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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观音山公园19年的发展进程中,经历了无数的艰辛与波折,如今再遇公园总体规划修编难题。一年多来,在广东省级有关部门的多次推动下,观音山公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仍无进展,更是面临“国家级森林公园”被摘帽的风险。

公园勘界工作遭单方面多次取消

2017年7月17日,广东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下发《关于做好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函》(粤林场园函(2017)28号)称,原省林业局于2007年批复同意的《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现即将失效。

观音山公园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如果不能及时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称号将面临被取消,“因此收到修编通知后,我们多次联系省林业厅和东莞市林业局等主管部门,希望得到支持与配合”。

今年3月9日,针对观音山公园发展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广东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邀请东莞市林业局和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共同商谈。会议指出,东莞市林业局应发挥林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主动督导、协调和指导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完成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编制完成后,东莞市林业局应切实履行保护管理职责,支持森林公园依法依规建设,完善森林公园各项配套建设手续。

观音山公园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配合这次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应广东省林业厅邀请,湖南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去年两次来到东莞市林业局,希望该局配合观音山公园的勘界工作,但两次都没有得到配合。今年10月该设计院再次应邀到观音山公园勘查公园边界,却遭东莞市林业局单方面临时取消。

再提“修建高压线”

由于历史原因,观音山公园与四个社区的四界范围存在争议。公园方面多次尝试与四个社区洽谈合作,但都无果。

今年9月14日,就观音山公园开发问题,东莞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发来一张图表:石新社区诉求“承包租用社区林地3000元/亩/年,承包租用景点设施50万元/月,解除原合同,签订新合同(合同期不超20年)”,同时官仓、金河和樟洋等三个社区也提出相应的诉求。

9月26日下午,东莞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主任叶永昌,就公园总规修编和四个社区提出的“合作模式和价格问题”提出三个条件:1.必须同意高压线开工;2.必须同意接受四个社区开出的合作及赔偿条件并签订协议;3.如果公园方不接受他们提出的条件,将不支持配合观音山公园总规修编。

对此观音山公园负责人认为,东莞市林业局以公园勘界为要挟,强迫观音山森林公园接受上述条件。在该负责人看来,不答应前述诉求,公园修编将不能完成,也因此会导致国家林业局取消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称号。

叶永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从观音山公园总体规划图来看,存在四界不清的问题,需要与被占用土地的四个社区谈好合作条件,确定四界范围后才能进行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观音山公园希望林业局能出面协调,作为中间人,我传达了四个社区的要求,公园方面可能觉得有点高,但没有就四个社区的条件进行回复。因此不存在要挟。

针对湖南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勘界工作被取消的问题,叶永昌表示“公园四界不清,没有与四个社区谈好合作条件,没法开展勘界工作。省里是我们上级主管部门,他们是否来,我们不能决定。”至于“同意在公园内修建高压线”的问题,叶永昌表示,是在征求公园方面的同意,和修编工作放在一起商谈,并非强迫,即使公园同意也需要办手续。

针对东莞市林业局的解释,观音山负责人也难掩担心和疑虑:“在国家森林公园内建设高压线是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法规所禁止的,但东莞市林业局在公园总规修编之时一并提出,加之四个社区提出的废除原合同、高价合作等条件,很容易让人产生怀疑。”

据了解,观音山公园建园至今,先后经历收购风波、三项工程穿越公园核心景区、经营权诉争、取消门票等事件。

观音山公园董事长黄淦波称,在观音山公园发展面临生死攸关之际,一些部门却处处设阻,导致观音山公园面临“被摘帽”的风险。结合观音山公园19年来屡遭不公待遇,作为民营企业经营的观音山公园前途堪忧。

(来源:财经联播网的财富号 2019-01-02 14:38)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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