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公募基金行业投教宣传工作的倡议,倡导公募基金管理人发挥专业价值,审慎合规开展投教宣传活动,严禁娱乐化等不当形式。这是切实维护公募基金的客户服务和投资者教育工作专业性的正确之举,有利于行业长期、健康、稳健发展。

根据协会数据,截至2020年底,公募基金管理规模合计19.89万亿。可以说,公募基金已成为当前所有人都不能忽视的理财选择。一方面,制度优势是公募基金业20多年繁荣发展的根本保障,资金托管、透明的净值化信息披露、持牌准入、严格的内控管理以及系统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为投资者保驾护航。另一方面,公募基金产品是普惠性质的金融产品,投资门槛低、费率低,产品多样,有分散化的专业管理。得益于此,公募基金近年来也愈发成为投资者理财投资的首选,成为个人、家庭甚至机构资产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公募基金管理人,应该珍视社会公众和投资者的信任,当好投资者入市的“守门人”,做好基金投资和客户服务等主业,不能因过度泛娱乐化而忽视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首先,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不应成为盲区。近年来,随着直播、短视频等新兴传播方式的兴起,基金宣传推介方式创新也越来越多,一些新颖有趣的宣传形式对于年轻人来说更为喜闻乐见,也更易于接受,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基金理财知识的普及,这种火热的现象也与过去两年基金的赚钱效应紧密相关。但是我们也观察到有不少投资者缺乏投资常识,未能获得正确的投资教育引导,尚未树立理性的投资观念,容易受到舆论的影响,盲目跟风。我们觉得基金投资本身是非常专业和严肃的事情,基金投教宣传活动过度娱乐化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娱乐活动为博取眼球取悦观众,往往带有夸大、夸张、搞笑的成分,有可能让投资者忽视了其中的风险,比如过于追逐短期收益、选择超出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等等,最终可能导致部分投资者对基金收益存在不切实际的预期,为之后的不理性投资行为埋下隐患。泛娱乐化与基金管理人作为专业资管机构的定位也存在根本差异。在宣传推介创新的过程中,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不应成为盲区,对易使投资者产生混淆、误导的行为需要坚决杜绝

第二,“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的问题亟待解决。 “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是行业绕不开的话题。协会数据显示,2005年以来,偏股型基金历史年化收益率平均为17.04%,为投资者带来了长期稳健的投资收益。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基金的赚钱效应并不等于基民的赚钱体验,有时候甚至相差甚远。基金的赚钱效应并非直线向上、中间的波动也不能忽视。波动会让投资者做出一些错误的行为,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极大的蚕食,其中最为典型的错误的投资行为有两个,一个是追涨杀跌,另一个是频繁交易作为基金管理人,要致力于改变这种状况,严格自律,规范营销,恪守“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初心不动摇,全力以赴帮助投资人树立理性投资意识,正确看待基金投资的波动,找到适合自己的投资方式,避免陷入“一买就套,一套就卖”的无效投资方式。例如,在海外,当市场过热时,有的基金管理人会采取主动停止基金申购的行为,一方面防止投资者过热、过度购买基金,另一方面也避免稀释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

第三,基金管理人应致力于引导长期投资行为。投资最大的敌人就是没有韧性,最高的门槛就是克服人性弱点。最好的办法就是借助外部的纪律和规则来约束投资者的行为,避免追涨杀跌、频繁交易。近几年开始流行的封闭式基金、固定持有期基金等产品的设计初心就是想来约束投资行为。长期实践证明,基金定投、养老金投资等是引导长期投资行为有效的方式。根据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的国际经验,养老金具有资金长期性、收益长期稳健性和投资主体生命周期性的属性,与公募基金在投资管理、客户服务等方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通过养老金缴费,用税收鼓励个人在账户里进行有纪律的投资,使资金长期化,让老百姓(66.000, -0.27, -0.41%)分享国家经济成长和上市公司的成长红利,让投资者享受到复利的价值,更好地实现财富保值增值。

第四,理财,是为了生活更美好。基金管理人应该帮助投资人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和风险偏好科学规划投资,不应诱导投资者过度投资、冲动投资。“懂理财,懂生活”是我们一贯主张的精神理念,旨在倡导投资者通过理财让生活变得更美好,通过投资增加生活保障,提升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而非为不当投资而纠结痛苦。近几年,“炒股不如买基金”的观念开始深入人心,行业还可以通过投资顾问等专业化服务,在为投资者财富保值增值的道路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以专业、严谨的态度构建客户的信任。德邦基金始终践行价值投资理念,注重强化长期投资管理能力,坚守风险防控底线,使之成为我们向行业先进迈进的终极武器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基金投资有风险,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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