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的收藏与投资”在近几年是一个热门的话题,这几年民间收藏发展迅猛,民间收藏家号称八千万。然而,中国艺术品还没有市场化,民间收藏的很多环节却一直存在法律空白。有很多人喜爱收藏,通过各种渠道比如古玩市场、拍卖行、私人转让交换等方式四处寻宝,将喜爱的古董艺术品收入囊中。而在实际中,由于我们国家对文物的保护和监管与其他不同,所以私人收藏是存在着非常大的法律风险的。


新财富浪潮:古代艺术品收藏与投资



收藏市场难以规范,乱象丛生。众多的古玩市场、鉴定机构只有工商营业执照,交易游离在文物部门监管之外,以致于发生纠纷后打官司,也找不到相应的法律依据。今天我们就邀请钱卫清律师与大家探讨这个主题:收藏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私人收藏的法律风险。


新财富浪潮:古代艺术品收藏与投资



钱卫清,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职业四十余年。擅长重大商事争议解决、企业改制、破产清算、公司治理、文化产业资本化运作、艺术品金融法律风险防范、文物保护相关诉讼与非诉讼法律等。


钱律涉足收藏十几年,在文博领域的这十几年,接触和参与了非常多的项目,办理了很多案件。包括作为国家博物馆、军事博物馆、中国收藏家协会、文物保护基金会等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处理收藏家的权益纠纷等。被称为“中华文物法律保护功勋人物”,致力于推动古代艺术品市场标准化、法治化、金融化发展,为有效地推动中国文物法治化进程做出了突出贡献。


Q:

收藏的种类很多,可以是价值连城的文物古董,也可以是类似于邮票、明信片等小东西。古董和文物的概念有什么区别?投资艺术品市场好处是什么,前景究竟有多大?


A:



古董、古玩、文物、古代艺术品,实际上有所区别的。其中文物是有严格限定的,根据文物法,文物必须经过国家职能部门例如县级以上文物局按照相关程序标准进行认定。


但是老百姓从潘家园古玩城买的,不一定是文物,我们称之为古代艺术品,因为没有经过官方的认定。古玩偏向于把玩,古董是对遗存的出土或家传的古代艺术品的统称。


实际上,我们所说的文物艺术品,不仅仅是可移动的文物,还包括不可移动的文物。比如古村落、文化遗产遗址等,不可移动的文物也可以作为一种资源。


企业和企业家投资古代艺术品领域,获得的是多维的艺术价值、收藏价值、金融价值。与民间收藏完全不同的是企业家的战略眼光和资本实力。古代艺术品的投资最基本的好处是提高品位,艺术收藏是企业家本人品位的体现,如果企业家拥有自己的艺术馆博物馆,那么企业的文化品牌更为显著;再者艺术品的投资具有保值增值的作用并且能够参与到文化的保护和传播中来,将企业文化和中国文化有机结合。


Q:

个人能否合法持有文物?个人能否交易文物?这两个问题,应该是一直困扰民间收藏者的问题,文物不像其他商品,有可能是祖上留传下来的,但并不知道它值不值钱,只是做为一个有家族特色的物品一直保留着。民间文物流通市场同样也存在很多问题,希望您对此分析一下。


A:



现实中存在误区是很多人认为凡是出土出水的都属于国家,这并没有真正理解国家的文物保护法。在文物法中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五个方式获得文物:依法继承、买卖、赠送、互换、合法的场所购买,并且个人和企业都可以合法持有文物。


只要不是涉案的,不是盗墓、盗窃、走私,不是国家限定交易的文物,是可以进行市场运作的。其中,私人文物交易可以依法用交换、买卖、转让所有权的方式来以物换物、换钱、抵债,接受监管部门对其交易物品的等级、来源合法性进行监管;而文物的商业经营则是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业主体,不仅接受文物等级、来源合法的监管,还接受工商、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登记、审批等监管。


Q:

企业与企业家如何迎接新的机会与挑战?如何成为一个收藏家?


A:



要成为真正的收藏家,收藏者自身要积极转变思想,主动适应市场发展潮流,做到真正的文物保护和经营。


(一)从本体保护到文化、市场价值认可


收藏者收藏古董艺术品,除了喜爱与对艺术品本体的物理保护,更应该挖掘艺术品的历史文化价值和社会认同,从而接受是市场的检验。


(二)收藏模式的多元化和现代化


市场在发展,科技在发展,文物的交易买卖不仅仅是所有权的交换,其实交易的方式应该有更多元的市场化操作。


(三)收藏的全球化融合


全球市场认同是文物市场价值最大范围的认同,国内文物与世界文物在文化价值领域的平等交流,提升国内文物的价值,是实现文物市场经营话语权的基础。


(四)收藏界的产业联合


文物经营不仅仅是收藏者个体之间的互换交易,而是以文物为核心的市场化,多元经营以实现价值增长,追求经营与文物本体的脱离。这需要市场运营、法律风控、物流仓储、流转监管等各方的合作,真正形成以文物为基础的产业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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