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既非菩萨心肠,亦非雷霆手段。

本刊特约作者  张文豪/文

虽然领导再次表态“稳步推进房产税立法进程”,但房地产税何时能落地,仍然是悬念。

2019年六稳至上,主题词是减税降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不加持强刺激和大放水,只凭自己走出低谷,没个三五年光景,希望不大。在这样的情况下,非把房产税搞出来,显得特别卓然不群和木秀于林!

中国40年的发展是旷世奇迹。第一阶段靠出口,第二阶段靠城市化和房地产,两者迄今尚有余力。但出口多了,特朗普不高兴;房价高了,没房的人不高兴。

所以,目前最想要的,也就是第三阶段的支柱:扩大和升级国内的消费需求,简称内需,含“衣食住行”。目前看来,“衣食行”好像都大不给力。

回头看出口。

年初以来,出口下滑达20%,中美贸易谈判艰苦拉锯。易纲行长刚刚在两会上透露,中美的共识是在汇率问题上,不搞竞争性贬值,不将汇率用于竞争性目的。这意味着,起码短期内,中国失去了最大的出口推动力。

说到底,最有靠头的,还是占GDP12%之多的房地产业。不出意外,下半年放松一二线城市调控是大概率事件。

在这种情况下,房产税很难在短期内出台。退一步说,即便三到五年内,相关法规可以厘定,但可以肯定的是,其威吓效能也会大大减弱,特别是被赋予神奇疗效的降房价和替代土地财政。

房产税牵涉面极广,敏感度极高,为避免未收其效,先承其弊,“允执厥中”的传统执政智慧,应该成为现实选择。那么,房地产税其实就没啥可担心的。

首先,会避免增加整体税收负担,而以结构性存量置换为主。比如用征收房地产税与行政调控进行置换,放松一二线城市调控,用市场化的无形之手替代行政性的有形之手。但问题在于力度。调控的力度可以很大,房产税的力度能那么大吗?

再比如与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其他税费置换。这是左手倒右手,对于政府来说,没有增量收入。对于房主来说,背着抱着一般重。

其次,房地产税亦与多数城市和多数人无关。

先看城市。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在房地产调控中,城市是主体。相信在房地产税出台后,这个“主体地位”会通过一城一策得以持续和深化。而在房地产上,地方政府一向是做多派。对房地产税,积极性不大是预料之中的。

即使出台,也会自一二线城市始。房价上涨幅度不大甚至还在发愁去库存的中小城市,应不在此列。事实上,如计入当地GDP增幅和通胀,相当多的中国城市房价是下跌的。

再看居民。

与房地产税无直接关系者占了大部分。如无产权房者,包括租房者和福利房者;如有产权房但在豁免范围内的居民。从绝对数量上看,他们应该是大头儿。或是响应号召,房住不炒,或者是限于实力,囊中羞涩,都没有什么可担忧的。

最后,税基和税率的厘定应就低不就高。

从成熟市场看,税基的厘定有美式、港式之分。美式按“市场评估值”,港式按“市场房租值”。两者差以千里。据2018年财政部肖捷部长的说法,中国将学美国,取“市场评估值”。如果此话当真,那么税率要极低才行。因为在中国,房租回报率极低。一线城市平均年租金回报率都不到2%,如果税率按美国的水平厘定,那么等于全部房租上交国家。

另外,如果租房市场的定价权在业主一方,不管房地产税是多少,业主们都会将之转嫁到租金中去,最后由租房客“埋单”。

而租金是消费品价格,租客支出属于民生范畴,可乱不得!

一项好的政策,应让乐观者前行,让悲观者心安。

房地产税的初心和立意,已从扭转市场乾坤变成兑现政治承诺,及根据市场实际变化,甄别利弊,拿捏分寸,与市场和民生形成整体性、长期性的匹配。

磨平棱角,方有始终。房地产税这只于无数人梦中出现过的大靴子,其高高举起,稳稳落下之意,已溢于言表。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作者微信公众号:地产豪言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的财富号 2019-03-19 16:39)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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