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长江证券发布公告称,力合节能(832243)因未能在2018年6月30日前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早前,10月12日,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暂停转让进展暨面临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提到,因年报编制工作未按时完成,导致公司未能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5月2日起被暂停转让。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5.1条第(三)项的规定,挂牌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报且自期满之日起2个月内仍未披露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按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

截至目前,公司未能在2018年6月29日前(含)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的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此外,公司无法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在公司股票继续被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布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已指定段星星负责应对投资者诉求,做好投资者的解释沟通工作。

9月19日,力合节能(832243)发布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公告显示,2018年9月18日,力合节能在查询银行账户时,发现公司在农业银行焦作建设路支行开立的一般账户被法院冻结,冻结限额为1430.73万元,冻结期限十二个月。

力合节能表示,本次冻结所涉及的诉讼事宜为焦作市马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河南荔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力合节能、王跃东、武川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资料显示,力合节能主要从事各类非标换热设备,余热回收装置及一、二、三类压力容器等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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