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货币能清晰定义吗?

货币问题(有人说是“钱的问题”,但严格来讲,其实二者不同),历来受人关注。纵观古今中外,关于货币问题的各类言论多如牛毛。

那么,究竟何为货币呢?对这个基本问题的认识和回答,应该是讨论所有货币问题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但有意思的是,人们对此似乎并无共识,甚至有人认为,如今货币的定义和范围并不清晰。

这可能是与人类社会货币悠久的历史演变,以及其间令人眼花缭乱的品种有关。据考证,在实物货币时代,曾充当过货币的东西,既有贵金属(比如黄金、白银、铜等),也有贵重物品(如家畜、贝壳、绢帛、象牙、盐等),甚至还有特殊场景下的特殊物品,比如偏僻岛屿上的大石磨、战犯集中营里的香烟等。

在实物货币时代,随着商业活动的发展,跨地域、大规模搬运货币不安全不方便,于是产生了一些代表实物货币的品种,比如利用轻便的布匹、兽皮、纸张等制作的货币(中国货币史上就有西周里布、汉朝白鹿皮币、唐代飞钱、北宋交子等)。这些货币起初是由民间商家自由发行,之后是由信誉良好的民间商家联合发行,再往后则演变为官商合办或官办模式。一些朝代的统治者甚至因此滥发纸币,造成通货膨胀和社会混乱。

在经历了长时期的实物商品本位,以及实物商品与信用混合本位之后,在20世纪70年代,人类社会的货币本位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以1971年美国尼克松政府宣布美元彻底与黄金脱钩为标志,人类社会自此进入了纯信用货币时代,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货币品种成为了历史。

另一个重要的变革,是中央银行制度的确立和商业银行体系的发展。一方面,各国货币不再是由民间商家自由发行或官商合办发行,而是由法律规定,统一由央行基于政府信用来垄断发行,即我们日常所说的货币,应该是法定货币而非其他。另一方面,“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级体系,构成了现代信用货币供应和回笼的基本架构。

熟悉上述变革,对于准确掌握当今时代“究竟何为货币”问题,减少讨论中的无谓分歧,尤为关键。

教科书中,货币被定义为“一般等价物”,具有交换媒介、价值尺度、支付手段、价值储藏等四大职能。这是从定性角度针对货币给出的标准理解,然而仅仅停留于此是不够的,因为人们透过这个描述,还是无法知悉“究竟何为货币”,在具体品种层面上报不出“货币清单”来。

既然现代信用货币是法定货币,那不妨就通过官方公布的货币统计口径和数据,来了解一下“货币清单”。

以中国情况为例,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进入“统计数据与标准”栏目,比如选择查看2017年最新数据,在“货币统计概览”项下,有一个子项“货币供应量”。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到,我国的货币包括了三个层次口径:流通中的货币(M0)、货币(M1)、货币和准货币(M2),2017年10月末的余额分别为68,230.69亿元、525,977.19亿元、1,653,434.16亿元。

什么是M0呢?就是通过银行体系投放进入流通、被各类单位和个人所持有的人民币现金,包括各种面值的纸钞和硬币。但需要注意的是,印钞公司印制完成的现金,人民银行发行库和金库里的现金,商业银行金库、网点柜台和自助机具里的现金,包括奔驰在街头巷尾的运钞车里的现金,因为没有进入流通,都不属于M0,不属于货币。另外,流通并不等于立即用来支付,M0中的一部分现金,可能被较长时间放在钱包、抽屉、保险柜,甚至被贪官隐藏、被不慎烧毁,但仍属于流通中的现金,属于货币。

在M0的基础上,加上各类单位存放于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就是M1。在M1的基础上,再加上各类单位存放于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和个人存放于商业银行的储蓄存款,就是M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口径,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各类存款中,只有两类存款是不纳入货币统计的:一是银行同业之间的存款(包括银行同业存单),二是待上交国库的财政性存款。

之所以能做到如此精准的货币统计(包括流通中的现金统计、存款统计),关键是因为两点:一是人民币现金由中国人民银行独家发行,并通过商业银行对社会投放;二是全社会所有单位和个人的存款账户,均被强制性要求开设在银行体系,要么是开设在中国人民银行(主要是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要么是开设在商业银行(各类单位和个人)。

结合以上的人民币实例,究竟何为货币问题,可谓是一清二楚!我们可以据此斩钉截铁、掷地有声地说,在中国,货币就是流通中的现金、银行存款两大组成部分,其他品种统统都不是货币。银行贷款不是,股票债券余额宝不是,黄金白银珠宝不是,银行卡支付宝不是,比特币以太币等更不是。此外,中国虽然也有美元,但美元是美国的货币,而不是中国的货币。

之所以常见一些观点分歧,综合来看,主要有两类情况:一是混淆了货币与货币属性,有些东西比如近年来火热的代币,可能会在局部范围内表现出一定的货币属性,用于交易、支付或是作为投资品,但很显然,它们并不是基于政府信用的法定货币,也不具备广泛接受性和无限法偿力,可能还会涉嫌非法集资、非法炒作;二是混淆了货币与相关工具产品,比如银行卡、支付宝乃是货币存储流转的介质和渠道,而非货币本身,余额宝则是一只货币市场基金产品。

当然,货币的发行模式和统计口径,并非全球统一标准。比如在美国,纸钞由美联储发行,硬币由财政部下属的铸币局发行;美联储网站公布M1、M2两个层次的货币供应量,且具体内容也与我国的M1、M2不尽相同。此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也在修订货币金融统计的相关规则,货币统计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总而言之,如今“究竟何为货币”,其实是很清楚的。人们在讨论货币问题、发表相关高见之前,非常有必要先问问自己,是不是从这个基本点出发。

02

不熟悉会计复式记账

要想弄明白现代信用货币基本原理,需要掌握一些“基本功夫”,以及持续不断的学习思考。其中有一条很关键,那就是要懂会计常识,尤其是懂会计复式记账原理。

现实中不少有关货币问题的误区,往往都是源于不熟悉现代信用货币的会计复式记账,或者说,是被传统的“实物货币观”和“收支思维”所影响。

何为“实物货币观”和“收支思维”?在商品本位货币时代,人们都习惯于货币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日常在不同主体之间流转。例如,甲把货币付给了乙,则货币就离开甲转移到了乙,甲支出、乙收入。如果引入钱庄作为居间中介,甲把货币交存到钱庄,货币就离开甲转移到了钱庄,钱庄再把货币借给乙,货币又离开钱庄转移到了乙。这个过程中,货币的持有主体换了三次,但货币数量还是那么多。用会计语言来说,以上每笔业务都属于收支单式记账。

有意思的是,这种观点和思维的惯性巨大,直到21世纪的今天,不少人仍据此看待现代信用货币。

现代信用货币不同于商品本位货币,其重要特征之一,是实物货币(如纸钞和硬币)占比非常低,货币的绝大部分即存款货币,乃是在信息技术支持下,通过电子化手段,在银行报表上进行“纯记账”。这是因为在现代信用货币时代,根据相关法律和制度,所有行业单位和个人的存款账户,都必须开设在中央银行或商业银行,存款货币的流转自然也就会体现于银行存款账户。所谓“纯记账”,用的就是复式记账方法。

据考证,复式记账最早起源于中世纪的意大利佛罗伦萨,其后逐步取代单式记账,成为会计体系的重要根基。针对每项经济业务,复式记账都要求以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记录(即作双重记录,故称之为“复式”);各账户之间客观上存在对应关系,对账户记录的结果可以进行试算平衡。

复式记账让会计成为一项精准的工作。统计工作经常会有错误或遗漏,而会计通常不会有,因为复式记账的核心在于平衡,即任何一笔业务的记账都讲究“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不妨举例说明。假设央行向社会投放现金,具体是通过购买商业银行所持国债来操作(央行不会真的“开着直升机撒钞票”)。在会计处理上,央行资产方借记国债(增加),同时负债方等额贷记现金发行(增加);对于出售国债的商业银行,资产方借记库存现金(增加),同时资产方等额贷记国债(减少)。接下来,客户从自己的银行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则商业银行负债方借记客户存款(减少),同时资产方等额贷记库存现金(减少),这意味着,一笔流通中的现金(M0)货币就此产生了。操作前后,央行报表和商业银行报表相关项目虽然发生变化,但均保持记账平衡。

当然,如果客户从银行取现出来以后,把现金借给他的朋友使用,或者包红包给亲戚庆贺喜事,这种行为仍属于货币实物的转移,与银行业务完全无关,不会涉及银行的记账操作。对此,我们可以遵循“收支思维”来看待。但正如前所述,流通中的现金(M0)在现代信用货币总量中的占比很低,对货币运行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再举一例。假如甲向乙转一笔钱,通常来说,甲不会专门跑到银行去取现再交给乙(特别是跨地域的情况下)。常见的做法是,甲通过银行的物理渠道(如网点)或电子渠道(如手机银行),从自己的存款账户中转一笔钱到乙的银行账户中。如果甲、乙的存款账户开设在同一家银行,该银行内部进行记账处理即可;如果跨行,要涉及经由央行的资金清算,则甲的存款账户银行负债方借记客户存款(减少),同时资产方等额贷记存放央行或同业款项(减少),相应地,乙的存款账户银行资产方借记存放央行款项(增加),同时负债方等额贷记客户存款(增加)。同样,操作前后,银行报表相关项目虽然发生变化,但均保持记账平衡。

请注意,与流通中的现金流转仍可遵循“收支思维”不同,现代信用货币的绝对主体——存款货币的流转,包括产生、转移、增加、消失,始终都是通过复式记账,在银行的存款账户中予以体现。

流通中的现金也会有回归银行的时候。当你将一笔现金存入银行时,对你而言是少了现金、多了银行存款,你与银行之间建立起债权债务关系,你是银行的债权人,银行是你的债务人;而对于收到存入现金的银行而言,则是一方面资产端多了库存现金,另一方面负债端多了客户存款。只要你不从存款账户提取现金和对外转账,无论该银行在开展其他什么业务,你的存款就永远不会离开、金额也不会减少(不考虑银行破产),相反还会因为银行向你支付利息而不断增加。

基于债权债务关系,有人索性将现代信用货币称作是“债务货币”。其中,现金货币对应的是中央银行与社会上各类非银单位、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存款货币对应的是商业银行与社会上各类非银单位、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总结一下,在现代信用货币时代,银行体系向社会投放形成现金货币(M0),以及存款货币的产生、转移、增减、消失等,都是通过中央银行会计和商业银行会计的复式记账操作来进行的。切不能脱离这个客观事实,按照“实物货币观”和“收支思维”来理解和研讨货币。只有一类例外,即M0在银行体系之外各类单位、个人之间的流转,因为这与银行体系和银行记账完全没有关系。

03

 银行用存款来放贷款吗?

写这篇文字之前,特意在小范围内做了一个调查,发现认为“银行利用存款来放贷款”的情况相当普遍,甚至可以说是观念根深蒂固。一些人还反过来质问,说“银行如果没有存款怎么会有钱来放贷款”,或者干脆说是我这个调查者根本不懂货币银行,是在犯低级常识性错误。

好吧,姑且先不谈会计复式记账,我们不妨结合一个实例这么提问:假设你存1万元到某银行,暂不提现也不转账,在此期间,银行每天都会在开展包括放贷款在内的各种业务,那么你存款账户中的1万元会被银行拿去使用吗?你的账户存款7X24小时都可以查询到,存款余额会减少甚至变成0吗?

答案显然是,任何时刻,你那1万元存款的每一分钱都不会变少。这就是现代货币银行体系运行独具魅力的地方,也是令许多秉持“实物货币观”、“收支思维”的人陷入迷糊和产生误区的地方:既然你在银行的存款一分钱都没被动用,那银行究竟是哪里来的钱,去放贷款(以及开展其他资产业务)呢?

为了澄清认识误区,首先,看一下你这笔存款的记账:

——对你而言,你存入银行1万元,意味着你就少了原本持有的1万元现金,同时多了1万元的银行存款,这是你所持金融资产的形态变化(由现金变成了银行存款)。

——对银行而言,在其资产负债表上,按照复式记账原理,负债端多了1万元的客户存款,同时资产端多了1万元的库存现金,账务自动保持平衡。当然,如果该银行觉得库存现金过多,这1万元现金又被上缴给了央行,按照复式记账原理,此时该银行资产端少了1万元库存现金,同时资产端多了1万元在央行的准备金存款,这属于该银行所持资产的形态变化(库存现金变成了准备金存款),账务继续自动保持平衡。

接下来的关键问题是,银行如果放贷款(以及开展其他资产业务),会直接动用其负债端的客户存款吗?或者,会直接动用资产端的库存现金和准备金存款吗?

存在“银行利用存款来放贷款”认识误区的人,就是迷糊在这里!

事实上,银行发放贷款(以及开展其他资产业务),与客户存款根本没有关系,而是通过“无中生有”的凭空记账方式进行的,不会去直接动用资产端的库存现金、准备金存款等其他项下的资金,更不会从负债端去动用客户存款项下的资金。而且,银行在资产端凭空发放贷款,还会在负债端新创造出存款来。这种凭空记账,这种贷款创造存款,正是银行业务、银行会计的“独特魅力”,也是银行业务与其他行业单位业务的根本区别所在。

具体来讲,银行凭空记账给客户发放一笔贷款,结果是:资产端新增了一笔客户贷款(借记客户贷款),同时负债端等额新增了一笔客户存款(贷记客户存款),账务自动保持平衡。

但也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这笔贷款业务,会给银行派生出以下两项工作:

——由于贷款新创造出客户存款,为了满足央行关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的要求,该银行需要依据新增存款金额和适用的法准率,增加在央行的法定准备金存款。这个新增的法准资金从何而来呢?此时,就需要动用该银行资产端存放于央行的一部分超额准备金存款(准备金存款包括法定准备金、超额准备金),将之转由超准转换为法准;或者,动用一部分存量库存现金,用来上缴央行作为法准。

但务请注意,这种资产端的资金动用(形态转换),并不是贷款业务在动用,而是由于贷款创造存款之后,因为需要增加缴纳法准在动用。

——如果客户在获得贷款后,存款资金不提现,也没有转账到其他银行,则是发放贷款银行普遍喜欢的“存款留存体内”或“体内循环”情况。但因为客户开展相关交易的需要以及受托支付要求,贷款创造出的存款可能会离开本行去到他行。这个需要转走的资金又是从何而来呢?

此时,放贷银行的账务处理是,负债端少了这笔客户存款,同时因为需要跨行资金清算,资产端等额少了存放央行的准备金存款或存放同业款项,但资产端的客户贷款并没有变化。也就是说,贷款发放后,由于客户存款流到他行,这会等额减少本行的准备金或同业资产。对于收款银行来说,负债端多了一笔客户存款,同时资产端等额增加了存放央行的准备金存款,乐见“他行为我行做贡献”。

同样请注意,这种资产端的资金动用(减少)、负债端的存款走掉,并不是贷款业务在动用,而是由于贷款创造存款后,存款去到他行的资金清算在动用。

有人可能会追问,银行可以凭空记账放贷款(以及开展其他资产业务),形式上犹如“空手套白狼”,会不会无节制进行?这个问题很好,也正是现代银行业的特殊性以及必须从严加强银行监管约束的根本原因。

除了上面提到的法定准备金要求以外,银行还要接受资本充足率监管、流动性监管、风险监管等一系列约束,在一定时段内或时点上,满足相关的定性和定量指标要求,否则会招致监管惩处,甚至引发经营失败。因此,银行放贷款(以及开展其他资产业务)不可能是无节制的。

比如资本充足率监管,银行为了实现包括贷款在内的各类风险加权资产(RWA)规模持续增长,就必须按照一定的比例(如8%、11.5%),在权益项下配置足够的资本,包括股东投入、利润留存、发行资本债券等。再比如流动性监管,银行在开展贷款等相关资产业务的同时,必须根据品种、期限和规模状况,在负债端相应保有足够的流动性负债支持,包括客户存款、央行再贷款、同业负债、债券等。

除了监管约束以外,银行发放贷款(以及开展其他资产业务),还有一个重要约束因素就是所谓的“一个巴掌拍不响”,即要有贷款需求,以成全银行的贷款供应。毕竟,服务实体经济,是银行经营发展的根本,脱离了来自实际经济的资金需求,银行业务就成了“空中楼阁”,纵使会计复式记账再精妙无比、再讲究平衡,也无济于事。

04

银行把存款的一部分交法定准备金,

剩余的放贷款

这个认识误区也很常见:“银行把存款的一部分用于交法定准备金,剩余部分用于放贷款”。根子还是出在“实物货币观”和“收支思维”,以及不了解银行会计复式记账。

你看,客户把1万元现金存入银行,或者将1万元存款从A银行转账存入B银行,对于收到存款的银行来说,客户存款增加了1万元,但由此也需要增加向中央银行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假如法定准备金率为10%,则1万元存款当中,需要拿出1000元给央行“锁起来”,还剩下9000元,银行就可以用于发放贷款了。假如这9000元全部贷出去,且创造出的客户存款全部都留存在本行,则贷款增加9000元,同时新创造出存款9000元。

以上推演,似乎有理,实则大谬!

首先,从会计处理来看,账务无法平衡。一方面,该银行资产端是1000元的法定准备金和9000元贷款;另一方面,负债端是1万元的“初始存款”和9000元新创造的存款。1万元的资产对应1.9万元的负债,显然是记账出问题了。

其次,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假设该银行只有这1万元的“初始存款”,在缴纳1000元法定存款准备金给央行“锁起来”后,说银行只能据此动用和发放9000元的贷款,这是完全错误的:一是如前文所述,放贷款不会直接动用这9000元的准备金存款或库存现金,并不是资产端的一笔存量资金形态转换;二是事实上,该银行可以发放远远超过9000元的贷款,并创造出远远超过9000元的存款。

奥妙究竟在哪里呢?

还是从这笔1万元“初始存款”的记账开始。客户存入1万元后,银行资产端记账增加1万元的准备金存款或库存现金,同时负债端记账增加1万元的客户存款,两端保持账务平衡。切记切记,复式记账之所以叫“复式”,就是同一笔业务,借、贷两边都记。这种情况下,只要客户不提现、不转账,这1万元的存款就会始终记录在那儿,不可能被动用,也不可能“拿出其中的1000元去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

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是在动用银行资产端记账的1万元的准备金存款或库存现金,从中拿出1000元。也就是说,缴纳法准后,银行资产端的1万元拆分成了两个子品种,分别为:1000元的法定准备金存款,以及9000元的超额准备金存款或库存现金。这个动用,与银行负债端那1万元客户存款完全没有关系,更不会导致存款金额减少。

接下来,如果银行发放贷款,此处务必要注意,银行并不是在动用那9000元的超额准备金存款或库存现金来放贷,更不可能动用已被央行“锁起来”的1000元法定准备金存款,而是“无中生有”式的凭空记账放贷,并由此在负债端新创造出等额的客户存款来。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该银行可以一次性最多发放9万元的贷款。

怎么会是变戏法似地一次性能放贷9万元?这是因为,在前述记账的基础上,银行资产端只要保证有足够的资金用于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即可。发放9万元贷款,会同时创造出9万元存款,按照10%的法准率,银行资产端需要缴纳9000元的法准,正好前面有9000元的准备金存款或库存现金,全部都用上由央行“锁起来”,一分钱不多,也一分钱不少。

综合上面两笔业务,如今该银行的记账情况为:资产端有9万元贷款和1万元法定准备金,负债端有1万元的“初始存款”和9万元的新创造存款,两端均为10万元,账务继续保持平衡。

1万元的“初始存款”,竟然在银行这里一下子变成了1万元的法定存款准备金、9万元客户贷款和10万元的客户存款,其实这就是人们非常熟悉的“货币乘数”原理。当然,如果考虑到现金备付、客户提现、跨行转账、监管要求等现实因素,任何银行都不可能将“货币乘数”发挥到最高限。

以上假设的是,银行发放贷款创造出来的全部存款都是在本行“体内循环”。实践中,一笔贷款创造出等额存款后,客户可能转账去了他行,这种情况下,就会导致银行资产端的一增一减:增,是银行贷款资产的增加;减,是因为跨行资金清算而减少准备金存款(或同业资产,如有)。

作为一家银行而言,每天开展各类业务,结果是资产、负债有增有减,资金有进也有出,关键是要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和保持结构平衡合理:

——用于缴纳法准和资金清算的准备金存款要足够使用。在负债端有很多种供应准备金存款的资金来源,其中“拉存款”是人们最熟悉的方式。

——库存现金不能保有过多。现金是非盈利性资产,且需要成本投入,银行通常是根据客户提现的经验值,按照存款规模的1%-3%保持现金备付。

——贷款(以及其他资产业务)增长要量力而行。受到的现实约束包括市场容量、盈利目标、资本充足率约束、风险管控能力、流动性要求等等。

总而言之,只要弄明白什么是现代信用货币,只要熟悉银行会计的复式记账基本原理,就能搞清楚货币银行运作的实践,不会说出“银行把存款的一部分用于交法定准备金,剩余部分用于放贷款”这类错误的观点,避免一些无谓的分歧。

05

银行为啥那么重视拉存款?

前面短文讲到,在现代信用货币体系下,银行是在以凭空记账的方式放贷款(以及开展其他相关资产业务),这不仅不会动用负债端的客户存款资金,而且不会在资产端去拿准备金存款或库存现金作为贷款资金来使用。

甚至从基本原理上讲,银行即使没有一分钱的存款,照样可以放贷款。在贷款创造出存款后,只要该银行有其他资金来源(比如央行再贷款、发行债券、股东投入、同业拆借等),为资产端提供准备金存款或库存现金,能满足法定准备金等监管要求或跨行资金清算需求即可。

不料,上述观点(其实也是客观事实),却引起了朋友们的质疑。他们普遍提出一个问题:既然如此,那各家银行为啥还那么重视拉存款?

很好的问题!的确需要予以说明。

因为现实工作、生活中,无论你是在单位,还是作为个人客户,如果碰到银行业务人员,他们可能会希望你过来开户、存款,或者把你存在其他银行的存款转存到这边来。

要知道,银行是需要为客户存款支付利息的,属于“付钱的买卖”。银行既然可以凭空记账发放贷款(以及开展其他资产业务),那就别要存款了呗,岂不是更好?实践当中银行业的“拉存款大战”该怎么解释呢?

不妨一步一步来讲。首先问,银行里的客户存款是怎么来的?直观上看,是各类单位和个人客户存到银行来的。那请问,在他们存到银行之前,这些钱又是哪里来的?回答可能是来自下游客户支付的货款,也可能是从单位领的工资。继续追问,这些货款、工资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如果一追到底,我们就会发现,在当今社会,每一分钱的现金和存款货币,其实都是来源于银行体系,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由央行的相关资产业务和商业银行的相关资产业务所带来的。

其中,现金货币由央行垄断发行,存款货币由商业银行创造。央行通过与商业银行开展相关业务(如再贷款、公开市场操作等),供应基础货币,其中就包括了投放给商业银行形成的库存现金。进而,商业银行通过与各类单位和个人开展相关业务(如贷款、购债、购汇等),创造存款货币;各类单位和个人可以将获得的存款留在银行账户上,也可以从银行账户提取现金。这就是人们所熟知的现代信用货币供应过程。如果流程反过来,就是货币回笼或减少。

说完了存款的来源,接着说存款的用途。我们知道,商业银行发放多少贷款,就必然会创造出等额的客户存款。假设现实中只有一家商业银行,且客户不提现,则贷款创造的全部存款,一分不少地都会记录在该银行的负债端。从账务处理上看,资产端的客户贷款和负债端的客户存款,两侧自动保持平衡。但是,这会派生出三个问题:

第一,既然银行的客户存款增加了,央行要求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怎么办?拿什么钱来缴?

第二,客户要是提现怎么办?

第三,现实中商业银行远远不止一家,要是客户因为相关交易的需要,或者因为关系没处好,客户要将存款转到其他银行去,怎么办?

三个问题不尽相同,但都涉及一个共同事项,即该银行必须在资产端保有一定量的准备金存款或库存现金,以满足因为存款增加而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客户提现、客户跨行转账资金清算的需要。

这银行资产端“一定量的准备金存款或库存现金”哪里来?立足于实践,从负债端和权益端看,可以有多种来源:一是去与央行交易,比如申请再贷款、逆回购交易、出售所持债券或外汇等,业界开玩笑叫“央妈喂奶”。二是去拉存款,包括吸收公众的现金存入、从其他银行那里把客户存款争抢过来、营销相关政府部门等待国库资金下拨等等。三是发行债券、股票募集资金。四是从同业借款。当然,如果立足于资产端,也可以是出售其他相关资产来获得资金。

就负债端或权益端的资金来源来说,按照复式记账,一方面会在银行的负债端或权益端记入相关科目,另一方面会在资产端记录为准备金存款或库存现金。也就是说,包括存款在内,银行负债端和权益端的各类资金来源,会直接贡献于资产端的准备金存款或库存现金。有了准备金存款或库存现金,银行凭空记账开展相关资产业务的能力就有保障了,因为缴纳法定准备金、满足客户提现、完成跨行清算有了资金保障。

归结起来一句话,银行为什么那么重视存款,银行之间为什么白热化地争抢存款,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存款可以在银行的资产端解决准备金存款或库存现金的补给问题。

对于工农中建邮储这样客户基础庞大的银行而言,除了高比例的贷款创造存款“体内循环”以外,他们还会受益于其他银行资产业务的“被贡献存款”,因此日常基本不用拉存款而犯愁,更主要的精力可以放在其他方面。相比之下,许多中小银行因为“体内循环”比例低,客户基础薄弱,为了保持业务持续发展,考核存款、抢拉存款就始终都是头等大事。特别是,在货币政策从紧期间,通过各类渠道创造的存款增量相对有限,拉存款的局面自然是白热化。

当然,补给准备金存款或库存现金,并非银行拉存款的唯一考虑。银行因为还要接受资产负债品种、规模和期限匹配方面的监管,以及流动性、风险等方面的监管,也必须要保有足够的客户存款。

此外还有一点也非常重要,在银行负债端的各类资金来源中,客户存款通常是成本最低的一类品种。从收支和效益角度考量,各家银行尤其是客户基础不佳的银行,一定会拼力营销各类单位和个人客户,争取他们多来开户和存款,从而为自己持续开展资产业务创造条件。

一家银行如果负债端的存款不足,相对应资产端的准备金存款或库存现金可能就不足,进而该银行凭空记账发放贷款(以及开展其他相关资产业务)的能力就受到限制,结果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都会受到影响。

最后,还是想郑重提醒一下,切不要忘记,银行的存款可不是为贷款直接提供资金哦!

06

央行开动印钞机超发货币吗?

这些年来,当人们遭遇物价上涨,比如房价持续上涨,还有曾一度非常吸引眼球的“蒜你狠”、“豆你玩”、“姜你军”等,就会习惯于去抱怨中央银行,指责“央行开动印钞机超发货币”。

物价上涨问题(或通货膨胀),尤其是局部领域或某类商品的价格上涨,原因往往比较复杂且不尽相同。也许是因为货币主义大师米尔顿•弗里德曼曾说过一句几乎家喻户晓的话,即“无论何时何地,通货膨胀都是一种货币现象”,所以一些人直觉上就会认为,货币过多,乃是造成物价上涨的“罪魁祸首”。

理论和实践都表明,货币过多肯定是引起通货膨胀的重要原因。但如果简单归因于“央行开动印钞机超发货币”,这显然是对现代信用货币供应基本原理缺乏足够了解。即使是弗里德曼,恐怕也没有讲过这一观点。

倒是曾担任过美联储主席的本•伯南克,在结合日本案例研究如何打破通货紧缩、促使物价回升的相关文章中,半开玩笑式地提出过“让央行开着直升机从空中撒钱”的观点。但实际上,这一观点并不是当真的,也不可能被日本央行所采纳。

央行、印钞机、货币、物价,究竟是个什么情况?

   1、央行如何印钞

首先从印钞机说起,不妨以我国的情况为例。印钞机是人民银行下属印钞企业的重要生产工具,我们看电视财经新闻时,常常会看到印钞企业流水线作业的画面。查阅人行年报可得知,截至2016年末,人行系统在册工作人员总数127,163人,其中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所属企业18,940人,看来还是有不少人奋斗在印钞造币岗位呢!

但务必注意,印钞企业生产出来的现金(钞票和硬币),充其量只能算是印钞企业的产品,根据专门的制度规定,会交到人行,以单式记账方式办理入库(即货币发行库),成为货币发行基金,但这并不构成央行的资金来源,也不纳入央行的资产负债表。

为了满足社会公众对现金的需求,人行会通过与商业银行进行相关交易,从货币发行库中提取相关金额和面值的现金支付给银行,再由银行与社会公众进行相关交易,最终实现对外投放、进入流通。注意,两个环节的交易,在人行和商业银行报表上,都是复式记账。这就是现金发行“印钞企业"央行发行库"银行报表"社会公众”的完整过程。

得益于信息科技在金融领域的广泛深入应用,过去二三十年来,银行卡、电子票证、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兴事物应运而生,人们越来越多依赖电子渠道开展支付结算。特别是,近几年我国第三方支付蓬勃兴起,扫码在线支付非常便利,人民币流通中的现金(M0)基本保持在6-8万亿元之间,不再增长。

人民币现金需求增量的减少甚至负增长,使得印钞企业车间里的印钞机们不再如同往常一般忙碌,它们更多只是忙于存量破旧现金的更新。所以,哪里有什么“央行开动印钞机超发货币”的情况?!

此外,由印钞机生产出来且成为货币的现金,其实只是现代信用货币总量中的“小零头”。还是以人民币为例,根据统计数据,2017年9月末人民币流通中的现金量(M0)为69,748.54亿元,在1,655,662.07亿元的人民币总量(M2)中仅占4.2%,即使是在现金需求旺盛的春节月份(如2017年1月),M0占M2的比例也不过5.5%左右。

   2、央行超发货币了吗?

说完印钞机,接着说所谓“央行超发货币”。如前文所述,央行是通过开展相关资产业务,供应基础货币。基础货币主要有两个部分:一是现金,包括银行库存现金和流通中的现金;二是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包括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商业银行通过开展相关资产业务,创造存款货币,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要在央行保有足够的准备金存款,以满足缴纳法定准备金、客户跨行转账等需求。

容我猜测,人们口中的“央行超发货币”,可能是有两重含义:一是央行直接超发基础货币;二是因为基础货币供应充足,助力商业银行开展相关资产业务,结果超发存款货币。

就“央行直接超发基础货币”而言,人行的统计数据显示,进入新世纪以来,由于我国国际收支持续顺差,且央行基于外汇管理和汇率稳定而持续购入外汇,以外汇占款作为主贡献所带来的基础货币规模持续快速上升。2000年是3万亿元,如今是30万亿元。为了控制商业银行据此创造存款货币的能力,保持物价稳定和金融稳定,央行采取了多种手段措施,包括曾发行央行票据对冲,以及实行较高比率的法定准备金率“冻住”一部分基础货币。

就“银行超发存款货币”而言,人行的统计数据显示,2000年我国M2是12万亿元,如今是165万亿元。看到如此巨大的增量和增幅,很多人可能就会情不自禁指责:对!这就是银行“超发货币”,结果造成多年来房价持续上涨的证据。

基础货币供应、存款货币创造、房价上涨,三者之间的关系,其实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命题,研究很多,见仁见智。比如:

——有人认为,虽然这些年来我国的基础货币、存款货币大幅增长,但各年份的物价水平表现并没有失控,相反总体上保持状况良好,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问题并不突出。如果以结果来说事儿,表明货币没有超发,总量基本是合适的。

——也有人认为,这些年来人们最关心的商品房销售价格,并没有纳入通常用于衡量物价水平的CPI、PPI等指标中。而大家都知道,房价的确涨幅很大,“货币超发”毫无疑问是主要原因。

无意就此主题深谈,事实上关于房价上涨原因的争论从未停歇,各方似乎也难以形成共识。本文主要是想通过梳理货币供应基本原理,澄清“央行开动印钞机超发货币”的认识误区,以及强调“货币超发”并不是一个相对清晰和可供讨论的概念。

必须要说一句,关于银行创造存款货币,其实你我他这些普罗大众,都是直接参与者和贡献者。日常最熟悉的莫过于企业贷款、住房按揭贷款,当我们因为资金需求而与银行发生这些交易时,新的存款货币就被创造出来了。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一定要打“货币超发”的板子,这板子究竟是该打在供应方的银行身上?还是打在需求方的你我他身上?

当然我也知道,人们口中的“央行开动印钞机超发货币”,可能只是一个比较形象的说法,或是半开玩笑的说法,主要是借此吐槽物价上涨,尤其是房价的持续大幅上涨。但懂者自懂,可许多人并不明白货币基本原理,这一说法无疑是有着很大误导性的,甚至还会造成不明就里的情绪化宣泄。

07

   余额宝导致银行存款流失?

这一观点常常见诸网络报端,首先要说的是,它不够准确,对于不熟悉存款货币和会计记账原理的人而言,具有一定的误导性。

当今时代,各类投融资活动丰富多彩,金融产品和金融交易令人眼花缭乱,甚至有些结构化的设计安排犹如天书。然而,正所谓“大道至简”,无论真实的金融世界如何复杂,我们都可以立足于货币基本原理角度,将各类投融资活动划分为三大类:一是创造货币型,二是货币存量转移型,三是导致货币消失型。

比如,商业银行向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认购企业发行的债券等,就属于货币创造型;社会公众认购企业发行的股票或债券、民间主体之间的资金借贷等,就属于货币转移型;政府发行债券并将募集资金归集到国库、银行向企业和个人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就属于导致货币消失型。

既然说“余额宝导致银行存款流失”是个误区,首先来看看余额宝究竟是什么。本着“找源头、读原文”的原则,我们登录天弘基金公司网站,可以看到关于余额宝的介绍,要点如下:

——余额宝货币基金全称“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是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一款货币型基金,基金代码000198。

——天弘基金是余额宝货币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并在支付宝等平台或移动客户端上设置天弘基金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用户转入余额宝的资金,即购买了余额宝货币基金,并享有及承担货币基金的投资收益和风险。

——货币基金主要投资于短期货币工具如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银行定期存单、政府短期债券、企业债券、同业存款等短期有价证券的基金产品。

大名鼎鼎的余额宝,规模高达1.56万亿元(根据该基金三季报,2017年9月末基金资产组合总计人民币1,560,405,697,598.30元)、日益呈现出系统重要性特征的余额宝,乃是芸芸众生通过支付宝平台或网上直销渠道,一笔一笔认购累积出来的中国目前最大单只货币基金也!

关键词之一是这个“认购”。我们知道,许多老百姓包括你我他,大都是出于追求更高回报的考虑,将手头的一些闲余资金,可能是自己直接持有的储蓄存款,也可能是存放于自己支付宝虚拟账户中的资金(实际体现为支付宝在银行的单位存款),转去认购了余额宝。因为中国人口多,投资理财意识渐浓,众人拾柴火焰高,短短几年之间,便造就出了余额宝这个不小的奇迹。也就是说,从认购余额宝的资金源头看,是居民储蓄存款或支付宝在银行的单位存款。

关键词之二是余额宝的“投资”。人家介绍得很清楚,“主要投资于短期货币工具如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银行定期存单、政府短期债券、企业债券、同业存款等短期有价证券的基金产品”。查阅余额宝的三季报,截至2017年9月末的1.56万亿元巨资中,主要投资了四个类别:

——最大的一类是“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余额达到人民币13,592.5亿元,占到基金资产组合的87.11%。

什么意思呢?余额宝从千千万万人们那里募集过来的存款资金,绝大部分还是用于银行存款了,但是有两点会发生变化:

1. 原来是千千万万人们或支付宝在银行的存款,如今转换成了余额宝在银行的存款,存款主体变了,相应在银行的存款品类(记账科目)也变了。

2. 存款的利率变了,因为余额宝归集巨额资金后,在银行面前“腰板硬”,议价能力强于众多零散个体,可以要求银行提高定价和支付更多利息。正是因为这一点,老百姓们普遍夸赞余额宝而贬低银行。

——第二大类是“固定收益投资”,披露信息显示投资品种全部为债券,余额为1228.7亿元,占到基金资产组合的7.87%。这里要展开细说一下,大致有四种情况:

1. 如果余额宝是直接认购政府新发债券,因为政府债券募集资金要进入国库(存放央行),就会导致等额的存款货币消失,只有待后续国库资金出库下拨或招标存放银行,存款货币才会又回到银行的相关存款账户。

2. 如果余额宝是购买了商业银行持有的债券,这相当于银行的债券资产、存款负债同时等额消失(可以将商业银行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原理上类似于客户归还银行贷款。

3. 如果余额宝是购买了商业银行自己发行的金融债券,这会导致余额宝所持有的等额存款货币消失,转为在商业银行负债端的“应付债券”科目记账。待后续金融债券到期,存款货币又会回到余额宝。

4. 如果余额宝是购买了政府、商业银行之外的其他主体发行或持有的债券,则相当于将所持有的等额存款货币存量,转移给了债券发行或出售方。

——第三类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为759.2亿元,占到基金资产组合的4.87%。

这是余额宝与金融机构开展的同业投资,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与商业银行开展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向商业银行提供短期融资,这会导致等额存款货币消失,转为在商业银行负债端的“卖出回购”科目记账。待业务到期后,存款货币又会回来。二是与非银金融机构开展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这属于存款货币的存量转移,业务到期后又会转回到余额宝。

——第四类是“其他资产”,占比0.15%,可忽略不谈。

也就是说,从余额宝的资金运用看,要么是带来存款货币的存量转移,要么是导致存款货币消失,要么是导致一定时段内存款货币消失、但业务到期后存款货币又会回归。

小结一下,“余额宝导致银行存款流失”这个认识是不够准确的,很容易误导人。事实上,余额宝募集资金的绝大部分,还是用于银行存款,我们可以形象地说,余额宝其实是一个巨大的“存款转换器”。对于这种高达1万多亿元的存款转换现象,究竟有什么好处、存在什么风险,未来将如何演化,政策措施该如何应对,值得每一位感兴趣的人士持续关注和研究。

08

   房地产是一个巨大的货币蓄水池吗?

房地产历来热闹,尤其是近十多年来,可谓是举国关注的焦点话题。房地产市场行情和相关政策的变化,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心。面对我国房价持续上涨,不少人抱怨“货币超发”,此外还有一个比较流行的看法是:“房地产是一个巨大的货币蓄水池”。

从货币基本原理看,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看法。

“蓄水池”的基本含义,通俗讲,应该是说外部来了很多的水(比如天上降雨、上游来水、水管注水等),作为主动或被动的应对措施,人们通过池子将大量的水蓄住,可能是阶段性蓄住,也可能是长期性蓄住,反正是要阻止这些水在短时间内集中流出去,以免造成危害。

如果这一理解靠谱,“房地产是一个巨大的货币蓄水池”观点,意思大概就是讲,房地产作为一个经济活动领域,已经或正在蓄住大量外来的货币,使得这些货币短时间内无法集中外流到其他经济活动领域去“兴风作浪”。当然,考虑到现实中每一分钱都是有其主人的,我们也许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更直白地理解,这一观点可能是在说,社会上大量的钱,都被房地产行业给赚进腰包了。

房地产虽然人人都熟悉,但如果细致去看,实际是一个非常专业和复杂的行业领域。

——从实体角度看,有关土地的产权、拆迁、收储、招拍挂、“六通一平”,以及房产的建筑安装、装修设计、宣传销售等等,每一个子门类都可以说是精深学问。

——从金融角度看,则要相对简单一些。一方面,无论是土地,还是土地上的房屋,都可以用来向商业银行抵押或质押融资;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可以将土地或房屋(或相关受益权)作为标的,开发设计相关投融资产品,并推动金融交易和资金流转。

不妨通过我们最熟悉的三项实例来看一看:

国有土地出让。

造房子,首先得要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土地。我国土地实行公有制,分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两大类。城镇里若要建造商品房(包括居民住宅和商业用房),必须依法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中人们最熟悉的模式就是拍卖竞购。

这些年来,土地拍卖相当火热,各地“地王”频现。查阅财政部网站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数据,2016年度达到35639.69亿元。这意味着什么?从货币原理来说,意味着2016年度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导致购地主体所持有的35639.69亿元存款货币从商业银行账上消失,缴进了国库。当然,财政部门不会只收不支(但收支两条线),国库资金支出时又会带来货币回归,只是财政直接给付的对象不再是购地主体,而是进入“大账”统筹安排使用。

如此看来,热闹非凡的国有土地出让,给货币带来的直接效应,乃是存款货币消失(国库增加收入),而后又随着财政支出回归银行账户。无论从什么角度看,好像也看不出其中有什么“蓄水池”的效果。

2.房地产开发。

拿到土地,就可以着手开发并在上面盖房子。然而,开发地产盖房子是要花钱的,无论是地底下的土方工程,还是地面上的建筑安装,以及后期的内部装饰,都需要投入相当的人力物力。在此过程中,开发主体除了按照政策规定和根据自身情况投入自有资金以外,往往都需要进行外部融资,比如向银行申请贷款、发行债券募资等。

实践中,银行针对房地产开发环节发放的贷款品种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土地储备贷款,即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土地收购及土地前期开发、整理的贷款。借款人仅限于负责土地一级开发的机构。二是房地产开发贷款,即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出租等用途的房地产项目的贷款。

无论以上哪个品种的贷款,都属于存款货币的创造。也就是说,房地产开发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伴随着存款货币创造的过程。这些创造出来的存款货币,并非呆在所谓的房地产行业“蓄水池”中,而是根据房地产开发的客观需求,流向各种类型的采购对象,比如支付勘测设计费、发放建筑工人工资、采购钢筋水泥等等。

3.房产抵押贷款。

开发商几经努力建好房子之后,包括居民住宅和商业用房,就会推向市场销售(当然也有自建自用的)。一方面,这是开发商的主营业务,是实现投入产出的正常安排;另一方面,也是社会公众消费和投资的重要途径,借此获得办公或居住场所,或者希望从价格上涨中投资获利。近年来,由于房价上涨以及预期自我强化,持续激发我国老百姓的购房需求,一度曾让按揭贷款成为银行贷款增量的主力。

如果购房者财力雄厚,一次性付清房款,这在货币意义上,属于存量存款货币从购房者向卖房者的转移。但就现实中的绝大多数案例看,购房者因为政策或财力限制,通常都是购房时只支付一部分房款,剩余部分向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具体品种包括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和商业用房贷款。这也属于存款货币的创造,伴随着房子销售过程进入了开发商的银行账户。

可能在一些人看来,房地产开发商通过拿地、建房、销售,是在从事暴利经营,但如果我们认真翻看上市房地产企业(如万科、恒大、保利、绿地等)的财务报告就会发现,这些公司的毛利率、ROE和净利润并非我们想象的那么高,在360行里只能算是中等偏上水平。为什么是这样呢?主要原因是房地产企业的各类成本费用也不低,包括土地成本、开发成本、人员工资、财务费用等等。

综合起来,房地产行业并非一个巨大的货币“蓄水池”,更好的理解似乎应该是:

——既像是一个巨大的货币“收割机”(主要体现在土地出让),将不少存款货币收归国库。

——又像是一个巨大的货币“创造器”,通过银行的房地产贷款业务,新创造出了大量的存款货币。虽然作为盈利能力总体不错的行业,这些年来房地产业赚取了不菲的利润,但不容忽视的是,相当部分的货币并非“蓄”在房地产业,众多与房地产相关联的行业和人员参与分享了这场货币盛宴。

09

   把外汇储备分给老百姓

近年来,我国外汇储备绝对规模雄冠全球,最高峰时曾接近4万亿美元(2014年6月末余额39,932.13美元)。面对这相当大的一笔钱,有人忍不住提议,与其让巨额外汇储备趴在央行账上“闲置”,不如拿出一部分来分给老百姓,尤其是用于帮助那些收入不高生活困难的群体。

多么朴实而富有爱心的想法!你看,一方面社会上有许多人因为贫困、失业、疾病等困难“没有钱花”,另一方面人民银行又手握超过3万亿美元的巨资“没有花出去”,横竖怎么看都觉得不尽合理,应该考虑进行适当调剂。

然而,出发点好的想法,未必就是正确的想法,因为背后往往是对基本原理的误解。“把外汇储备分给老百姓”的想法,就是对货币基本原理的误解。

不妨先回顾一下我国巨额外汇储备的来源。俗话讲“家里有粮,心中不慌”。一国官方持有一定数量的外汇储备,基本目的是为了保证该国拥有足够的国际清偿力,主要是用于进口支付和偿付外债,从而保证宏观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此外,外汇储备还可以用于防御开放条件下的货币投机攻击,这方面我们印象最深刻的,是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英镑危机和泰铢危机,由于官方所持外汇储备“弹药不足”,市场投机力量最终得逞狠狠赚了一笔。

但外汇储备不是本币,并不能由本国银行体系通过开展相关资产业务凭空记账创造出来,更不会从天而降,而是需要设法从国外弄过来。

改革开放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出口创汇”都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一个热门词汇,讲的就是当时国家外汇资源较为稀缺,因此有必要动员各方力量加快发展对外贸易,通过出口商品和服务,从国外换回外汇资源。当然,除了出口创汇,能带来外汇资源流入的,还有吸引外商直接投资(FDI)、举借外债、境外发行股票,甚至在国际市场卖出黄金等。

得益于多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我国很好地抓住了国际产业梯度转移、加入WTO等重大战略机遇,国际收支持续多年保持“双顺差”,这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外汇资源流入。

但有人可能会问,持续流入的外汇,为什么基本是由人民银行集中持有呢?这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我国较长时间都实施强制性结售汇制度,民间留存外汇的比例和金额受到严格管束;二是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较长时间都呈单边稳定升值走势,这给市场主体形成了结汇“赶早不赶晚”的一致预期,其中还包括一些资金流入中国纯粹为了套汇赚钱。

市场主体将通过国际收支获得的大部分外汇,卖给商业银行结汇为人民币,这从货币基本原理上看,是商业银行在资产端凭空记账购买外汇,同时在负债端直接创造出存款货币。而商业银行基于政策要求和头寸管理的考虑,又将购进的外汇转卖给央行,从记账上看,是将资产端持有的外汇,转换为持有央行直接创造出的人民币基础货币(也就是银行资产端持有的准备金存款)。

多年来,正是通过上述“外汇输送链”,央行持续净购入外汇,累积形成巨额外汇储备,同时大量创造基础货币。央行外汇占款渠道,曾一度是我国基础货币供应的绝对主力,甚至贡献率超过100%(即其他的基础货币供应渠道合计净回笼)。

说完外汇储备的来源,再说外汇储备的使用。这有两种情况:

民间从央行购汇,用于支付或留存。

不难理解,外汇储备作为央行资产,在形成时严格对应有等额的基础货币,资产、负债两端账务保持平衡。如果民间因为国际收支活动或自主留存需要用汇,即上述流程反过来,商业银行从央行购汇,则央行资产端的外汇储备、负债端的基础货币会等额减少(消失),同时商业银行资产端的准备金存款减少、外汇增加。如果客户又从商业银行购汇(对外支付或留存现金),则商业银行资产端的外汇、负债端的客户存款将等额减少(消失)。

也会有一些特别的安排。比如,国家2006年决定成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时,其操作模式是由财政部发行1.55万亿元特别国债,通过商业银行“过手”后(主要是回避《人民银行法》的限制性规定,即央行不得直接认购国债),从央行账上购出20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交由中投公司经营投资。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等额置换对应的是央行资产端一增一减,账务继续保持平衡。

2.外汇储备在央行账上,由央行来经营投资。

说实话,钱多反而不易投资。一是配置压力大,毕竟要找到足够的良好品种。我们知道,好东西总是令各路资金趋之若鹜,咱们能否配置到以及能配置多少,往往颇费周折。二是主体太醒目,规模庞大的主权投资,无论投到哪儿一举一动都会引人注目,甚至会受到投资之外因素的干扰。三是盈利压力大,外汇储备投资,安全性、低风险肯定是第一位的,但盈利性也有要求,若出现投资亏损就不好交代了。

从相关公开信息看,由央行承担的我国外汇储备投资,主要去向是美国国债等低风险的品种,投资收益情况总体良好。但由于公开信息有限,我们还无法得知有关外汇储备投资的具体操作主体、品种分布、期限结构、币种结构、盈亏金额(包括统一折算为美元或折算记账为人民币时的汇兑损益)等细节情况。

好了,最后回到本文主题。如果将央行持有的部分外汇储备当作“救助款”,拿出来分配给需要帮助的老百姓,首先就会面临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资产端外汇储备少了,而其他科目概无变化,这种情况下,如何实现央行资产负债表的账务平衡?若非要减记相关科目以求平衡,应该减记谁的?

或者这么说,如果外汇储备减少,必然要求央行资产端其他相关科目等额增加,或负债端相关科目等额减少,而绝不能是单式记账或“收支思维”下的减少。

另外一个现实问题,如果真的将央行持有的部分外汇储备拿出来分给老百姓老百姓拿到外汇后,又卖给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再卖给央行,这意味着发生了“二次结汇”,以及存款货币和基础货币的又一次创造。如此循环往复,货币秩序必然受到严重影响甚至陷入混乱。

直接将央行账上的外汇储备分给老百姓,肯定行不通。但如果将外汇储备投资所获得的部分收益(央行对直接投资损益和汇兑损益如何记账似无公开信息),用于相关民生项目帮助困难人群,倒是一个可考虑的现实选择(照理也应该是纳入财政预算间接进行)。但这与直接分外汇储备,已属于两个不同的命题。

10

   银行是经营货币的金融中介

说“银行是经营货币的金融中介”是个认识误区,估计有人会跳起来回应“这个说法怎么可能有问题”,甚至觉得这是在挑战他们的货币银行“三观”。

先别着急上火,容我细细道来,看来真实情况究竟是不是这么回事。

“银行是经营货币的金融中介”这个说法,其中的“经营货币”并无问题,正如前文所述,商业银行在满足相关约束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开展相关业务新创造存款货币、实现存款货币转移或导致存款货币消失,时刻都是在围绕着货币做经营。“金融中介”也是一个正常词汇,因为所谓“金融”就是指资金的融通,更具体讲是资金的跨时间和/或跨空间转移,中介的功能就是让供需双方顺利达成资金交易。

问题是出在把“银行经营货币”和“金融中介”二者连接在一起表述,认为商业银行是在扮演货币供应方和需求方二者之间(或资金盈余方与缺少方之间)达成资金交易的中介角色,这显然是不完全符合客观实践的,具有一定误导性。

前文讲过,商业银行开展贷款等资产业务时,并不需要事先准备好一笔资金以供使用,不需要直接动用资产端的其他项目资金,更不需要(其实也不能)去动用负债端的客户存款甚至股东权益,而是通过“无中生有”的凭空记账方式操作,是一个资产创造负债的独特过程。因此,从资金供应和需求来看,商业银行并不是在贷款人和存款人之间发挥牵线搭桥、转移资金的中介作用,正确的理解应该是,银行本身就是资金的供应方,直接与资金需求方(如贷款人)开展资金交易,并由此获得收入和利润。

针对上述理解,有人可能会问,那存款和存款人的角色哪里去了?这就涉及到现代信用货币的一个根本原理:现实中的每一分钱存款,追根溯源,都是由商业银行的相关资产业务创造出来的,而不是相反或其他!存款在诞生时,就必然在银行的资产端对应着相关项目,比如贷款、购债、购汇、投资等;存款诞生之后,要么存在某家银行不变,要么因客户转账在不同银行之间转移,要么因客户取现、认购银行债券或股票、归还贷款本息、缴纳财政税费等而消失。

立足于“经营货币”角度,我们也可以拆分为两类情况来理解:

——银行凭空记账发放贷款为客户创造出存款,双方达成资金交易,建立起债权债务关系。这种情况下,银行自身就是资金供应方,客户是资金需求方。在这类交易中,并没有第三方中介出现。当然,实践中会有一些帮助联络申请办理银行贷款的中介机构(有买房经历且嫌手续麻烦的人可能打过交道),但这并不是必需,且并非银行的机构。

——客户存款被创造出来之后,各家银行为了保障自己资产端所持基础货币(准备金存款 库存现金)的足够补给以增强开展资产业务的能力,会持续营销“抓存款”,即努力将其他银行的客户存款给挖过来。这种情况下,“抓存款”的银行自身成为资金需求方,有存款的客户是资金供应方,双方还是直接交易,没有中介机构参与,更没有贷款人牵涉其中。

因此,银行是在与客户直接开展资金交易,直接扮演供应方或需求方角色,而不是左手牵着存款人、右手牵着贷款人,促使这两类人群达成资金交易。

但要特别提请注意的是,银行除了通过开展相关资产业务、“拉存款”与客户直接发生资金交易以外,也会从事一些中介性质的业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不妨举4个实例:

——银行开展支付结算服务。各类单位开展业务以及人们日常的吃穿住行、教育、养老等,基本都会涉及资金的支付和转移,而这都离不开银行及银行存款账户在其中的支持。有些资金只是在同一家银行内记账和转移,有些则需要跨行记账清算才能完成,而第三方支付兴起和网联成立后,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格局更加多元化。银行通过从事支付结算服务,实质上是发挥着平台渠道的作用,以此收取一定的费用。

——银行承销企业债券。这属于银行开展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是利用银行丰富的资源条件,在市场上寻找足够的投资者,帮助企业完成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在银行自身不认购的情况下(如果认购则属于购债创造存款货币),银行的确是在为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达成资金交易(属于存款货币转移)发挥着牵线搭桥的中介服务作用。

——银行开展表外理财业务。银行理财产品分表内(保本)、表外(不保本)两大类,其中表内理财属于存款,表外理财是银行受客户之托开展相关资金运作获取收益。客户认购银行销售的表外理财产品,导致原本持有的存款货币消失,资金记入银行代理负债科目以及相应的代理资产运用科目。银行“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是在理财资金供应方和需求方之间发挥着牵线搭桥的中介服务作用。

——银行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我们知道,只有正规的持牌银行业金融机构才可以从事贷款业务,实践中一些单位和个人出于政策性安排或增加收益的考虑,会将资金委托给银行,用于给指定对象和用途发放委托贷款,并由银行协助回收。作为银行来说,委托资金的来源和发放都记账于代理科目,贷款利息收入归委托人享有,只是从中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来源:股友CXYO5Q的财富号 2019-10-17 14:37)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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