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市界 杨丽雪

编辑 | 老拿

“思而学”摊上事儿了。

看清楚哦,是“思而学”,不是学而思。是不是还是有点傻傻分不清?不留神的话,是的。

这也是“思而学”摊上事儿的原因。

2018年3月,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学而思”)将 武汉市洪山区思而学培训中心(以下简称“洪山区思而学”)告上法庭,理由有二:其一,武汉市洪山区思而学培训中心对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其二,思而学对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北京学而思公司看来,武汉思而学在其培训中心大量使用的“思而学”文字标识与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获准注册的“学而思”商标高度相似。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变更企业及组织名称,在变更后的名称中不得含有与“学而思”相同或近似的字样;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开支总计100万元。

据媒体8月23日报道,近日,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湖北高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定,维持一审判决结果:一、判令洪山区思而学立即停止对北京学而思的商标侵权;二、洪山区思而学向北京学而思赔偿经济损失30万余元;三、驳回北京学而思的“其他诉讼请求”。

商标侵权在商业活动中层出不穷。据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信息,今年上半年,全国市场监管执法稽查部门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案件近1.5万件。

就在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九粮液”对五粮液构成商标侵权这起长达6年的案件作出判决。据媒体报道,经法院认定,滨河集团生产、销售“九粮液”“九粮春”等产品的行为侵犯了五粮液对“五粮液”“五粮春”所享有的商标专用权,滨河集团须向五粮液赔偿经济损失900万元。

商标侵权,有抱着侥幸心理傍名牌的不少,也不乏无意中踩到侵权红线的情况。

据澎湃新闻8月22日报道,今年5月,湖北武汉“燕语堂”小笼包店主刘先生接到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来电,称其店铺名称“燕语堂”被山东一家公司注册了商标,要求刘先生更换店铺名称。

经查询刘先生确认,“燕语堂”这个商标的确已经在2011年4月被山东这家公司注册。

刘先生表示,自己当初起店名时并没有注册商标的意识,“开个小店谁也不知道生意怎么样” ,如果确实构成侵权,就改店名。他说,“我这是店名,改名字对我的生意影响也不大。”

对此,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辰认为,山东这家公司有权要求刘先生撤掉“燕语堂”标牌,但若山东这家公司只注册商标但未使用的话,就无权要求其更改名称。

据澎湃新闻援引武汉市工商局一名工作人员消息称,近些年有些企业会注册很多商标但并不使用,然后向使用了其注册商标的经营者索赔获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无论是识别商标侵权,抑或是进行商标维权,前提都是对要商标侵权有所了解。

(来源:市界Newsseeker的财富号 2019-08-25 16:55)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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