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研》沪深资本组 芷露/研究员 映蔚 洪力/编审
2019年12月3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授予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银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B类独立主承销业务的资格。厦门银行迎来“高光时刻”,据此正式成为具备投行业务资格的城商行,能够在福建省范围内独立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
“殊荣”背后,厦门银行或“荆棘丛生”。2019年,其营收增速下滑,且其营收增速连续3年落后于同行均值。其中,近年来,厦门银行的利息净收入“开倒车”,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速坐“过山车”。而历史上,厦门银行曾向“老赖”放贷,且其因风控漏洞而频频遭处罚,厦门银行信审风控或存诸多问题待解。
一、营业收入增速下滑,连续三年低于同行平均水平
据安永发布的《中国上市银行2019年回顾及未来展望》数据,从2017年度至2019年度的增长趋势来看,不同类型的上市银行的营业收入增速在经历了2017年度的低点后,2018年度均出现较大回升。2019年,城商行的营业收入增速保持稳定或进一步上升。
但作为注册地及总行均坐落在福建省厦门市的城商行,厦门银行2019年的营业收入增速下滑。
据签署日期为2020年9月15日的招股书(以下简称“招股书”)及年报,2015-2019年,厦门银行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2.15亿元、36.18亿、36.86亿元、41.86亿元、45.09亿元,2016-2019年分别同比增长12.54%、1.88%、13.57%、7.73%。
不仅如此,厦门银行营收增速“落后”于同行。
而据招股书,厦门银行的同行业可比银行共计13家,为国内A股上市城商行。
招股书显示,厦门银行的同行业可比银行分别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银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银行”)。
据上述13家上市城商行年报,2017-2019年,南京银行的营收同比增速分别为-6.68%、10.33%、18.38%;宁波银行的营收同比增速分别为7.06%、14.28%、21.26%;北京银行的营收同比增速分别为6.1%、10.2%、13.77%;江苏银行的营收同比增速分别为7.58%、4.09%、27.68%;贵阳银行的营收同比增速分别为22.82%、1.35%、16%;杭州银行的营收同比增速分别为2.83%、20.77%、25.53%;上海银行的营收增速分别为-3.72%、32.49%、13.47%;成都银行的营收同比增速分别为11.99%、20.05%、9.79%;郑州银行的营收同比增速分别为2.32%、9.01%、20.88%;长沙银行的营收同比增速分别为20.79%、14.95%、22.07%;青岛银行的营收同比增速分别为-7.25%、32.04%、30.44%;西安银行的营收同比增速分别为9.04%、21.31%、14.55%;苏州银行的营收同比增速分别为-1.55%、12.16%、21.8%。
即2017-2019年,国内上市城商行营业收入同比增速的平均值分别为5.49%、15.62%、19.66%。而同期,厦门银行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别为1.88%、13.57%、7.73%。
可见,厦门银行的营业收入增速已连续三年低于国内上市城商行的平均水平,令人唏嘘。而且其利息净收入近年来的表现,同样值得关注。
二、利息净收入连续两年“开倒车”,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坐“过山车”
近两年,厦门银行的利息净收入均呈负增长,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表现也不“给力”。
据招股书及年报,2016-2019年,厦门银行的利息净收入分别为34.59亿元、42.25亿元、41.57亿元、33.83亿元,2017-2019年分别同比增长22.14%、-1.59%、-18.63%。
2019年,厦门银行的利息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75.03%。
也就是说,利息净收入为厦门银行营业收入的最主要来源,2017-2019年,厦门银行的利息净收入逐年下滑,且在2018-2019年出现负增长。
需要指出的是,厦门银行利息净收入不仅负增长,其增速还落后于同行业可比银行。
2019年,厦门银行的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18.63%。而同期,国内上市城商行中,11家银行利息净收入保持增长,2家银行利息净收入呈负增长。
据国内上市城商行披露的2019年年报,2019年,南京银行的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0.87%;宁波银行的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2.32%;北京银行的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8.84%;江苏银行的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0.35%;贵阳银行的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9.24%;杭州银行的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11.58%;上海银行的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1.28%;成都银行的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6.69%;郑州银行的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35.25%;长沙银行的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为6.3%;青岛银行的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53.36%;西安银行的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10.13%;苏州银行的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8%。
与此同时,作为非利息收入主要来源之一,厦门银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的增速,双双坐“过山车”。
据招股书,厦门银行非利息收入包括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净收益、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汇兑收益(损失)、其他业务收入、资产处置损益。
其中,2019年,厦门银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占其非利息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11%、79.79%,是厦门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而招股书及年报,2015-2019年,厦门银行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1.57亿元、3.09亿元、2.98亿元、2.91亿元、3.28亿元,2016-2019年分别同比增长96.72%、-3.82%、-2.08%、12.5%。
2015-2019年,厦门银行的投资净收益分别为2亿元、4.19亿元、-4.3亿元、-16.07亿元、8.99亿元,2016-2019年,投资净收益分别同比增长108.87%、-202.72%、-273.61%、155.91%。
三、向“老赖”和有违约“前科”客户放贷,风控存漏洞频收“罚单”
《金证研》沪深资本组研究发现,厦门银行曾多次授信放贷给有“前科”的公司。
据(2017)闽05民初1214号文件,2016年12月29日,福建金迈王鞋服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迈王”)与厦门银行泉州分行签订了授信额度为810万元的《授信额度协议》。2016年12月30日,金迈王向厦门银行泉州分行申请借款810万元。
而早在与厦门银行签订借款协议前,金迈王因拒不支付货款而成为“老赖”。
据(2016)浙0324执1135号文件,2016年6月1日,金迈王被判决支付原告浙江路遥鞋业有限公司货款27.59万元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而后金迈王因全部未履行,被浙江省永嘉县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且据最高法院公开信息,金迈王存在6条失信记录。
此外,厦门银行还向曾多次因拖欠货款而被告上法庭的莆田市永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莆田永德”)放贷,其信审风控或存“放水”嫌疑。
据(2017)闽03民初78号文件,2015年7月8日,莆田永德与厦门银行莆田分行签订了授信额度为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协议》。2016年7月11日,莆田永德向厦门银行莆田分行出具《借款业务申请书》,约定借款1,000万元。2016年7月12日,莆田永德再次向厦门银行莆田分行出具《借款业务申请书》,约定借款2,000万元。
然而在此之前,莆田永德曾多次因拖欠货款而被告上法庭。
据(2015)城民初字第1103号文件,被告莆田永德曾于2013年4月27日至2014年8月18日,与原告莆田鞋乐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鞋乐鞋材”)存在买卖热熔胶、化学片等鞋材往来。2015年3月23日,被告莆田永德因拒绝支付原告鞋乐鞋材总额为19.86万元的货款而被告上法庭。
据(2016)闽0302民初3622号文件,截至2015年5月,被告莆田永德拖欠原告荔城区佳顺鞋材有限公司货款合计18.54万元人民币,最终被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判决莆田永德支付原告货款18.54万元。
据(2015)晋民初字第12111号文件,2015年11月26日,被告莆田永德因拖欠原告晋江市恒顺皮革工艺有限公司19.41万元货款,而被告上了法庭。
值得一提的是,厦门银行另一借款人重庆和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信实业”)在向厦门银行申请借款前,曾作为担保人而被拍卖、变卖房产。
据(2015)中区法民特字第00053号文件,2013年10月28日,厦门银行重庆分行与重庆万众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众工贸”)签订了授信额度为5,160万元的《授信额度协议》。同日,和信实业与厦门银行重庆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和信实业以其所有的位于重庆市渝中区华一路1号的多处房产,为万众工贸向厦门银行重庆分行申请的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2013年11月20日,万众工贸向厦门银行重庆分行提交《借款业务申请书》,载明申请借款1,000万元。其后,万众工贸又分别在2014年5月22日、2014年5月23日向厦门银行重庆分行申请合计金额为5,000万元、8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
然而,万众工贸在借款到期后并未能及时还本付息。截至2015年5月11日,万众工贸尚欠厦门银行重庆分行借款本金3,859.78万元。
由此可见,因万众工贸未能及时还本付息,和信实业或成了“冤大头”。
2015年5月11日,厦门银行重庆分行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和信实业位于重庆市渝中区华一路1号的多处房产。
“蹊跷”的是,4个月后,厦门银行又与和信实业签订了借款合同,并向其发放了贷款。
据(2017)渝01民初886号文件,2015年9月11日,厦门银行重庆分行与和信实业签订了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的《借款合同》。2015年9月25日,厦门银行重庆分行向和信实业发放3,000万元的借款。
而借款合同到期后,和信实业未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构成严重违约。
也就是说,担保方与被担保方双双出现了信贷违约,令人唏嘘。且厦门银行却“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其信审风控或存“缺失”。
除此之外,厦门银行还曾多次因信审问题,而遭到银监会的行政处罚。
据厦银监罚[2015]12号文件,2015年9月7日,厦门银行因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和控制;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信贷制度,对授
信项目的技术、市场、财务等方面可行性进行充分评审,导致贷款资金的发放偏离客户的有效真实需求,而被银监会厦门监管局罚款40万元。
据渝银监罚[2015]158号文件,2015年9月30日,厦门银行重庆分行因违规发放贷款、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违规以贷开票吸存等事项,被银监会重庆监管局处以70万元的罚款。
据闽银监罚决字[2016]5号文件,2016年6月24日,厦门银行福州福清支行因“以贷转存、虚增存款”事项被银监会福建监管局处以30万元罚款。
据厦银监罚决字[2017]4号文件,2017年5月22日,厦门银行在办理存款质押业务时,因贷前调查不详尽、贷款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而被银监会厦门监管局处以70万元罚款。
据闽银监罚决字[2018]13号文件,2018年6月5日,厦门银行福州分行因项目投资总额调查不到位、项目已融资情况调查不尽职、项目销售回笼款返投情况调查不尽职等问题,被银监会福建监管局罚款50万元。
问题远未结束,2020年初以来,国内批发零售业销售额累计增速下滑,且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政策趋严。
据招股书,按国家统计局的行业分类标准划分企业贷款及垫款,2019年,厦门银行的企业贷款及垫款总额为611.21亿元。其中,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的企业贷款及垫款余额分别为116.43亿元、147.52亿元、119.23亿元,占企业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05%、24.14%、19.51%。上述三类贷款余额合计占企业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为62.69%。
可见,厦门银行的企业贷款及垫款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和房地产业。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第1、2季度,国内限额以上超市零售额累计增长分别为1.9%、3.8%;限额以上百货店零售额累计增长分别为-34.9%、-23.6%;限额以上专业店零售额累计增长分别为-24.7%、-14.1%;限额以上专卖店零售额累计增长分别为-28.7%、-14.4%。
据银保监发[2019]52号文件,中国银保监会在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银行机构应落实“房住不炒”的定位,严格执行房地产金融监管的要求,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作为厦门银行企业贷款及垫款主要的行业之一,风险防控或越趋严格,厦门银行内部的风控信审管理如何?尚未可知。
频频向存在违约“黑历史”的公司放贷,或暴露了厦门银行在信审风控上的漏洞,而未来此类问题是否重演?《金证研》沪深资本组将持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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