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晚,千山药机发布公告,公司于11月29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事实,上市公司2015年-2018年连续4年净利润实际为负,触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相关条例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而与此同时,深交所也就千山药机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答记者问。深交所将按照“触及即适用”原则,在其中任一情形触发终止上市条件时启动终止上市程序,并依规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又一家公司将要与A股市场告别了,对于A股市场来说,优胜劣汰这是正常的事情。不过,12月3日,有专业媒体报道称,关于千山药机财务造假,触及强制退市情形,千山药机表示,目前收到的是事前告知书,公司已聘请律师团,将在适当的时间进行申辩。12月4日,千山药机证券部人士也表示,公司计划就有关行政处罚聘请专业律师团队进行申辩,但由于高管近期出差,具体的安排不便透露,以公告为准,目前公司一切运作正常。


聘请律师团进行申辩,这是千山药机的权力,市场需要尊重千山药机的这种权力。不过,在笔者看来,千山药机聘请律师团的行为或许是用错了地方。面对退市,不少上市公司都会挣扎一番,比如,有的公司抛出资产重组之类的利好,有的抛出大股东增持计划,而不久前,*ST华业面对强制退市还提出了豁免退市的申请。


上市公司面对退市时的挣扎是不难理解的,毕竟大家都不愿意退市,都还想把壳保住。然而,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在公司没有退市风险的时候,大家都把企业做好,要并购重组的早点并购重组,大股东要增持的早点进行增持,包括千山药机,也都遵纪守法,不弄虚作假,又怎么会走到退市这一地步呢?又何必还要变着花样来自救,甚至申请豁免退市,甚至还要请来律师团进行申辩呢?


进一步讲,千山药机聘请律师团申辩,能否扭转乾坤,让其摆脱退市的命运呢?笔者以为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与其聘请律师团进行无效的申辩,还不如将这笔律师费节省下来。实际上,该公司在没有出事之前,倒是很有必要聘请一个律师团来对公司的依法经营、遵纪守法把关,如今已经铸成大错,律师团也是无能为力的。


毕竟千山药机违法情形相当严重。根据证监会的认定,2015年千山药机虚构销售回款、虚减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虚增销售收入,导致2015年度利润虚增7950.53万元,占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95.76%。2016年,千山药机虚增在建工程、虚减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虚增销售收入,导致2016年虚增利润总额3.57亿元,占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60.05%。而2017年,该公司又未按规定对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履行临时报告义务。上述违法情形,不仅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而且在账务调整处理的情况下,还导致该公司2015年-2018年连续4年净利润实际为负,这同样也触及到强制退市情形。


同时触及两种强制退市情形,就象有两道紧箍咒套在了千山药机的头上。纵然千山药机聘请的律师团能言善辩,但面对千山药机违法的事实,面对退市制度的硬性规定,律师团一样也难有胜算。毕竟在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更何况近年来,管理层也一直都在强调要加大退市力度,千山药机要想从退市的泥潭里脱出来,实在是难于上青天。这不是聘请律师团所能解决的问题。如果聘请律师团就能保证公司不退市,相信所有的上市公司都会采取行为,那么也就不会有上市公司退市一说了,退市制度也会因此而形同虚设。但事实显然并非如此。


所以,在退市的问题上,千山药机有必要认清形势。虽然申辩是公司的权力,但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团是值得商榷的事情,毕竟聘请律师团对于改变公司退市的命运并没有太大的帮助,公司不如切实做好退市的善后工作。而作为投资者更不要对此抱有幻想,更要认清形势,毕竟创业板公司退市是不能重新上市的,这就要求投资者对于千山药机可能面临的退市,要有更强烈的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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