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张焕昀)近期,“新基建”的关注度在迅速提高。日前,融通基金权益投资总监邹曦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新基建“新”在内涵,而非外在形式。
早在2016年初,邹曦就在融通行业景气基金2015年年报中,基于个人理解对“新基建”进行了明确定义,其后一直尝试进行相关研究与投资实践。与市场普遍认识不同,邹曦一直认为,新基建的本质内涵在于有助于发挥一个国家在特定历史阶段的比较优势,新基建的“新”,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具有不同的内容。当前阶段,通过改革土地管理体制,加速推进中心城市化释放出来的巨大的土地红利,正是中国最大的比较优势。凡是有利于中心城市化的基础设施建设,都可称为新基建,而不必拘泥于投资领域等外在形式。
新基建“新”在内涵 而非外在形式
邹曦指出,从外在形式来看,当前阶段的新基建主要体现为新的投资领域和新的投融资机制。新基建的投资领域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促进消费的基建投资、新兴产业的基础设施和民生补课的基建投资。
首先,轨道交通有利于人口聚集和城市化程度提升,精准扶贫能够降低贫富差距,这都能对消费有促进作用。其次,特高压电网的建设能有效调度区域电力均衡,提升对光伏、风能等新能源发电的消纳,能够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充电桩站的建设,能够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5G网络的建设,能够促进新一代物联网的发展;IDC等IaaS层面的建设能够促进云计算产业的发展。第三,环保、地下管廊、海绵城市的建设,能够补足短板,改善民生。新的投融资机制也是新基建的重要内容,PPP、专项建设债等方式通过政府资金引导有效调动社会资本,虽然过去几年实践过程中遇到问题,但是正在妥善改进,中长期将有助于投融资效率的提升。
“从本质内涵来看,新基建应当顺应中长期的产业趋势,有助于发挥中国在特定历史阶段的比较优势。”邹曦认为,新基建的实践,应当抓住新基建的本质内涵,尊重历史,与时俱进,以此为出发点界定其外在形式。“新”的要点在于新的本质内涵,而非新的外在形式。应当认识到,新基建不仅限于新兴产业相关的基础设施,合理安排适当的“铁公基”建设,同样属于新基建的范畴,否则就容易陷入“刻舟求剑”的误区。为此,有必要深入辨析中国当前阶段的比较优势。
中心城市化释放土地红利是当前中国经济的比较优势
邹曦表示,“中心城市化”已经成为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城市化发展的主要模式。大力发展具有强大的产业积聚和消费升级效应的中心城市,有助于提升中国中长期的经济增长潜力,同时将释放出巨大的土地红利,形成中国当前阶段最主要的比较优势。
对于“中心城市化的布局模式”,邹曦指出,借鉴发达国家城市化发展的进程和模式,可以推断中国将形成人口密集的众多中心城市。中国中心城市化的布局模式将结合美国和日本的特点。预计中国将形成单个人口超过1亿的三大都市圈(北京、上海、广深),单个人口超过2000万的区域中心城市7-8个左右,单个人口超过1000万的省域中心城市20个左右。未来中心城市将聚集中国40%以上的人口,中心城市的布局和人口聚集程度将对中国城市经济发展的形态,包括交通、居住、服务业态等产生重大影响。
邹曦指出,中心城市化的抓手在于,从中国城乡二元体制发展的过程来看,中心城市化应当立足于实现中低端收入人群的深度城市化。由于户籍制度、生活成本等条件的制约,中心城市的常住人口的生活状态不均衡。要提升中低端收入人群的深度城市化,一方面需要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另一方面需要有效降低生活成本尤其是居住成本。
城市经济的发展,核心在于土地供应。中国现行的土地管理体制具有条块分割的特点:一方面,土地性质进行了严格限定,其用途转换受到各种约束;另一方面,土地供需结构形成了区域之间的不均衡,级差地租难以有效转化。
邹曦表示,从政策层面来看,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在有效推进。他认为,依托中心城市化进程改革土地管理体制,通过耕地跨省置换、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流转等改革措施实现土地在性质和空间方面的转换,将释放出巨大的土地红利,为中心城市的发展提供持续的资源支持。首先,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有助于改善土地供需结构的错配,实现充分的城市化。其次,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有助于提高中低收入人群的财产性收入,提升“人的城市化”。一方面,增加中心城市的土地供应,可以有效控制房价处于合理水平,降低生活成本,有利于中低收入人群在中心城市定居;另一方面,农村人口转入城市定居过程中,其原本拥有的土地资产通过合理机制转换为有关的资产,将降低中低收入人群在中心城市定居的门槛。
“通过改革土地管理体制加速推进中心城市化而释放出的土地红利,其体量足以保证中国经济维持相当长一段时间的中速增长。毫无疑问,这就是中国当前阶段最主要的比较优势。”邹曦指出。
中心城市化是新基建的总纲
在邹曦看来,当前提到新基建,往往会加上前缀,即“科技新基建”,其隐含逻辑在于通过新兴产业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高端制造业和消费产业的发展,发挥中国当前阶段的部分比较优势——工程师红利和消费红利。
邹曦认为,从现实可操作性出发,应当把提升中心城市化作为新基建的主要导向,通过土地管理体制改革逐步释放隐藏的土地红利,以此促进工程师红利和消费红利的实现,在需求端逆周期调节的同时,从供给端提升中国中长期增长潜力,实现中国经济的再次腾飞。无论何种形式的基础设施建设,只要有利于中心城市化,有利于释放土地红利,就是当之无愧的新基建,而且是新基建的总纲。
邹曦指出,目前阶段,工程师红利和消费红利确实是中国重要的比较优势。与此同时,还应当清醒地认识到,通过新基建促进工程师红利与消费红利的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实际上,有必要辨析工程师红利和消费红利释放的制约条件,以把握相关新基建的合理进度,以免形成新形态的过剩产能。首先,有助于释放工程师红利的高端制造业,本身就具有很强的系统性,需要整体产业链的技术进步的支持。其次,有助于释放消费红利的新形态消费,与消费供给和人口分布结构有很强的相关性。目前在一二线城市人群中各种新形态消费,包括电商、教育等,供给充足,渗透率很高,可以提升的空间相对有限;基数更大的三四线城市人群则已经具备了较强的消费能力,但是新形态消费的供给严重不足,渗透率很低,存在可以提升的空间,通过新基建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三四线城市的新形态消费供给。
邹曦认为,加大相关基础设施投资以释放工程师红利和消费红利的制约条件,以产业经济学的原理进行分析,是典型的边际报酬递减规律的体现。要实现有效的突破,从边际报酬递减转向边际报酬递增,一方面要靠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进步。另一方面则要靠改变劳动力供给曲线和消费需求曲线,在其中中心城市化能发挥巨大的促进作用。所以说,中心城市化才是新基建的总纲。
邹曦指出,基于中国实现中心城市化的布局模式和核心抓手,可以推导设想与中心城市化相关的新基建的外在形式,其中值得重点突出的包括以下内容。首先,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建设。要以中心城市为枢纽,通过城轨、轻轨和地铁等交通设施形成一小时轨道交通生活圈,中心城市之间则要密集加强高速铁路的轨道交通联系,这样才能适应人口密度高且数量众多的中心城市的要求。其次,大力发展安居房建设。要在中心城市周边地区,轨道交通生活圈之内,密集建设安居房,以承接和满足中低收入人群定居的需求。第三,大力发展教育、医疗、环保等民生工程。城市生活不仅仅只有工作、居住和出行,配套的民生工程必须完善,才能真正提升生活品质,尤其是加强教育配套设施的建设,才有可能使得安居房真正全面满足城市居民的居住需求。
邹曦认为,只要牢牢把握住中心城市化这个总纲,以此为主要评判标准大力推动新基建投资,相信一定可以达到“穿老鞋,走新路”效果,为中国经济的再次腾飞奠定扎实的基础。
作者:张焕昀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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