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晚间,中国平安董秘表示,公司有明确意向会择机推动股份回购。将会评估公司章程和新公司法的匹配情况,同时关注后续的配套规定。

同日,新湖中宝晚间公告称,回购方案由拟回购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修改为“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人福医药董事长王学海先生提议公司尽快启动股票回购的相关程序,建议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回购价格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法律法规所规定用途,具体回购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研究制订。

从回购金额看,大手笔回购的上市公司不在少数。数据显示,回购上限10亿及10亿元以上个股达到了10家,其中,陕西煤业(601225.SH)、美的集团(000333.SZ)以及分众传媒(002027.SZ)分别以50亿元、40亿元、30亿元位列前三位。

A股史上最大回购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从股票市场上购回一定数额发行在外的股票。回购的股票可能作为库存股保留,不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也可能直接注销,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库存股可以用于发行可转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等,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出售用以增加企业的资金。

较之现金分红,股份回购是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一种更优的方式。通过回购股份,可以让投资者的持股更具含金量,比如每股对应的收益、净利润和权益均会增加,相应的投资价值也会提升。

大规模股票回购主要集中在市场处于较低位置或市场连续下跌之时。2009年以来,A股市场出现过三轮上市公司回购潮,分别是在2012年10月至2013年6月、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以及始自2017年11月的本轮回购。

政策力挺回购

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有关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了专项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次《修改决定》发布实施后,沪市上市公司主动响应,发布回购预案、实施回购的沪市公司家数明显增加。10月26日《修改决定》发布至今的周六、周日两天内,沪市已有30家上市公司披露股份回购相关公告,其中有14家披露股份回购提议或预案,16家披露股份回购实施进展。就此,上交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理念,重点做好对《修改决定》的政策咨询、规则解读等工作,尤其是对本次《修改决定》新增的股份回购情形做好信息披露、业务办理等服务,支持引导上市公司依法合规开展股份回购,维护好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

(来源:指旺财商课的财富号 2018-10-29 11:47)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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