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布《关于防范以STO名义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提示》称:近期,协会发现仍有部分机构或个人以STO名义继续从事宣传培训、项目推介、融资交易等相关活动。协会郑重提醒本市各相关机构和个人: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STO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立即停止关于STO的各类宣传培训、项目推介、融资交易等活动。涉嫌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个人将会受到驱离、关闭网站平台及移动APP、吊销营业执照等严厉惩处。

1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2018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表示,近期随着全球对ICO活动的管制加强,一些机构也在呼吁STO(Security Token Offering),它在中国其本质上仍是一种非法金融活动。

话音刚落,ICO的投资圈又炸锅了,比特币也因此再被空头瞄上,12月10日价格跌破3500美元。那究竟什么是STO?

什么是STO?

STO是什么意思?STO是Security Token Offer的缩写,意指证券型通证发行,其目标是在一个合法合规的监管框架下,进行通证的公开发行。说起STO的来源,其实要从ICO说起。

2017年,基于比特币、区块链等概念的新型融资方式 ICO,因超高收益而迅速蹿红。但项目鱼龙混杂,骗子横行,随意定价,圈钱就跑。鉴于ICO对市场造成的混乱和监管的缺失,多个国家政府已经命令禁止开展ICO形式的融资活动。

ICO被令行禁止不久数字货币世界里就诞生了一新名词:安全代币发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 STO)。在全球范围内,STO正在逐渐成为私人资产证券化以及风险资本融资的有效替代方式。

既然涉及证券,那又跟IPO有无瓜葛,三者有何联系?

ICO,STO,IPO之间有哪些区别?

所谓ICO,就是首次币发行,即区块链初创公司通过发行加密代币(包括但不限于比特币,以太币等币种)的方式进行融资。其源自股票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IPO)概念,是区块链项目首次发行代币,募集比特币、以太坊等通用数字货币的行为。

IPO即首次公开募股,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首次公开发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

STO,则介于IPO与ICO之间。一方面,STO因承认其具有证券性的特征,接受各国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另一方面,相对于复杂耗时的IPO进程,如同ICO,STO的底层区块链技术同样可以实现STO更高效、更便捷的发行,方便项目获得低成本的融资。STO必须有资产作为底层地支持,比如一套房产、一辆车、一张会员卡、一副名画,公司,甚至知识产权的股票都可以用证券型通证ST代表。

新生事物一开始都生机勃勃

10月12日,Overstock旗下的tZero成为全球首家完成STO的交易平台。Overstock是美国十大电商之一,而借助STO模式,tZero在熊市中融得了1.34亿美元。有统计数据显示,目前美国SEC共批准了31家STO,而全球范围内,已经有超过20000家STO发行方在排队,等着审批通过,发行合规的证券化Token。

一时间,STO迅速火热起来,一些人还认为,有望可能取代ICO,成为接下来区块链团队主要的融资模式。“其实,STO模式很早就在海外出现了。”海外STO咨询公司 Liquid Value管理合伙人Matthew Graham表示,但真正火热,也就是在今年下半年。

在中国区块链创业团队Share X创始人李刚强看来,STO模式火热,背后有两个重要的原因:

一是,币圈今年遭遇熊市,前期ICO的项目有多疯狂,如今币圈就有多沉寂,空气币的阴霾笼罩整个币圈;

二是,传统金融市场在今年也遭遇寒流,比如中概股IPO的定价和之后的流通性,都在今年跌入谷底。网上有数据显示,如果你持有某家中概股1%的股票,按照如今的流通性,可能要等待一年,才能全部抛掉。

STO的概念,就是在这个背景下被炒热,但是,国内主流声音还是聊聊无几,尚看不到一个完全中国基因的STO项目。

那么STO到底是不是骗局呢?

任何新的事物发生都是双面的,就像当初ICO的出现愿景非常美好,但是有人在里面浑水摸鱼毫无道德底线,才导致ICO与传销、割韭菜等名词挂钩。

潘功胜表示,ICO融资主体鱼龙混杂,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且融资运作涉嫌非法集资、网络传销、金融诈骗。虚拟货币还日益成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不法分子借助虚拟货币洗白犯罪收入、偷税漏税、甚至资助恐怖主义活动。例如,前期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和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投机炒作的风险事件令人深省。一些P2P平台风险管控有名无实,信息科技的作用无从谈起;有的平台甚至演化为庞氏骗局。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风险快速聚集,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和社会秩序,不法分子借助虚拟货币洗白犯罪收入、偷税漏税、甚至资助恐怖主义活动。

潘功胜强调称,在中国加大对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清理整治之后,一些平台转移到海外,但仍对中国居民提供交易服务,其性质在中国仍然是非法金融活动,属于清理整治和封堵的对象。此外,随着全球对ICO活动的管制加强,一些机构也在呼吁STO(SecurityTokenOffering),在中国其本质上仍是一种非法金融活动。

综上所述,投资不能被其光鲜的外衣迷惑,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某一程度上说,入市须谨慎,不仅仅指股市。虽然现在国家鼓励老百姓把兜里的钱拿出来投资和消费,金融行业也在大胆创新,但是,投资首要条件就是平台及产品要合法,在合法的基础上才能谈论投资是否有回报,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来源:巨丰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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