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三,被誉为观察中国经济政治生态风向的一个窗口期。昨天也不例外。


9月26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发〔2018〕32号文件(简称国发32号文),名称为《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文件字数9138。



这份约万字长文中料很多,其中第二十六条对于科技型创业者尤为重要。该条指出,支持发展潜力好但尚未盈利的创新型企业上市或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发债融资,稳步扩大创新创业债试点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规范发展互联网股权融资,拓宽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者的融资渠道。推动完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资本市场相关规则,允许科技企业实行“同股不同权”治理结构。


文件要求,证监会、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人民银行、财政部、司法部等要按职责分工负责。


这是中国股市自1989年诞生以来首次以国家名义提出:允许同股不同权,支持尚未盈利的创新型企业上市。


可以说,这次改革是中国股市30年来最重大的一次上市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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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之前像腾讯、百度、新浪、阿里、百度、网易、京东这些明星互联网中资企业均把上市地点选为纽交所或纳斯达克。


有人调侃称,中国互联网的红利大多数都被外国投资者通过资本升值和股息分享了。


也有很多中国投资者经常抱怨,让国外投资者把国内“好公司”的钱赚走了,而国内股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国内现在也可以投资美股,但成本较高)。


甚至有人把中国股市低迷的原因总结为:这10年最好的公司几乎都没在A股上市。如果BATJ等大批优质企业都在A股上市,指数早就新高了。


对于上述说法正确与否,一见君不得而知。不过,这些“好公司”为何都不在A股上市的原因却很简单,因为按照现在的规定,在A股根本上不了市。


“IPO核准制”可以说是导致优质企业“境内生根境外结果”现象的症结所在。


一位新近上市的企业CEO说:A股估值肯定是最理想的,流动性又好,甚至包括投资者群体都是最完美的。但是,毕竟A股市场涉及到一个比较长的审核等待期,较为严格的IPO核准制让企业望而却步。


在A股上市条件中,财务、治理结构、业务等方面在所有板块中要求最高。我们以国内主板(包括中小板)盈利要求为例: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2005年8月,百度在美国上市的时候,就有人对上述规则提出质疑,百度2003年才宣布盈利,至上市时盈利的记录只有两年。而直到上市当年前一个季度,百度的净利润才只有30万美元,相当于240万元人民币,这根本达不到A股中小板的上市条件,甚至连创业板的上市条件也达不到。


百度还算好的,新浪、搜狐、网易在美国上市的时候,公司不要说盈利,连盈利模式都说不清,更说不上达到A股的上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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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联交所痛失阿里是一次更惨痛的教训。


5年前,阿里巴巴欲在港交所上市,因后者无法接受阿里巴巴的不同投票权架构,所以错过了阿里巴巴。后因市场反对声音强烈,最终转赴美国。


当年错失了阿里巴巴这个巨无霸,随即引发香港市场反思。2014年8月,港交所曾联合香港证监会,针对同股不同权向市场推出改革咨询文件。然而,参与制定改革文件的香港证监会,却在2015年下旬表态,反对在香港执行同股不同权。随后港交所宣布,暂停讨论这个议题。


但近几年,面对国际金融市场竞争的加剧,香港求变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2017年6月17日,港交所就设立创新板和改革创业板向市场展开咨询,再度启动针对同股不同权的改革讨论。


2017年12月15日,港交所公布上市改革举措,将允许不同投票权架构的高增长及创新产业公司在主板上市。港交所公布《有关建议设立创新板的框架咨询文件》,放弃设立创新板,改为在《主板规则》新增两个章节,三类公司可用同股不同权形式在港上市。


香港联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形容这是1993年引入H股以来,大约25年里,该交易所在上市制度方面作出的最大变革。


今年6月23日,李小加在“2018亚布力青年论坛第四届创新年会”上回答“为什么即使在明知有弊端的情况下还要做出改革呢?”的提问时直言,港交所改革有一个“农民逻辑”:因为阿里巴巴去美国上市了,我们要是再不改,小米也要去美国上市了。


他表示,经济学逻辑他能给到很多,但最简单的一个原因就是,“中国的企业不能全部跑到海外去。”


自从港交所改革“开闸”之后,港交所的锣都不够用了。


2018年7月12日,号称港交所史上最繁忙的一天,8家企业同日IPO,前所未见。敲钟仪式上两家公司共敲一个锣。


改革导致赴港上市企业数量和融资规模的“量价齐升”。


8月8日,港交所发布了2018年中期业绩:2018年上半年,港交所实现营收81.94亿港元,同比增长32%,净利润50.41亿港元,同比增长44%,半年度收入和净利润均创下新高。


2018年以来,从万众瞩目的小米,到低调上市的巨无霸企业中国铁塔,再到位列互联网“三小巨头”之一的美团点评、互金平台51信用卡等新经济企业,乃至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歌礼制药,内地公司集中登陆港股。


普华永道香港企业客户主管合伙人黄炜邦预计,2018年全年将有220家企业在香港上市,预计总募集资金将达2000亿~2500亿港元,当中包括数家大型的IPO。其中,有90家企业将在创业板上市,这不但会刷新香港新股上市数量的纪录,而且有望使香港重夺全球IPO市场第一。


与港股市场相比,今年的A股市场可以用惨淡一词来形容。


普华永道日前发布的《2018年上半年IPO市场回顾及下半年市场展望》显示,2018年上半年A股共发行63只新股,融资金额931亿元,比去年同期的246只新股和1255亿元融资额相比减少74%和26%。相较之下,2018年上半年,港股市场共有108只新股上市,比去年同期增长50%。


或许这就是国发32号文的初衷。毕竟,港交所改革后的成绩有目共睹,成熟的经验就摆在眼前,如果再不借鉴,真的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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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32号文有何影响?


毋庸置疑,对于独角兽企业来说在内地上市不再向以前那么麻烦了。


国发32号文政策允许同股不同权,支持尚未盈利的创新型企业,在一见君看来,这不是一次容易的改革,而是中国股市近30年来最重大的一次上市改革,它从一开始就面对前所未有的争议,尤其是是否接纳不同投票权架构、未盈利公司上市等议题,在全世界任何一个市场都是不容易抉择的监管选择题。


现在,顶层文件已经出台,想必大家最关心的如何落实?


具体文件还未出台,不过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常兆华在《关于率先在创业板进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试点并在不同资本市场板块依序推进注册制的建议》提案中指出,率先在创业板开展“IPO注册制”试点,结合国情制定符合市场化运作的注册制上市规范和透明化运行体系,设计多通道IPO标准,实现IPO节奏市场化和IPO定价市场化。在深交所设置独立的“创业板IPO注册制发行审核委员会”,证监会转为专注于市场监管。


提案称,支持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的优质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注册制”实施起步阶段定位于服务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鉴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点,建议参照国际成熟证券市场的通行做法和标准,降低对拟上市企业的销售额、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指标要求,侧重关注其规范性、成长性和市值水平等指标,只要达到规定的最低财务指标,就允许其上市,甚至在满足市值等相关条件下允许亏损企业上市。


常兆华还建议,在全国人大授权注册制改革期延续二年期间,根据创业板“IPO注册制”摸索出的经验和建立起的规则等实际情况,将“IPO注册制”依序推广至中小板块和主板。或是仅仅将“IPO注册制”局限于创业板从而创造一种“IPO注册制”、“IPO亚核准制”和“IPO核准制”共存的资本市场复合结构,更好服务不同类型的实体经济。


这一天会何时到来?可能说来也快,毕竟再不改革,好公司都跑光了,A股可能真的要长期“熊冠全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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