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阅湖北荆门YF事件处理结果心得感悟:对待债务人,不要用错误去纠正他们的错误曾几时何起,湖北荆门YF公司,一个四线城市的创业新星,一个打造能量磁场的创业平台,在企面临经济危机时刻,YF的家人选择了用自己觉得正确的方式,历经四年,尘埃落地,这就是我们渴望的结果吗,更有部分为老不尊者打着维护家人权益的口号,组织大部分正直的家人把大家带入了一个沼泽的泥潭,在这个过程中,多次向这群正直的家人收取所谓的维权费来掩盖不可告人的卑劣行径,时至今日,尔等的一切行为在结果面前都将成为谎言,尔等是YF这个大家庭全体家人的Z人,尔等必将成为全体YF家人的耻辱。业对于所有负债者来说,都是不幸的,而更为不幸的是,我们在用错误的方法纠正他们错误。得到的,肯定是更大的错误。

首先声明:
对于恶意骗贷者来说,他们的错误不是客观的,是带主观意识的,所以,他们所犯的不是错误,而是犯罪!

那么,对于大部分债务人来说,负债不是故意,不还债更不是故意。俗话说:有头发,没人愿意做秃子。如果他们有偿还的能力,或者偿还意愿,谁愿意被人逼的走投无路,谁愿意被人指指点点,谁愿意背着“老赖”的骂名,一辈子抬不起头?所以,对于债务人,尤其是没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来说,他们的错误,是可以被原谅的,他们的错误是可以被包容的。我们坚决不能用错误的方法,去纠正他们的错误!那么,我们纠正他们的错误,有哪些方法是错误的呢?对待他们的错误,我们又该怎么纠正呢?接下来就来探讨这两个问题!~1~他们究竟错在哪儿?(1) 错在不该有梦想?有人说,你有梦想,但是别借钱啊,量力而出啊?什么叫梦想?不就是自己没有,需要通过种种手段和奋斗才能达到的吗?就像你出借,不就是想挣几个利息吗?但是最起码,他们为国家交了税,提供了工作岗位,为社会进步做出了贡献。如果他们不是怀揣梦想,那就不会负债,更不会成为你们今天嘲讽的对象!(2) 错在没有风控意识?很多人说,债务人拿着借来的钱,不当钱。反正是借来的,生意成败有人买单,不心疼,没有风控意识!这简直是混账逻辑!不管是消费借贷,还是创业借贷。没有一个人不对自己的承担能力做出评估,更没有一个人愿意失败!更没有一个人甘愿背着“老赖”的骂名!人人都想成功,人人都想过正常的生活!恶意揣摩别人的心思,是极不道德的行为。其实就像你出借,你明知道他们是因为没钱才来借的,当然有钱的谁会去借钱?既然没钱借钱,那就很有可能还不上,但是你在知道有风险的情况下还出借给他们,这就说明你默认了这种风险,或者就是在赌自己的内心,你以为他们不会输。所以,要说风控意识,债务双方都极度缺失!(3) 错在没有承担债务的态度?很多人说,债务人一旦还不上钱,就躲避,电话拉黑,居住地址变更等,反正就是找不到债务人!他们就是没承担债务的态度,没诚信!01 首先,他们这么做,有一个共同理由:那就是原来地方待不下去了。很大概率上就是因为暴力催收。言语攻击,肢体冲突,威胁,泼油漆,拉横幅,贴海报!你把啊、他们的路全都堵死了,唯一的选择就是:逃!02 其次,能跑路的债务人,基本上就是置于死地而后生。在一个没有压抑空气的环境里,更加有利于重来!03 最后,如果没有被逼到一无所有的地步,你有什么资格谈“诚信”二字?没有钱,没有偿还能力,诚信,责任。债务人会被被债权人糟蹋的体无完肤!犯错误是难以避免的事情。面对错误的发生,是否勇于改正,是态度问题;是否善于改正,则是水平问题。~2~错误的纠正错误的方法无力偿还→穷追猛打→限制发展→无力偿还这就是一个死循环,我们就是在用错误的方法来纠正他们的错误,那么最后的结果就是情况更加恶化,更加无力偿还,造成更多的社会矛盾,诚信越来越缺失!我们对待债务人,要做到惩前毖后,决不能矫枉过正。我们是要帮助他们正确面对,提高他们的偿还能力,而不是处处挤压,将他们逼入墙角,甚至剥夺了他们创造财富和价值的能力。在改正错误的过程中,用一种错误代替另外一种错误,用新的错误代替旧的错误的情况屡见不鲜。债权人步步紧逼,穷追猛打,最后被逼无奈,只能跑路。对簿公堂,处处限制,只会大大降低他们的创造能力。被纳入失信名单,不说借贷,就连办理营业执照,担任企业法人或者高管,都受法律限制。对于巨额债务来说,打工可能几辈子都还不完。很多公司,甚至连招聘普通员工都要他们的征信报告,这就等于切断了他们同社会的往来!惩治错误是一方面,但是改正错误需要机会和环境!如果不这样,他们拿来的钱还债,诚信从何而来?如果认知者站在对立的立场上,也在那里喊纠正错误,但他要纠正掉的是债务人本身。那么他们的做法就会把债务人推向另外的极端,给债务人带来危害。~3~惩前毖后,勿矫枉过正人之初性本善!昨天看见一个网友的评论:父母是“老赖”,子女好不到哪儿去?我不知道这样的人是什么样的心态,更不知道他的子女教育是什么样的?但是,如果你是一个高利贷赌徒,你会让你的子女长大也学你做一个高利贷赌徒?如果不是,请别想当然!惩前毖后,合理引导是关键!对于失信人,光靠惩罚有效吗?光靠惩罚能让他们心服口服吗?显然不能!这不等同于刑事犯罪,借贷纠纷,要不就是情感利益,要么就是经济利益,双方都是受害者,但双方都是受益者!单方面惩处他们,只能徒增矛盾!所以,要引导他们走出误区。走出认知和觉悟的误区,走出纠纷和矛盾的误区,走出失败打击的误区,走出一无所有的误区。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一切才能迎刃而解!放水养鱼,只要鱼在,你还怕没有鱼肉?但是往往我们太急功近利,想当然的认为对债务人逼得不够紧,打击的不够严。对于一无所有的债务人,任何的惩罚,都是徒劳的!《个人破产保护法》的试点实施,民间借贷的利率下调,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都表明,我们以前的方法,不足以纠正债务人身上所犯的错!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存在这种用错误来纠正错误的情况,比如,说有些老人家吃盐太多,一种错误。这不是立场问题,而是认识问题,认识水平常常就制约了工作的方式方法。事物的发展没有一帆风顺的,总是在起起伏伏中发展。在纠正一种倾向的时候,常常会掩盖另外一种倾向。对此应当保持一份清醒。对待债务人,切勿矫枉过正!最后,希望所有的债务人,不抛弃,不放弃,振作精神,从头再来!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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