最典型的例子是,江苏常州市裕华玻璃有限公司2007年12月至2017年11月期间欠缴社保费,税务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追缴十年社保费用共计200余万元。

按照国常会的要求,应该是不强行向企业追缴了。不过需要提醒的是,社保转税不会松动了,这是之前已经定好的。

第三件:保持地方已实施的创投基金税收支持政策稳定。具体内容是:

为促进创业创新,会议决定,保持地方已实施的创投基金税收支持政策稳定,由有关部门结合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按照不溯及既往、确保总体税负不增的原则,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

8月底,有消息称,不少创投基金接到税务部门通知,需要补交过去多年的所得税,数额高的可达数亿元。

8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回应称,有限合伙私募基金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按照国常会的最新定调,创投基金税收还是按照地方政府现有政策,20%的税率,低于国税总局要求的最高35%的税率。

第四件: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具体内容是: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有利于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扩大就业。

具体措施包括: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升级“双创”平台;鼓励买卖新三板股票等。

这可以理解成是“双创”的2.0版,现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双创”又被赋予了新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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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常会定调后,不管是相关部门还是官方媒体,都话锋大变,和之前的强硬表态相比,语气缓和了很多。

以社保转税为例。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已经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不过,《证券时报》9月7日援引接近人社部的专家表示,社保转税不会有过渡期,不过,未来地方上执法可能会有一定的灵活性。

此外,报道还援引另外一位税务部门负责人称,税务部门与人社部门强调稳定为主,并没有谈及强化征管。

“从明年开始,像社保缴费登记、变更信息、缴费人数等仍由人社部门负责,税务部门只负责社保费的申报和征收,对社保费的稽查暂未确定,因此不必为明年开始征管大幅加强担忧。现在税务和社保部门正在对接数据,还有‘商量’的余地。”

另外,《人民日报》也在9月6日发表题为《厘清社保缴费新规的三个误读》的文章称,有机构预测,在征管体制改革后,企业与个人将补缴共计近2万亿元。

“真的会有如此大的动作吗?”《人民日报》反问道。

《人民日报》援引地方税务人士的话称,目前税务部门与人社部门强调稳定为主,并没有谈论强化征管。实际上从明年开始,像社保缴费登记、变更信息、人数等仍由人社部门负责,税务部门只负责社保费的申报和征收,对社保费的稽查暂未确定。因此社会上担心明年开始征管大幅加强并没有道理。

“所以企业社保缴费的变化,实质上不是哪个部门征收的问题,而是社保缴费规不规范的问题。”文章称,征管能力增强后,国家会统筹考虑,根据实际调整,在当前情况下不太可能出现企业负担飙升的情况。

对比《人民日报》和《证券日报》的说法,关于社保转税引用的应该是同一位“税务人士”的话,这反映出税务部门已经达成一致,核心意思是,不会给企业加负担。

所以,和之前的表态相比,现在税务部门为政策给了很多可解释的空间,主要是为了缓解外界对加大企业负担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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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短短一个月时间,主管部门和官方媒体对征税的态度突转,多少让人有些意外,最合理的解释是,民众的担忧和各方的呼吁引起高层重视。

9月6日国常会开完后的次日,中国并购公会在其官方微信号上发布了一篇题为《热烈拥护国务院支持创投基金税收政策稳定》的文章。

文章称:“这一决定,充分考虑了当前的世情、国情、民情,为并购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中国并购公会代表并购行业热烈拥护国务院的这一政策决定。”

中国并购公会为什么要这么说?因为该组织对国税总局对“创投基金最高35%税率”的做法强烈反对,现在国常会的新表述,意味着中国并购公会的“胜利”。

8月30日,中国并购公会称,国家税务总局的一份检查工作指导意见(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将面临大幅提升税负)“并没有认真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甚至与既定法规有所一致,未免操之过急,令人费解。

此外,中国并购公会还称:

将大批已经充分市场化的股权投资与并购机构洗牌出局,是否会对中国的中小企业和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企业产生长远影响,还需要审慎考虑。

全球各国都在大力减税,中国政府也一再要求减税,国家税务总局这么多年来也为这个目标千辛万苦努力中。让一大批过去为中国经济崛起和高科技实业企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投资基金退出国内市场,跑到大洋彼岸效力,有些可惜了。

从并购公会的表态可以看出,言辞犀利,态度非常强硬。

还有很多企业也对新的税改非常担忧,最典型的当属三全食品创始人陈泽民(十、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他在《一位75岁企业家给高层的公开信:建议税制重新立法》中说了很多“大实话”。

比如,个税法的第七次修改,本意是为了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赋负担,改善营商环境,鼓励创新创业,但恰恰相反,本法及相关政策的出台,会使中小企业雪上加霜,结果是个人收入减少,企业负担加重,社会失业增加。

“减税减税,结果越减负担越重,经济发展受阻,直接影响到就业和社会的稳定。”陈泽民说,中小企业解决了我国90%以上的就业,目前中小企业已经面临“三山”、“三门”、“三荒”、“两高”、“一低”、“四难”的困境,间接导致我国中小企业平均寿命3年、大企业平均寿命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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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和8日,中国政府网又放出了9月6日国常会的更多细节,尤其是总理的表态,每一句都值得回味。

比如,“我们今天讨论的这一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办法,要尽可能惠及更广泛的群体。”

比如,“我特别提出三点要求:第一,扣除范围和办法实施细则要具可操作性,最大限度避免政策理解和执行产生歧义,确保精准施策;第二,专项扣除方案出台后不会‘固定死’,而会随着今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作动态调整;第三,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

比如,“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的形势下,我们要因时而动、不失时机推出更大‘减税降费’举措,向社会发出积极信号。”

比如,“今后我们只能更进一步严控政府‘三公’经费,为群众、企业多减税、多让利。我多次说过,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政府就要过紧日子。”

又比如,“第一,保持地方已实施的创投基金税收支持政策稳定;第二,有关部门结合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抓紧完善的税收政策,要确保总体税负不增;第三,要遵循‘不溯及既往’原则。”

可以看出,关于收税,高层的话锋已经转向,下一步就看相关部门的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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