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洛阳市洛龙区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正常大学生被强制关入精神病院一案。2015年,大学生刘刚(化名)自称被强制送入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治疗134天。出院后,刘刚起诉洛阳市师范学院和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认为其非法限制自己人身自由,造成其身心严重摧残,要求被告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2014年,已经工作5年的刘刚通过高考考入洛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当时已28岁的刘刚成为全班49个学生中唯一一个男生,与其他同学更是有10岁左右的年龄差。刘刚与其他专业三位男生被分到洛阳师范学院新校区宿舍,但新校区宿舍刚刚装修过,味道较大,体弱的刘刚向学校申请换宿舍。随后,学校将刘刚换到老校区宿舍。不久,因为老校区乘车不便,刘刚又向学校申请换回来,学校便将他换到新校区一间没有新家具的宿舍里。

2015年暑期,因为要参加暑期实践,刘刚没有回家,而当时他的手机卡正好丢失。外国语学院团总支书记陈贯安联系到刘刚的母亲,称刘刚失踪了。刘母赶到学校后,陈贯安又告诉刘母,刘刚精神有些问题,让她去找白马寺附近的医院看看。

刘母随后联系到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第五科副主任徐民从告诉刘母,医院可以派车去看一下。刘刚回忆,在他不同意的情况下,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的人将他双手反绑,强制带上车,而他年迈的母亲则被这一幕吓哭了。陈贯安则告诉刘母,刘刚必须在医院接受治疗,医院开证明以后才能继续上学。

刘刚表示,从2015年7月20日被强制入院,他一共在这里待了134天,其间接受过电击、强制喂药等治疗,还曾被护工殴打过。2015年11月30日,刘刚与殴打他的护工签署调解协议后出院。2016年10月13日,刘刚前往河南科技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接受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该院医生认为刘刚“不是精神病”。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虽然大学生刘刚是“被精神病”,但是中国精神病人数确实不少。权威统计数据显示,神经精神类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并且仍有迅速增长的趋势。但是目前国内却没有任何一家保险公司能为这些精神类疾病承保。

“缺乏数据积累,无精算依据是导致精神类疾病险种出现真空的根源。”多家保险公司的人士均表示。“患有癌症或是严重的心脏疾病的人,都可以通过治疗好起来、或是继续生活都是没有问题的,但精神疾病却是另外一码事。这在保险公司看来,无疑是个无底洞。”业内人士坦言,风险太大,保险公司根本无法给予这些病人医疗保险的保障。

尽管精神类疾病已经变成了一种“社会性”疾病。但很少有保险公司为此承保,而且很多公司都将此列为除外责任。不过某寿险公司相关人士解释说,尽管精神疾病属免责条款,但若是由精神疾病引发合同中规定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还是可以获得赔付的。业内专家呼吁,健康险不断完善的同时,也应拓宽保障范围,针对消费者的实际需求,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保险的保障,真正不再为医疗支出所困扰。

我国保险业仍在发展当中,健康险也在不断的完善,精神病以后也可能被列入健康险的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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