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筹资困难,上市公司赫美集团宣布终止收购资产事项,据了解,该起收购从2017年开始推进,交易对价6.18亿元,但股权转让进行到后期,公司因筹资困难决定终止收购。虽然已经支付的4.2亿原股权转让款可以收回,但因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将导致公司2018年增加亏损1.5亿元,可谓一波三折,有些得不偿失,而这背后或许与公司切割阿玛尼相关业务有关。

承担违约赔偿1.55亿元,也不要阿玛尼业务

   2019年1月2日,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赫美集团,证券代码:002356.SZ)发布公告称,因融资难度加大,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美商业”)决定终止收购温州崇高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高百货”)100%股权,该事项尚需提交将于1月15日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据了解,赫美商业收购崇高百货一事从推进到终止已跨越了3的年度。公告显示,赫美集团曾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崇高百货股权的议案》。全资子公司赫美商业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孙宏建(99%)、宋坚群(1%)合计持有的崇高百货100%股权,交易对价为5.56亿元。

   双方约定在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由赫美商业向转让方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1亿元;在标的公司股权交割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4.56亿元。

   2017年9月28日,赫美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将交易对价提升至人民币61850万元(原协议约定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5.56亿元元,不包括崇高百货剥离的名下持有的上海地区九套房产、两家村镇银行股份资产)。首期支付转让款1.6亿元;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为4.59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19年1月3日),基于《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交易对方持有公司股票合计10,300,115股;赫美商业已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共计4.20亿元;崇高百货股权尚未进行交割。

   资料显示,崇高百货自1996年开始从事国际知名奢侈品牌服饰授权零售业务,拥有众多国际品牌的代理权和门店及渠道资源。在中国温州、杭州、无锡、长沙、武汉、长春等地区代理Armani(阿玛尼)等多个国际品牌。截至2017年6月30日,崇高百货有37家不同品牌线的Armani店铺(不含奥莱店)、4家Armani的折扣奥特莱斯店铺及2家综合奥莱店铺。

   关于此次收购崇高百货,赫美集团表示将进一步提升集团在品质消费品领域行业的地位,提高集团盈利能力,推动集团向高端品质零售产业布局及资产优化的进程,符合集团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对于终止收购的原因,赫美集团公告显示,2018年受国家政策影响,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暂缓存量贷款续授信业务,公司融资难度增加,资金流动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市场环境影响,收购崇高百货剩余股权转让款筹措难度增加。公司已支付大部分股权转让款,但由于未达到《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股权交割条件,因此尚未将崇高百货合并财务报表并入公司。

   此外,还提到本次终止收购崇高百货100%股权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前的商业业务和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资料显示,赫美集团定位于“国际品牌运营的服务商”,公司已有二级全资子公司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欧蓝”)、深圳臻乔时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乔时装”)等国际品牌运营商。

   公告内容显示,此次收购的交易方孙宏建、宋坚群已收取赫美商业的股权转让款合计4.20亿元。减去母公司赫美集团欠付崇高百货的截止至2018年12月25日的借款本金1,500万元;赫美商业根据协议,同意向交易对方承担损失赔偿及违约责任金额1.55亿元,由此,交易方实际需向赫美集团退还款项2.50亿元。

公司陷资金流动紧张危机,此前已经切割阿玛尼业务

   此外,除了筹资困难外,此次终止收购崇高百货,或跟赫美集团此前转让了相关资产有关。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11月27日,赫美集团公告称,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上海欧蓝及二级控股子公司臻乔时装拟与乔治阿玛尼(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阿玛尼”)签署《资产收购协议》,将其所持有Armani(阿玛尼)品牌部分存货及相关固定资产出售给上海阿玛尼。本次资产出售后,除在双方约定的过渡期及继续销售剩余阿玛尼品牌存货外,上海欧蓝及臻乔时装将不再开展阿玛尼品牌新业务运营。

   交易对价为不高于人民币2.1亿元,而出售资产所得款项也被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出售部分阿玛尼存货涉及门店73家,将会对公司商业板块的运营规模造成短期影响。由于涉及对转让店面的员工进行离职补偿,该交易预计还会产生约2500万元的账面损失。

    面临2500万元的损失,赫美集团为什么还要和阿玛尼“分手”?赫美集团董事长王磊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否认了阿玛尼主动收回代理权的说法。如此来看,赫美集团是在主动切割阿玛尼业务。相关公告可见,上海欧蓝及臻乔时装阿玛尼业务在2018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73亿元,净利润亏损约1846.95万元。自公司收购上海欧蓝100%股权及臻乔时装80%股权后,阿玛尼业务运营并未达到预期成果,未给公司形成良好的经济效益,一定程度影响了公司对于国际品牌运营战略的布局和规划。

   而此次终止收购的崇高百货正是在中国温州、杭州等地区代理Armani(阿玛尼)等国际品牌。截至2017年6月30日,崇高百货有37家不同品牌线的Armani店铺(不含奥莱店)。此次赫美集团终止收购崇高百货是否与这一次剥离阿玛尼相关业务有关系,值得思考。

   对赫美集团来说,这项跨越3个年头的收购如今以失败告终,最终还要承担1.55亿元的违约赔偿,将直接导致公司2018年度增加1.55亿元的亏损额度,真是有点不太划算。

   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赫美集团取得营业收入11.49亿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下滑15.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亿元,较上年同期的8516.64万元,亏损幅度为289.15%。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3.99亿元,短期借款高达14.17亿元,占总资产的22.61%。

   2013年至2018年三季报期间,赫美集团的负债总额呈现不断增长的现象,上述报告期内的负债额分别为4.5亿元、8.8亿元、10亿元、29亿元、48亿元和43亿元。2018年三季度财报显示,赫美集团流动资产合计33.64亿元,账上的货币资金仅3.32亿元,同时流动负债合计35.44亿元,其中,短期借款高达12.62亿元,其他应付款13.65亿元,还有3.17亿元票据及应付账款等,财务状况可谓是捉襟见肘。

   值得注意的是,赫美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多年来也为负。2014年度至2017年度,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541.26万元、-1.97亿元、5225.69万元和-2.49亿元;2018年上半年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9亿元。此外,公司还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亏损3.95亿至4.66亿元。   

   不仅自身财务状况紧张,赫美集团还因为关联方担保贷款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月8日,赫美集团披露说明,公司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之股东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武汉信用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合计5,000万元。赫美集团作为借贷合同担保人,对偿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因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而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针对上述事项,2018年12月11日,深交所对赫美集团下发关注函,请说明首赫投资向武汉小贷借款的原因、用途、未及时归还的原因,以及公司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原因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值得注意的是,深交所还要求赫美集团结合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首赫投资5,000万元偿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目前可用营运资金等情况,说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与融资情况是否正常,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奢侈品市场表现不佳,品牌代销商日子不好过

   创建于1975年的阿玛尼公司,如今是意大利第二大时尚集团。面对互联网时代和年轻一代消费者,阿玛尼似乎有点跟不上节奏。近年来,在全球奢侈品零售业市场低迷、全球经济下行加之消费者消费观念更加成熟,2017年,阿玛尼宣布将原有的7条销售线削减为3条,只剩下高端线Giorgio Armani、中端线Emporio Armani和价格较为亲民的A|X ArmaniExchange。

   相关报道显示,阿玛尼品牌在全球范围内的经营业绩也不理想,阿玛尼集团2017年全年财报数据和盈利预警,阿玛尼集团销售额同比下降7%至23.3亿欧元,营业利润下降5.4%至4.38亿欧元、净利润则大跌10.5%至2.44亿欧元。

   前些年,靠着在中国市场大卖,包括阿玛尼在内的世界奢侈品品牌过了一段好日子。一些上市公司出于“提升门面”,抑或是分享市场价值的目的,出资揽入奢侈品代理商。但近年来,中国消费者对奢侈品的消费理念、购物需求逐步发生了变化,部分奢侈品的热度在降低,不少奢侈品代理业务实际沦为了上市公司的业绩“包袱”。

   据悉,2015年2月,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大商股份,证券代码:600694.SH)通过3.14亿元高价收购大连莱卡门服装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意兰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卡门”)55%股权而揽下了阿玛尼在中国部分地区的销售代理权。

   当时,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69亿元,较其净资产账面值已有不小溢价。最终确定的3.135亿元收购价,由此形成2.2亿元左右的商誉,这也为上市公司此后的业绩埋下了隐患。

   数据显示,2015年度,莱卡门营业收入为4.03亿元,净利润亏损达2.32亿元。受莱卡门巨亏影响,大商股份被迫对收购公司形成的商誉全额计提减值损失,影响净利润减少2.2亿元;同时,上市公司对莱卡门的无形资产计提减值损失1.43亿元,影响净利润减少1.07亿元。这直接导致大商股份2015年度的业绩出现了较大程度的下滑。

   不仅如此,在这之后莱卡门业绩延续巨亏状态。数据显示,2016年度,莱卡门营业收入3.8亿元,净利润亏损1.33亿元。2017年8月,大商股份与自然人林祥伟、罗慧娟达成协议,以零元对价收购林祥伟、罗慧娟所持有的莱卡门股份,莱卡门成为大商股份的全资子公司。2017年度,莱卡门营业收入为5.09亿元,净利润亏损2.48亿元。业绩方面来看,拥有阿玛尼代理权的大商股份日子也不好过。

(来源:金色光投资有道的财富号 2019-01-10 08:59)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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