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任职资格存疑

最近,围绕着上市公司国旅联合(600358.SH)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引发了资本市场关注。

8月22日,持股25万股的股东林纯婷将国旅联合起诉至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林纯婷对国旅联合的起诉状)

林纯婷起诉的理由是,今年6月国旅联合新当选的总经理彭承,同时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违反了国旅联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6月26日,国旅联合董事会审议通过《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意聘请彭承担任国旅联合总经理。

国旅联合公告的部分截图)

但是,林纯婷通过江旅集团官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在8月18日,彭承仍担任江旅集团副总经理,以及江旅集团子公司江西迈通健康饮品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江西迈通)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此外,彭承任职时,尚未与上市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未办理入职手续,因此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违反章程。

林纯婷认为,彭承被聘请为国旅联合总经理的决议,违反了国旅联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即: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因此,林纯婷向法院请求判决撤销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没有专业背景,也能当财务总监?

8月29日,林纯婷在起诉状中,增加了一项诉讼请求:

国旅联合董事会于今年8月审议通过的《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是以前述的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为前提,在主张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应该被撤销的情况下,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样应当予以撤销。

在《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中,国旅联合董事会又通过了彭承兼任财务总监的决定。

但从彭承的简历看,他没有任何财务专业背景。

没有任何财务背景的人担任财务总监,国旅联合出具的半年报的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难免令人怀疑。

之前国旅联合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半年报审计,但最后半年报披露的却是未经审计数据,其中的原因令人深思。

国旅联合原财务总监6月26日被免职,不再续聘。在彭承代理财务总监之前,这一职位已经空缺了长达一个多月。这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显然又是一个不当行为。

管理失当,信息披露存问题

上市公司涉及诉讼事件,本应该立即发布公告。但国旅联合直到9月17日才迟迟发布公告,比林纯婷起诉的时间几乎晚了整整一个月。这在信息披露上属于明显的故意拖延。

(9月17日,国旅联合才发布涉及诉讼的公告)

之前,因在被起诉之后迟迟不发布相关公告,国旅联合还被林纯婷以“没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江苏省证监局投诉。

  (林纯婷网络投诉截图)

林纯婷在投诉后,仍然未见国旅联合披露相关公告,于是委托律师对国旅联合进行二次投诉。

(林纯婷律师向国旅联合发起的投诉)

无论是总经理任职的问题,还是信息披露的问题,国旅联合管理层的种种表现,可以说是失职又失当。

(注:文章有关资料,为作者通过法院披露信息联系到律师了解到的相关信息。)

(来源:财经锐眼V的财富号 2019-09-18 16:28)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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