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退市制度的重要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10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提出要“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10月30日,证监会召开党委会和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提出“以注册制和退市制度改革为抓手,带动发行承销、交易、持续监管、投资者保护等各环节关键制度创新,全面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

10月31日,金融委召开专题会议表示,增强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而11月2日的深改委会议不仅通过了《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同时表示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严格退市监管,完善常态化退出机制。

而在这些重磅会议频频提及退市制度的同时,11月3日公布的《中央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也即“十四五”规划),在涉及资本市场事项时,同样也明确提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这意味着“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被写进了“十四五”规划里。退市制度的重要性得到明显的提升。

退市制度得以重视,这对于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显然是一件好事。毕竟目前A股市场的垃圾股与问题股太多,这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同时也造就了A股市场的投机炒作之风。所以,重视退市制度,让更多的垃圾公司退市,不仅有利于净化A股市场的投资环境,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而且也有利于培养投资者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的投资理念。

就目前A股市场的现状来看,退市制度确实有进一步发挥作用的空间。毕竟退市制度一直都是A股市场的一项“点缀”制度,退市制度推出20年来,A股市场的退市公司其实很少很少。虽然近年来,退市制度加大了执行力度,但与每年300家甚至400家的新上市公司相比,每年20几家公司退市的数量显然是不够的,这也导致了A股市场的臃肿,目前A股上市公司数量已超过4000家,一大批的公司基本上处于边缘化的境地。所以,A股市场确实有必要加大退市的力度,将一大批的垃圾公司与问题公司淘汰出A股市场。相信这也就是高层提出“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 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的重要原因。

要“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关键是要做到三点。第一点,是要强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退市,让财务造假公司直接退市。对于这一点,目前可以说已经是市场之所指。一方面是管理层以及高层一再强调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对财务造假公司要予以严厉打击,另一方面在财务造假公司退市方面却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并没有对财务造假公司下重手。因此,这样的退市制度必须予以完善,必须让财务造假公司直接退市。

第二点就是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让更多的垃圾公司退出市场。在退市公司数量上,可以实行硬性指标。即把退市公司数量与新上市公司数量挂钩。规定每年退市公司数量不得低于新上市公司数量的一半。对于通过各种退市渠道仍然达不到数量标准的,可采取末尾淘汰制,将垃圾公司一批一批扫地出门。

第三点,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就是要解决退市环节中赔偿投资者的问题。现在的退市制度之所以不健全,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退市制度并没有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甚至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退市,投资者买单。要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就必须解决赔偿投资者损失的问题。对于那些欺诈发行退市、财务造假退市,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造成的退市等,都必须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而不是由投资者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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