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税漫,小陈税务08,税政第一线,中国政府网,国家税务总局

2月21日,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发布《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介绍,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免、减、缓三项措施。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

1、湖北省外中小微企业,2-6月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全部免征;

2、湖北省外大型企业,2-4月的上述费用减半征收

3、湖北省内所有企业,2-6月的上述费用全部减免。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大型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附录:中小微企业与大型企业如何区分?

答:根据政策所述,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那该如何去判定企业所属的类型呢?

主要根据以下2个标准:

a.就业人数。不同行业的就业人数标准不完全一样,有的是20人,有的是10人,有的是30人多一点。

b.营业收入。这是很重要的标准,营业收入有100万、200万、300万、500万、1000万,行业不一样,标准是不一样的。主要是按照这样一些标准划分的。

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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