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科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的公告

永赢科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简称:永赢科技驱动A,代码:008919;C类基金份额简称:永赢科技驱动C,代码:008920)已于2020年2月12日结束募集。截至2020年2月12日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已超过《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科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规模上限的公告》(以下简称“募集规模上限公告”)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规模上限8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间利息,A类份额和C 类份额合并计算)。

根据募集规模上限公告的有关规定,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2020年2月12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本基金2020年2月12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82.118683%。

认购申请确认比例=80亿元人民币/2020年2月12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

2020年2月12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2020年2月12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投资者2020年2月12日有多笔认购的,适用费率按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单独计算。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认购份额的计算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其他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0年1月15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永赢科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永赢科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永赢科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永赢科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3日



永赢科技驱动混合A(008919)

永赢科技驱动混合C(00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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