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一

1、劳务派遣,派的是“人”,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人力资源外包,包的是“人力资源部门职能”。

比如1:

我公司没有保安,找保安公司派来了10个保安,按月支付保安公司费用。以上属于劳务派遣。

比如2:

我公司由于刚刚成立,没有财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因此请了一家公司帮着代发工资、代缴社保和公积金以及代理招聘员工。以上属于人力资源外包。

提醒二

二者在开票税目上不一样:

(一)劳务派遣

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

(二)人力资源外包

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久思财税思思老师温馨提醒:作为财务,老板不懂税法却拼命想要少交税,

税负太重的锅常常甩向财务,如何破局?请参考“久思财税”《企业节税技巧及合同票据税务风险控制》更多财税问题可互动交流。

提醒三

二者适用的增值税政策不一样:

1、财税(2016)47号文第一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以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以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收取的价款,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作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案例一

我刚接手一家代缴社保代发工资的人力资源公司是差额纳税,它是一般纳税人,我这个月怎么做账和算税啊?比如:4月份我们公司取得委托方甲支付的全部款项100万,其中80万是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20万的差额才是服务费。

答复:

由于你公司选择的是简易计税,因此征收率5%。

按照差额计税来计算4月份应纳增值税=(100-80)/(1+5%)x5%=0.95万元

第一步处理:收到客户甲公司100万元收入

借:银行存款 10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95.24万元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4.76万元

第二步处理:代客户甲公司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工资和代缴五险一金80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76.19万元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81万元

贷:银行存款 80万元

正好增值税=4.76-3.81=0.95万元

关于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涉税提醒

1. 对于差额征收增值税的,会计上要全额确认收入,不能按照差额来做收入,只是增值税的最终计算和缴纳是按照差额后的销售额。

2. 若是纳税人只将差额部分计入开具上的收入,会造成纳税人的营业收入减少,不真实了。

3.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必须实行差额征税,这不是可选择或者不可选择的问题,差额征税是唯一选择,也就是称为天然差额。

4.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不得全额开具专用发票,只能就收取的服务费部分开具专票,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发放或者缴纳的款项不得开具专票。

5. 只有当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纳税人只收取服务费,不提供代付代缴业务的时候,其收取的服务费可以全额开具专用发票。

6.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文件中,将“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由“人力资源服务”调整至“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案例二

济南甲劳务派遣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2019年7月份收到客户105000元,其中属于代发的工资薪金、代缴的社保、公积金等支出84000元。

1、收到客户105000元

借:应收账款 10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000

2、代发的工资薪金、代缴的社保、公积金等支出84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4000

贷:银行存款 84000

提醒:

1、当月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1+5%)*5%

2、开票时用开票系统“差额开票”开具发票,分别录入含税销售额和扣除额,开票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发票打出后在备注栏显示“差额纳税:***.**元”。

3、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管理费部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可认证抵扣。

来源:税库山东

*本文久思财税思思老师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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