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 月 16 日,ST慧球(600556)公告收到新一批法院判决书,广西南宁中院近日对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下达15份一审判决,其中14起判决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合计金额 3,899,416.15 元;1起判决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截至目前,公司收到的判决涉及诉讼金额3,993,434.05 元,其中一审判决赔偿的金额为3,899,416.15 元,二审判决赔偿的金额为94,017.9 元。公司对涉诉案件已经根据律师意见计提了预计负债,具体计提金额以最终年报为准,公司判断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财源在线注意到,在该系列案件全部18起已有判决中,股民胜诉16起占89%;而在16起胜诉案件中,有11起股民诉赔金额几乎获100%判赔,另有1起判决股民获赔比率近86%。公司去年底的公告显示,在股民终审胜诉的2起判决中,法院判决公司需赔偿股民的金额与原告股民诉求赔偿金额分毫不差;而在新一批14起股民胜诉的一审判决中,有9起判决股民几乎全额获赔,金额最大的的如《判决书》(2018)桂 01 民初 280 号显示,原告主张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合计3013155.39 元,一审判决公司应赔偿3010350.17元,获赔比例为99.9%,单这一笔就占了迄今全案已判涉讼金额的75%。

由于隐瞒实际控制人等多项违规行为,ST慧球及责任人在2017年被证监会给予多项处罚决定和市场禁入措施,随即遭到受损投资者的批量索赔。公司去年三季报显示,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收到靳健青等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的诉讼累计88起,金额合计人民币1,822.70万元,部分案件被告方还包括出具2014年年度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顾国平,公司时任高管张凌兴、顾云峰、李占国、花炳灿、顾建华;公司对赔偿金额进行了预估,计提预计负债226.38万元。

财源在线提示:目前,该索赔案委托财源在线律师团队提起诉讼的受损投资者已有数百人。至少符合下列一项索赔条件的适格投资者,可登录报名或来电报名参加后续诉讼。由于已有多起胜诉并全额获赔判决,预计后续批次股民胜诉并高比率获赔的概率极大。

ST慧球索赔条件】ST慧球多次虚假陈述被罚产生多个索赔区间:1、在2014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8日期间买入慧球科技股票,并且在2016年1月8日仍持有。2、在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8月25日期间买入慧球科技股票,并且在2016年8月25日仍持有。3、在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9月8日期间买入慧球科技股票,并且在2016年9月8日仍持有。

【投资者起诉索赔应提供如下资料】

1、索赔股票对账单(需显示成交时间、成交价格、成交股数、对账区间)

2、沪市/深市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者股东账户信息确认单(盖券商业务章)

3、身份证复印件(可注明“仅供诉讼索赔使用”)

4、另页附上本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号或者通讯地址

【索赔流程】

查询适格索赔条件 》》》 收集证据邮寄材料 》》》律师免费审核材料 》》》签约索赔委托文件 》》》律师代理提起诉讼

【索赔材料邮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灵山路1000弄陆家嘴金融街区2号楼806室  杨碧文  收

【小贴士】上万股民获赔逾10亿元 130多家上市公司可起诉索赔

【股民必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投资差额和相应的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

2003年以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机制日趋成熟,投资者索赔成功的案例逐年增多。东方电子案赔付受损股民4.42亿元、银广夏案赔付4.2亿元、万福生科案赔付1.79亿元、佛山照明赔付1.8亿元、大智慧案索赔总额破5亿……不完全统计,十多年来已有约200家上市公司被列为投资者维权索赔的被告,对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起诉索赔的投资者达数万人,诉讼总金额约40-50亿元。数十起已结案件中,约有80%以上的原告股民通过判决或者和解获得了现金或股票赔偿,赔偿比例大多在法院认定受损金额的30%~100%之间,平均约50%~70%,总获赔金额超过10亿元。

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上有130多家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其中大多数公司已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对这些公司陆续提起了民事索赔诉讼,一些案件中公司实控人、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相关责任主体也被列为共同被告被连带追究赔偿责任,部分案件已有胜诉或和解判例;其余的正在接受证监会立案调查等待进一步的行政处罚,处于索赔诉前准备即预征集登记阶段。曾经购买这些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上网搜索登录“财源在线”官网报名或拨打索赔热线提起索赔诉讼,依法讨回损失。

【风险代理】为了减轻受害投资者的负担,这类案件一般可采取风险代理制,获赔前可不收取一分钱律师费,所有差旅费由律师团队自行承担。而法院收取的诉讼费,依规在原告胜诉后予以返还。

“法律不保护权利的睡眠者”,“不告不究”是国内证券民事索赔的惯例。近年民事赔偿诉讼已成为维护股民正当权益的一种救济手段,适格投资者切勿在沉默、观望和不作为中错过诉讼时效,而白白丧失依法索赔减少损失的权利!

(来源:财源在线自媒体的财富号 2019-01-17 12:12)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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