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17日证监许可【2020】181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原定募集期限为2020年9月21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止。

根据统计,截止2020年9月21日日终,本基金的认购申请总金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已超过50亿人民币。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按照《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规模上限的公告》的约定,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即,基金管理人将对2020年9月21日的认购申请采取末日比例确认,即对2020年9月21日的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并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自2020年9月22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投资者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O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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