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扇贝跑了”而闻名的A股公司獐子岛再次表示,扇贝又跑了!

10月15日,獐子岛披露的业绩预报显示,今年前三个季度公司净利预计将亏损3100-360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33%-254%。而亏损的原因,则是2018年海洋牧场自然灾害发生后,底播虾夷扇贝产销量大幅下降,引起产品单位成本上升,导致公司净利润下降。

扇贝多次背锅

10月15日的公告中,獐子岛将业绩亏损的锅再次甩给了扇贝。公司表示,受2018年海洋牧场自然灾害影响,公司于2016年、2017年底播的虾夷扇贝可收获资源总量减少,由于海洋牧场养殖产品产量下降,底播虾夷扇贝产销量同比下降约20%。

因此,相应折旧摊销、海域使用金等固定成本无法摊薄,导致产品单位成本上升,公司整体净利润水平同比下降较大。另外,因海洋牧场增养殖品种重新规划区域,致使海域使用金分配计入当期数额增大。不过,扇贝并非第一次替公司背锅。今年的一季报中公司就做了类似的表述,将亏损的原因归咎于自然灾害。

业绩公布的当晚,公司就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结合2018年海洋牧场自然灾害影响的具体情况与公司2016年、2017年底播虾夷扇贝投放量及其生长周期等,具体说明公司底播虾夷扇贝可收获资源总量减少的主要依据与数量情况;说明公司今年是否对底播虾夷扇贝进行抽测。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甩锅”给扇贝可以追溯到2014年,当年10月獐子岛宣布受冷水团异动灾害影响,导致2011年与2012年的底播海域虾夷扇贝近乎绝收,因此巨亏8.12亿元。这之后“扇贝跑路”事件接二连三的上演,2018年年初獐子岛发布公告称因2017年降水减少导致扇贝的饵料生物数量下降,加上海水温度的异常,诱发大量扇贝饿死,从而使原本预计2017年将近1亿元的盈利突变为巨亏7.23亿元。

扇贝收入占比并不大

那么扇贝到底要不要替公司业绩担责呢?每次扇贝一“跑路”,獐子岛就发生业绩巨亏。2014年前三季度、2017年、2019年上半年,因为“扇贝”的原因,该公司净利润分别亏损8.12亿元、6.76亿元、2359.8万元。据媒体报道,底播扇贝能否出现如此高额的亏损仍存在疑问。2019年上半年,其底播虾夷扇贝收入4897.34万元,同比减少6021.89万元,降幅55.15%,实现毛利 793.98万元,同比减少1928.87 万元。总体来看,公司底播虾夷扇贝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2016年以来,就开始逐年下降,目前占比已经微乎其微。而獐子岛此前对深交所问询回复称,2016年至2019上半年,獐子岛虾夷扇贝的收入,在总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19.28%、18.28%、6.29%、3.86%,毛利占比分别为 31.77%、27.97%、6.67%、4.17%,在各项业务中占比最低。

此次“背锅”还有海螺

第三季度业绩预报中,獐子岛还提到前三季度净利润下滑的另外一大原因,是海洋牧场增养殖品种重新规划区域,使海域使用金分配计入当期数额增大。据公司年报显示,2016-2018年海螺产品的毛利分别为70.34%、76.82%、70.86%,而2019年上半年该产品的毛利仅为12.81%,同比下降53.35%。与此同时,2019年上半年,獐子岛的海螺成本却同比增长150.66%,主要原因为 2019年以前海螺成本主要为采捕和运输成本,不包括海域使用金成本。獐子岛方面表示,公司在今年年初对海洋牧场进行了重新布局和产业规划,在现有确权海域的资源区和生态区中,共划分出适宜海螺生长的海域120万亩,专门用于海螺资源笼钓生产。因此2019年公司在财务处理中,将沿岸内区以外的海域使用金成本,依据底播虾夷扇贝面积和海螺资源区面积进行分摊。

以上表述也引起了不少质疑。有分析提出这是不是说明结构调整后,只是将扇贝的海域使用金转移到了海螺产品。据媒体报道,目前海螺产品的海域使用面积、使用金成本计算、分摊的方法,以及对应的使用金总金额,獐子岛迄今并未披露。

扇贝跑了要用海参顶上?

除了收到一份关于业绩披露的关注函,獐子岛近日还收到了来自深交所的另一份关注函。

10月14日,深交所向獐子岛下发关注函,据称公司存在伏季休渔期开展野生海参采捕举动,涉嫌违反《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中关于严禁在禁渔期内采捕特种海产品的规定,同时可能存在严重透支未来海参业务利润的情况。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严禁在禁渔期内采捕特种海产品规定的行为;是否存在对海参资源进行破坏性采捕、严重透支公司海参业务未来利润的情形。

扇贝跑了要用海参顶上?据媒体报道,獐子岛上述做法的“直接目的便是增添报表利润,保证獐子岛公司今年的安全和不亏损”。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对媒体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在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每年的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期间,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都应该休渔。獐子岛在伏季休渔期开展野生海参采捕,可能已涉嫌违规。

不过在10月17日晚间,獐子岛回复深交所问询表示,公司对海参的采捕作业符合规定。根据《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增养殖功能区从事特种海产品养殖的单位和个人,采捕人工底播的特种海产品,不受本条例第七条关于禁渔期规定的限制。海参是公司海洋牧场增养殖模式下的主要品种之一,公司的采捕作业符合上述规定。

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来源:东方财富网财富号的财富号 2019-10-18 07:29)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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