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多年前网上流传着这样的一个段子,大家最恨的东西就是电视剧里插广告,然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电视剧是少多了,不过弹窗广告却替代席卷而来。

一、人民日报批弹窗广告

根据《人民日报》12月4日的报道,“弹窗广告”肆意而为,不仅影响上网者的心情和工作效率,还会带来木马植入、信息诈骗、强制消费等问题。相关部门应明确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精准执法。

如今,消费者打开电脑网页、登录手机客户端,往往会发现,一些形形色色的“弹窗”扑面而来。这些弹窗有的是信息推广,有的是商业广告,很多时候让人避之不能。弹窗是一种推广方式。有时候,弹窗广告对人们网上购物、浏览信息有一定帮助,但总体而言,弹窗泛滥就是“扰民”了。当想看的网页被遮挡、想买的商品被隐藏,这种“霸屏”的弹窗,给人的感觉往往是厌烦。

业内人士透露,多数弹窗都是推广公司与浏览器平台合作,按受众点击量收费并分成,每次点击按0.1元至0.3元的标准收取费用。一些推广公司运营的弹窗,还能实现对目标人群精准推送:你前一天浏览过某个商品或某条信息,第二天打开电脑、手机就能收到与之相关的信息、广告。这种量身定制的弹窗不仅扰民,还可能侵权,存在盗用用户信息、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

“弹窗广告”肆意而为,不仅影响上网者的心情和工作效率,还会带来木马植入、信息诈骗、强制消费等问题。治理弹窗泛滥,监管必不可少。相关部门应明确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精准执法,不能让弹窗广告想弹就弹。对恶劣弹窗给用户造成伤害和损失的问题,也应明确具体的主体责任。在这方面,不妨参照治理垃圾短信的措施来加强对弹窗广告的监管:任何实体和个人未经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弹窗广告;接收者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弹窗广告的,应当停止向其发送。

弹窗广告到底是谁的错?这个锅到底该由谁来背?

二、弹窗广告到底是谁的错?

在我们对弹窗广告口诛笔伐的时候,我们还是要冷静下来看看这件事到底是谁的错?在我们说弹窗广告扰民的时候,到底该怎么看待弹窗广告呢?

首先,广告是当前互联网产业最重要的营收方式。我们从互联网的诞生之日开始就会发现,互联网一直都是基于一个共享的理念构建起来的,共享是网络信息服务者最重要的属性,但是没有人做互联网是为了做慈善事业,但互联网的本质属性又决定了其很难赚钱,那么有没有解决的思路呢?有,这就是重构互联网模式,经过多少年的市场探索,其实“免费使用,广告变现”的模式成为互联网的底层逻辑,腾讯、阿里巴巴、百度、字节跳动都将广告营销收入摆在重要位置。中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互联网广告市场,2017年总收入达到457亿美元,比上年提高了21.9%。启信宝的数据显示,中国当前上市的广告公司都已经有了11家至多,相关企业则更多。

根据数据预测,未来几年,这一收入将以11.8%的年均复合增长率持续增长,2019年达到近600亿美元,并在2022年达到800亿美元。可以说,如果没有了互联网广告,中国互联网的绝大多数企业都不可能发展到今天的地步,更不可能实现盈利还能真正活下去,所以广告已经成为了互联网存活的根本。

其次,如果没有了广告会怎么样呢?的确,如果我们对广告进行了一刀切,那么极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就是,原先我们很多实用的很熟悉很习惯的产品几乎全部都要收费,如果不收费再加上没有广告的话,那么会出现两种可能。一种可能,大多数我们的互联网服务会越来越差,服务的产品质量会越来越低,要么逐渐没人去使用了,要么就最终推动平台破产倒闭。另一种可能,由于利润逐渐缺乏,会把大部分的互联网服务企业向着收费的方向推,最极端的情况就是大部分企业都是收费服务,大家无论做什么都要给钱。


第三,到底该怎么处理弹窗广告。最好的方法要处置弹窗广告的话,既不能一刀切的把弹窗广告给关死了,而应该把选择权交给用户,如果大家想用免费的软件,那么可以让大家却从协议的角度接受弹窗广告,让弹窗广告的行为是被允许、被监控的,如果大家不想要弹窗广告的话,也可以通过收费的形式来将这部分成本给转嫁掉,通过市场的化的模式来解决问题可能才是解决弹窗广告最合适的办法。当然,其中还有一个重点就是加强检查,那些真正有问题的违法广告一定要坚定不移地取缔,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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