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8日,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金刚石公司”)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2020 年 1 月 18 日,豫金刚石公司披露《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业绩预告》,预计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为 6,743.80 万元至 9,634.00 万元。2 月 29 日,豫金刚石公司披露《郑州华晶金刚石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快报》,预计 2019 年度净利润为 8,040.34 万元。4
月 3 日,豫金刚石公司披露《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将 2019 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 515, 149.70 万元。豫金刚石公司对同一事项信息披露前后存在重大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姚招良律师团队认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有望索赔:

在2020年4月4日之前买入豫金刚石(300064),并在2020年4月4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准备以下索赔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明细对账单》;

您可以到访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递交证据材料给姚招良律师团队,异地投资者也可以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法律不保护权利的睡眠者”,“不告不究”是国内证券民事索赔的惯例。当前民事赔偿诉讼已成为维护股民正当权益的一种救济手段切勿在沉默、观望和不作为中错过诉讼时效,而白白丧失索赔损失的权利!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姚招良律师团队多年来专注于代理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帮助众多投资者成功获得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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