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奔驰车事件发生后,有朋友要我对此谈点看法。我没有马上答应,我想再等等,看看事件的进展和更多细节的披露,然后再作评论。4月16日晚上11点20分,西安利之星4S店和女车主达成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包括:1、更换同款的奔驰新车,但依旧是以贷款的方式购买;2、对该车主此前支付的1万余元金融服务费全额退款;3、奔驰方面主动提出,邀请该车主参观奔驰位于德国的工厂和流水线等,了解相关流程;4、赠送该车主十年“一对一”的VIP服务;5、为女车主补办生日(农历),费用由对方全额支付。

这或许是女车主想要的结果,但不是社会公众想要的。因为这个结果只是就事论事满足了女车主的维权诉求,却没有满足社会公众希望借此事件厘清汽车销售行业的潜规则以及完善汽车“三包”规定的诉求。首先,奔驰车发动机漏油究竟是怎么回事没有搞清楚,发动机漏油的汽车是怎么通过质量检测出厂的?其次,出了这样的事,究竟是应该换车还是换发动机,相关规则是怎么规定的?规定是不是合理?如果基本事实不搞清楚就进行和解,实际上就是和稀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后碰到同样的问题还是需要车主维权,社会成本居高不下。

据报郑州也出现了类似的奔驰车事件,车主问自己是不是也需要坐到引擎盖上哭诉?这就是社会公众不满意的地方,为什么维权要靠哭诉,而不是按规则来解决问题?这是因为现行的规则不合理,不能充分保障车主的合法利益,车主只能用哭诉把事情搞大的办法给经销商和厂商施加舆论压力,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事情搞大以后得到了圆满解决,说明车主的合法权益是可以得到维护的,反过来也说明了现行规则的不合理。要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就应该修改相关规则,让规则更有利于保护车主的权益,而不是让车主一次又一次地用哭诉的办法来维权。

但是此次奔驰车事件的解决方向有点跑偏了,奔驰厂商对涉事的西安利之星4S店“痛下杀手”,暂停了该授权店的销售运营,并且表示,如果调查结果显示其销售行为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经营行为,其销售经营授权将被终止。这是奔驰厂商在试图撇清自己的责任。西安利之星4S店的所作所为其实是行业惯例,并不出格,几乎所有的奔驰4S店都存在类似行为,把屎盆子都扣在西安利之星4S店头上,对其也是不公平的。

西安利之星4S店只是奔驰厂商的受权经销商,汽车不是它生产的,车子销售出去以后发现质量问题,对它来说,最简单的解决办法就是更换一辆同款新车,这个损失是奔驰厂商的,跟4S店没有关系。为什么它不干脆给那个女车主换车呢?还不是因为奔驰厂商对换车制定了苛刻的条件,通常情况下都不能换车,所以它才会跟女车主软磨硬扛。在这个环节上,西安利之星4S店其实没有大错,责任是在奔驰厂商身上。这个其实只要查一查西安利之星4S店与奔驰厂商沟通的记录就可以看清楚了,迟迟没有同意换车,肯定是因为奔驰厂商不同意,西安利之星4S店能有什么办法?

至于女车主投诉的诱导她贷款买车,这个其实也谈不上是西安利之星4S店之错。全国几乎所有的4S点都存在这种诱导行为,因为4S店销售汽车的利润并不高,所以希望通过增值服务来提高利润,推销贷款买车就是其中的一个办法。诱导就是循循善诱,车主不接受的话,4S店是不能强迫的,关键还是看车主有没有这个需求。从和解协议的内容看,这个女车主仍然选择了贷款买车,说明她是有这个需求的,西安利之星4S店摸准了她的这个需求,向她推介贷款买车,不也是提供了一种有效服务吗?何错之有?西安利之星4S店所犯的错误是没有事先向女车主如实告知这个服务将产生1万多元的金融服务费。至于这笔金融服务费没有体现在销售合同中,没有发票,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或现金不进4S店账户,这也是行规,已经存在很久了。

当然,这个存在很久的做法或许并不合法,但这不是西安利之星4S店一家的问题。4S店还普遍存在捆绑销售汽车保险,狠一点的要你买下三年的保险,最客气的也要买一年的保险,不买保险想都别想。还有搭售汽车贴膜之类的装潢服务,一般都要车主再花上1万元左右。这都是公开的秘密,奔驰厂商会不知道吗?大家都习以为常了。其实这些都是小钱,车主一般都能忍,最不能忍的就是几十万的车子刚买来就发现质量问题。如果能立即更换同款新车,那就一切都OK;但如果只能修,车主心里就特别憋屈,感觉自己是中彩了,运气特别差,矛盾往往因此激化。

所以对西安利之星4S店的处理也要实事求是,要分清楚是共性问题,还是个性问题。是共性问题就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是个性问题,就应该对其进行处罚。关键是要明确规则,依规行事,车主不用再通过哭诉来维权。其实车主在这个时候的诉求很简单,就是更换一辆同款新车。为什么这个要求这么难满足呢?这其实是汽车厂商的问题,而不是4S店的问题。而根源又在于汽车“三包”规定没有对此作出明确并且是有利于消费者的规定,因此大大增加了车主的维权成本,无端消耗了社会公共资源。社会公众的不满意也在于此。

(来源:时评君的财富号 2019-04-17 19:12) [点击查看原文]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