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基金业协会)

【编者按】以美国为代表的境外成熟实践表明,账户制是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核心。IRA账户作为美国养老金体系的第三支柱,是直面投资者的重要环节,是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投资符合条件的养老产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载体,在个人退休储蓄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今年5月,我国个税递延养老试点即将扩围,公募基金将纳入个人养老账户投资范围,账户制是必然选择。为此,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行业积极开展个人养老账户相关研究。其中,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翻译了美国投资公司协会(ICI)2017年关于IRA的调查报告,反映了IRA客户的行为以及IRA对于美国家庭退休储蓄的作用。报告显示,美国持有IRA的家庭超过三分之一;在税收制度影响下,IRA提取行为并不频繁;设立和提取IRA时各专业金融机构咨询意见发挥了重要作用。该报告有助于了解美国IRA账户的作用,对我国推动个人养老金的发展具有借鉴意义。现将该报告主要内容整理如下,供参考。

一、主要调查结论

1、2017年,超过三分之一的美国家庭持有个人退休账户(IRA)。其中,超过80%的家庭同时也持有雇主发起式退休计划的资产积累型(DC计划)或待遇确定型(DB计划)。合计超过60%的美国家庭通过工作(雇主)或IRA享有退休计划。

2、2017年,超过四分之一的美国家庭持有传统IRA。传统IRA是最常见的IRA类型,其次是罗斯IRA和雇主发起式IRA。

3、来自雇主发起式退休计划的滚存(Rollover)推动了IRA规模的增长。[1]持有传统IRA的家庭中,超过一半家庭表示他们的IRA中包含了来自雇主发起式退休计划的滚存。

4、持有传统IRA并滚存过的家庭列举了多个将退休计划资产滚存至传统IRA的理由。三个最常见的原因是:不想将资产留在前雇主处(占比24%)、想要保持储蓄的税收待遇(占比18%)以及整合资产(占比17%)。

5、尽管大多数美国家庭有资格向IRA缴款,但很少家庭直接向IRA账户缴款(大多通过雇主发起式退休计划滚存至IRA账户)。2016年,只有12%的美国家庭直接向传统IRA或罗斯IRA缴款,并且有追加缴款资格的家庭也很少向传统IRA或罗斯IRA追加缴款。[2]

6、IRA提取行为不频繁,且大多数提取行为是由退休人员完成的(占比81%)。在2017年年中,由59岁以下个人担任家主的家庭中只有8%进行了提取。持有传统IRA并进行了提取的家庭中,有71%参照最低分配金额(RMD)规则计算提取数额——这也是最常见的提取金额。[3]

(本文由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黄剑焜、陈相宇、张樊翻译,协会理财及服务机构部刘净姿、刘洋洋整理修订)

[1]滚存(rollover):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将投资者的资产从一个合格的退休计划或账户(IRA、401(K)或其他有税收优惠的雇主发起式退休计划)转移到另外一个中,不收取惩罚性税费。

[2]追加缴款(Catch-up Contribution):允许年龄在50岁及以上的个人在年缴款限额之外,对其个人养老账户(IRA)或雇主发起式退休计划进行额外的缴款。在2017年,不同账户追加缴款的上限分别是:IRA为1,000美元;SIMPLE计划为3,000美元;401(k)计划为6,000美元。

[3]最低分配金额(required minimum distribution ,RMD):最低分配金额规定从70.5岁开始,传统IRA所有资产要在参与者的预期寿命前分配完毕(或者是参与者和指定受益人的寿命较长者)。如果分配的金额低于最低分配金额将收取惩罚性税费。罗斯IRA在参与者的一生中没有最低分配金额限制。

(来源:东方红资产管理的财富号 2019-02-26 19:18)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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