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ST长生收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决定,投资者索赔开放征集中

*ST长生(002680)1月14日晚公告,当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决定》,公司股票于1月15日继续停牌一天,于1月16日起开始复牌,自复牌之日起,深交所将继续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本次复牌后退市风险警示期为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三十个交易日后存在暂停上市风险。  

公开信息显示,2018年12月6日,证监会发布了对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高俊芳、张晶等18名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高俊芳、张晶、刘景晔等7名责任人员的市场禁入决定书。

经查明,长生生物存在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产品抽验不合格、全面停产及召回的信息以及相关产品有关情况的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未披露被吉林省食药监局调查的信息;未披露长春长生相关产品GMP证书失效和重新获得GMP证书以及2015年至2017年报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问题。

证监会决定对长生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高俊芳等18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至5万元不等罚款。罚款总计290万元。根据《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等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高俊芳等4人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张友奎等3人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ST长生索赔预征集条件】 2015年7月14日至2018年7月23日期间买入长生生物股票且截止2018年7月23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联系财源在线律师团队加入索赔预征集登记的投资者已有上百名。

二、凯瑞德及3名股东被警示,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预征集

1月14日晚间,凯瑞德(002072)公告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凯瑞德及其股东张培峰、任飞和王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公司股东张培峰(时任董事长)、任飞和王腾等人于2017年7月24日签署《关于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成为公司实控人,协议有效期12个月。目前,协议已到期,公司无实控人。此外,据2017年9月21日凯瑞德公告,张培峰承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张培峰到期未履行承诺,亦未披露相关原因。2017年7月24日,任飞、王腾与公司股东张培峰等人签署《关于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承诺12个月内不转让目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018年7月12日及24日,任飞通过山西证券融资融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分别被强制平仓350万股、198万股;7月12日,王腾通过山西证券融资融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强制平仓198万股。任飞、王腾未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所持股票被强制平仓,违反了承诺。

据公开信息,因涉嫌信披违规,凯瑞德分别于2016年10月31日、2017年12月19日被山东证监局和证监会稽查总队立案调查。2017年6月19日,因增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吴联模立案调查。

【财源在线提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凯瑞德最终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因凯瑞德虚假陈述行为而受损的投资者均可向凯瑞德索赔。目前该案民事索赔已进入预征集阶段,联系财源在线律师团队提出索赔委托意向的投资者已有数十名。符合条件的适格投资者,可上网搜索登录“财源在线”官网报名或拨打索赔热线报名加入预登记,提前锁定索赔权益,一旦证监会处罚决定下达,即可第一时间进入诉讼受偿流程。

凯瑞德索赔预征集条件】暂定为2017年12月6日前持有凯瑞德的投资者(以最终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起诉索赔应提供如下资料】

1、索赔股票对账单(需显示成交时间、成交价格、成交股数、对账区间)

2、沪市/深市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者股东账户信息确认单(盖券商业务章)

3、身份证复印件(可注明“仅供诉讼索赔使用”)

4、另页附上本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号或者通讯地址

【索赔流程】

查询适格索赔条件 》》》 收集证据邮寄材料 》》》律师免费审核材料 》》》签约索赔委托文件 》》》律师代理提起诉讼

【索赔材料邮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灵山路1000弄陆家嘴金融街区2号楼806室  杨碧文  收

【小资料】上万股民获赔逾10亿元 130多家上市公司可起诉索赔

【股民必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投资差额和相应的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

2003年以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机制日趋成熟,投资者索赔成功的案例逐年增多。东方电子案赔付受损股民4.42亿元、银广夏案赔付4.2亿元、万福生科案赔付1.79亿元、佛山照明赔付1.8亿元、大智慧案索赔总额破5亿……不完全统计,十多年来已有约200家上市公司被列为投资者维权索赔的被告,对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起诉索赔的投资者达数万人,诉讼总金额约40-50亿元。数十起已结案件中,约有80%以上的原告股民通过判决或者和解获得了现金或股票赔偿,赔偿比例大多在法院认定受损金额的30%~100%之间,平均约50%~70%,总获赔金额超过10亿元。

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上有130多家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其中大多数公司已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对这些公司陆续提起了民事索赔诉讼,一些案件中公司实控人、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相关责任主体也被列为共同被告被连带追究赔偿责任,部分案件已有胜诉或和解判例;其余的正在接受证监会立案调查等待进一步的行政处罚,处于索赔诉前准备即预征集登记阶段。曾经购买这些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上网搜索登录“财源在线”官网报名或拨打索赔热线提起索赔诉讼,依法讨回损失。

【风险代理】为了减轻受害投资者的负担,这类案件一般可采取风险代理制,获赔前可不收取一分钱律师费,所有差旅费由律师团队自行承担。而法院收取的诉讼费,依规在原告胜诉后予以返还。

“法律不保护权利的睡眠者”,“不告不究”是国内证券民事索赔的惯例。近年民事赔偿诉讼已成为维护股民正当权益的一种救济手段,适格投资者切勿在沉默、观望和不作为中错过诉讼时效,而白白丧失依法索赔减少损失的权利!

(来源:财源在线自媒体的财富号 2019-01-15 08:34)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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