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美国互联网巨头败退中国。4月18日,亚马逊中国宣布从7月18日起将停止向第三方卖家提供服务。此前李开复曾表示,因为处在不同的商业法则下,美国的同类公司在中国很难成功,中国最好的公司在美国胜算也很小,但苹果是唯一的例外。

根据启信宝的数据显示,亚马逊在中国的运营电商业务的是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曾经是中国第一大B2C企业,如今市场份额不足1%

其实我们看到最近几年退出中国的企业,已经不止亚马逊一家,从雅虎,微软,谷歌,易贝等等,这些美国的科技巨头在全世界各地基本上都是大获成功,但是在中国似乎确实总是水土不服,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原因呢?

我们觉得问题要从几个方面来进行全面的分析:

首先美国的科技巨头基本上都奉行的是一个全球战略,所谓全球战略就是你在美国怎么样,在日本也怎么样,在中国也同样如此,一套UI或者说一套视觉软件系统,你的购买和销售服务在美国显示是什么样子,在中国同样显示是这个样子。的确从欧美人的用户习惯来看,这样的操作手法和操作思路对自己是非常有帮助的,同样让用户拥有一个全球一致的用户习惯也是有非常大好处的。但是这件事情放在中国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因为中国人的手机和电脑使用习惯和欧美人是截然不同的,所以基本上所有科技巨头的中国公司,都需要根据中国的现状进行重新设计整体的服务体系。然而欧美巨头在中国基本上设置的分支机构就是一个派出机构,这个机构基本上也就是个代表处,或者说是一个没有研发,没有后台部门的分公司。这样的机构实力,想要根据中国完全再设计一套中国特色产品出来,基本上不太可能,而中国所提出的需求提到了美国之后,要等到美国的技术人员再想起来,愿意给你中国进行研发,那都是远远滞后于市场的。

其次,欧美科技企业的商业逻辑和中国是严重水土不服的。欧美科技企业往往会采用一个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做法,所以一般我们看到国际巨头都很少在营销在推广宣传方面,花费很大的力气,同样也很少进行大折扣的促销这样的活动。但是对于中国企业来说,这些年中国老百姓已经养成了互联网企业要进行大规模宣传,大规模促销,同样要给中国老百姓有便宜可占的这样的心理。这就直接导致了欧美互联网企业在中国的分支机构一没有资源,二也没有权限去做这样的事情,所以在和中国互联网企业竞争的过程中往往都是败北的下场。

第三就是中国人常说的那句话,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中国互联网企业往往都有着非常强大的抄袭能力,举例来说,腾讯当年设计QQ从某种意义上就是借鉴了ICQ的产品。而且中国人的所谓抄袭,实际上又跟真正的直接照搬照抄是不一样的,抄袭就是既拥有你产品的性能和功能,又能在你的基础上进行互联网化和中国化设计。往往抄袭者抄袭出来的结果,让被抄袭者很意外,就是不仅功能跟你类似,而且还比你好用,自然市场竞争优势也就更充足一些。

最终产生的结果就是我们看到的国际互联网巨头,基本上在中国全部处于一个水土不服的状态。这是中国特殊市场和特殊国情所共同决定的。

(来源:江瀚视野的财富号 2019-04-19 11:36)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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