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辽宁国资委旗下的重点国企,深陷债务危机的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1月中旬发布公告称,集团已构成债务违约金额合计65亿元,逾期利息金额合计1.44亿元。而在几天前,已有债权人正式对华晨汽车提起破产重整申请。

华晨违约一事引起了金融机构的强烈不满,有多家机构在指责华晨有恶意逃废债嫌疑,其债务违约前后持续转移高价值资产,并将旗下上市公司的注册地从上海改到辽宁。

目前来看,华晨存续债券尚有140多亿元,不仅牵连到国开证券、招商证券等承销商,且也拖累了华泰资管旗下公募基金。有受访对象表示,对破产的现金清偿率非常悲观。

华晨集团65亿元债务违约债权人向法院提请破产重整

每近年底,往往都是债市风险的高发时间节点,2020年也不意外。只不过相比2018、2019年主要以民企集中爆雷现象不同的是,今年频发的违约主体却以大型国企和校企为主,如紫光集团、盐湖工业、华晨集团、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等,他们负债规模普遍极大,有的甚至在千亿以上,做为信用评级为AAA级的债务人,他们债务出现违约让本就小心翼翼的信用债投资者顿感“吃不消”。

10月23日,华晨集团发行的17华汽05正式宣告违约。11月16日,华晨集团公告称,已构成债务违约金额合计65亿元。20日,华晨正式启动破产。需要说明的是,华晨集团曾是辽宁省最大的国企,其旗下有金杯汽车(600609.SH)、申华控股(600653.SH)、新晨动力(01114.HK)等多家上市公司,此前的债券资质评级长期为AAA。

附图华晨宣布破产后,由于债务可能被豁免,金杯汽车等旗下公司股价却大涨

华创证券周冠南团队评论称,华晨是市场上第6家外部评级AAA主体的实质违约,“大型国企的背景,以及合并报表中较好的盈利表现”,让市场对其债务违约感到非常意外。“未来,高等级主体累计违约继续上升仍会是大概率事件。”尤其是近期AAA主体违约频发,市场对大规模主体形成一致担忧的情绪,提高了这些主体的再融资难度,加剧融资方的债务压力。

一石激起千层浪,华晨集团在正式宣布破产重整后,又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11月22日晚间,金杯汽车(600609)和申华控股(600653)双双发布公告称,华晨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送达的《关于对华晨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同时,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警示函主要内容显示,经查,华晨集团作为在上交所公开发行债券发行人,存在以下事项:发行人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发生未能清偿到期信托计划、债券计划及银行贷款违约情况;成立债委会情况;涉及重大诉讼事项。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事项。对此,华晨集团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该重大事项对债券偿付的影响进行公告。

警示函指出,华晨集团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辽宁监管局决定对华晨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调查通知书》显示,因华晨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华晨集团立案调查。

据华晨集团官网介绍,公司是隶属于辽宁省国资委的重点国有企业,总部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目前,公司在辽宁、四川和重庆建有6家整车生产企业,2家发动机生产企业和多家零部件生产企业;拥有4家上市公司,分别是华晨中国、申华控股、金杯汽车和新晨动力,还有160余家全资、控股和参股公司。

目前,华晨集团旗下有中华、华颂、金杯三大自主品牌,及华晨雷诺和华晨宝马两大合资品牌,产品覆盖乘用车、商用车领域。不过,这家有着近20年历史、总资产近2000亿元的重点地方国有企业,如今正深陷债务危机之中。

11月2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了《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称,华晨集团存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具备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但同时集团具有挽救的价值和可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实际上,在辽宁中院正式披露上述裁定书前,华晨集团就因债务违约引发热议。

10月23日,华晨集团就因未能按期兑付规模10亿元的私募债券“17华汽05”,而发生实质性的违约。随后华晨集团主体信用等级多次被降,大公国际和东方金诚最终将其信用评级从最初的AAA级一路调低至CCC级。

11月16日,华晨集团公告称,目前,华晨集团已构成债务违约金额合计65亿元,逾期利息金额合计1.44亿元。因企业资金紧张,续作授信审批未完成,造成无法偿还。

11月22日晚间,金杯汽车和申华控股均表示,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系针对华晨集团的调查,与公司无关,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受到影响。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11月23日,华晨汽车在港交所公告,控股股东华晨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通知。根据该通知,中国证监会已就华晨集团涉嫌违反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对华晨集团展开调查。此外,华晨集团亦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有关华晨集团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若干重大事项对其债券偿付的影响进行公告的警示函。

股价方面,截至11.23日中午11点半,华晨中国(01114.HK)报7.31港元,下跌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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