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猫妹

来源| 大猫淘保

买保险最怕什么?不赔。

比如去年轰动一时的徐岩案:

徐岩投保了一份重疾险,患上冠心病后,因为没做合同中规定的开胸的冠状动脉搭桥术,而是做了创伤更小的支架手术,被保险公司拒赔了。

这让很多人心凉了一大截,花大钱买的保险,保险公司不赔。

最近,又一拒赔的事情被曝了出来。

2018年3月,田某买了份重疾险。

几个月后,田某生病住院,查出是甲状腺乳头状癌。

而后田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没想到,理赔款没下来,却等来了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书。

原来田某在投保当天,去医院做过B超检查,结果为“子宫肌瘤、宫颈纳氏囊肿、双侧卵巢囊肿、盆腔积液”。却在健康告知书中均填了没有异常。

所以,保险公司以不如实告知为由拒赔了。

田某一气之下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最后,法院认为田某的体检异常跟甲状腺癌没有关系,不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是否承保,以判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告终。

一定要重视健康告知

很多拒赔的案例,只要疾病达到了理赔标准,保险公司就喜欢拿“未如实告知”当作拒赔的借口。

这也反应了保险行业投保流程不规范的现状,消费者没有健康告知的意识,有时候在线下投保,业务员还会忽悠你随便填填健康告知就好。

有时候还拿“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说事儿,说熬过两年就可以赔。但要清楚的是,“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在非故意隐瞒的前提下,才有效的。

在这个案件中,保险公司以不如实告知为由拒赔,其实是符合条款约定的。

考虑到这些条款对没接触过保险的消费者而言,无疑是“天书”,消费者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一方,法律的天平倒向了消费者。

但不同地区,不同的法官看待案子的思路不一样,最终判决也各有差别。有些可能会赢,也可能会输,大家千万不要因为此次胜诉而心存侥幸,认为可以任意隐瞒病史投保。

退一步,即便能赢,但要拖着病驱对簿公堂,既耗时又耗神,也不是件简单的事。

快速理赔,病历很重要

很多时候,投保流程没什么问题,只是因为病历填的不恰当就被拒赔了。

如果就诊时管不住自己的嘴,什么都说,而这些症状或许只是自己臆想的,被医生记录在病历上,就有可能因“既往症”而被拒赔。关于既往症,我以前专门写过一篇文章,详细的可以看这篇:《它是保险公司拒赔的惯用“伎俩”,却常常被忽视!》

病历是保险理赔的重要材料,最好从走进医院那一刻起,就留意医生所写的病历。

和医生有良好的沟通则可以避免很多误会:

提前告诉医生你有商业保险,请医生在填写病历时注意措辞准确;

由意外导致的,请医生在病历本上写明意外事由;

与病情不相干的,请医生不要写特定的字眼,比如:“先天的”、“原生的”、“N年前的”、“旧病复发”。

如果确实是病历写错了,也可以找主治医生或者医院医务科协调修改病历,但病历填错会影响医生绩效,往往会受到重重阻挠,总之不是很容易,最好还是提前和医生沟通好。

如果确实是病历填错了,可以联系当时的医生或者医院修改病历,然后联系业务员或者保险公司官方客服,与保险公司沟通,说明实际情况,要求重新给出解决方案。

如果确实有不公,可以拨打“12378”保险消费维权投诉热线投诉,这个号码是银保监会专门为保险消费者开通的,处理速度很快。

除了拒赔,如果遇到保险公司拖拖拉拉,迟迟不能理赔的拖赔现象,也可以拨打这个投诉电话。

最近,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就因为理赔核定超期限的问题,实名通报了易安财险,此案也正是来源于消费者投诉。

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像此次拒赔案例中的田某,找律师,通过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很多人认为法院和保险公司是串通好的,根本告不赢。但现实大多数情况,法院是站在保险消费者这边了。

除了那些确实在保险合同上白纸黑字写明的,只能按照合同办事,否则只要你占得住理,都是有机会成功获赔的。

不过,打官司的时间会非常长,如果上诉,会拖的更久,大家还是在投保之前认认真真的做健康告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来源:大猫财经的财富号 2019-11-15 07:36)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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