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这两天科创板的新闻越来越多,大家对科创板的热情也开始逐渐升温~不少朋友也在后台留言询问科创板的参与条件究竟如何界定,又有哪些可以归入投资者资产和证券交易经验的范畴呢~今天小海螺就一次性为大家解开这些谜团~希望大家看完以后都能清晰明了!

首先,对于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的认定,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方面,可用于计算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证券账户,包括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以及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账户。具体来看,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包括A股账户B股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开放式基金账户衍生品合约账户中国结算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的其他证券账户

另一方面,可用于计算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资金账户,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等。

既然如此,那么哪些资产可以被归入投资者资产的范畴呢?怎么能满足资产50万的条件呢?

首先,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内的下列资产可计入投资者资产:

一、股票

包括A股、B股、优先股、通过港股通买入的港股和股转系统挂牌股票

二、公募基金份额

三、债券

四、资产支持证券

五、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六、股票期权合约

其中权利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增资产,义务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减资产;

七、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资产

其次,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账户中可计入投资者资产的包括公募基金份额、私募基金份额、银行理财产品、贵金属资产等。

再次,资金账户内下列资产可以计入投资者资产:一是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二是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包括义务仓对应的保证金可计入投资者资产;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资金资产。

此外,在计算各类融资类业务相关资产时,应按照净资产计算,不包括融入的证券和资金。

而对于个人投资者24个月的证券交易经验方面,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个人投资者参与AB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交易的,均可计入其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相关交易经历自投资者本人一码通下任一证券账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股转系统发生首次交易起算。首次交易日期可通过证券公司向中国结算查询。

看完今天的推送,相信大家一定已经了解了科创板个人投资者参与的界定条件~不过,科创板需要注意的事情还远不止这些,在后续的推送中小海螺将继续给大家带来科创板的最新消息~关注华商基金财富号,跟踪最新动态吧!

风险提示: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来源:华商基金的财富号 2019-04-23 15:17)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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